瓊林蔡氏之人物列傳

  前言

  二十二世仲穎公題

  瓊林蔡氏家廟堂聯云:

  相宅瓊林歷宋歷元歷明歷清祖德千年不朽

  敷功帝闕為伯為卿為臬為憲孫謀百世長光

  聯中所謂:「為伯為卿為臬為憲」(詳見本書第二章第四節(瓊林村之教育文化),不過,僅就本族之鄉賢宦蹟而言,其餘,忠烈如希旦公,武蹟如攀龍公,文苑如宗道公,孝友如宗達公,士行如紹英公,貞節如兼峰公之妾楊氏與一門三節婦等,代不乏人,均足以流芳百世,示範來者。清末以來官府之科舉雖廢,而本村之教育不墜,學士、碩士、博士年有所聞。不論留居國內或遠渡南洋,從事各行各業,均有傑出表現。

  民國以來,雖也不乏賢俊,由於時代太近,成就難有定論,志書雖有涉筆,記載過於簡略,且乏佐證資料,不敢妄自臧否,故姑且置之。僅就明清兩代之先賢事蹟,或見諸著作,或載諸方志,或登諸家乘,綜合整理,概分為七:曰文職宦蹟列傳;曰考選宦蹟列傳,曰武職宦蹟列傳,曰忠烈孝友宦蹟列傳,曰士節義行列傳,曰文苑技藝列傳,曰貞烈節婦列傳。皆本族之俊彥賢達,足式後進者。緬懷先人之德澤,後世子孫,能不惕勵而奮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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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  文職宦蹟列傳 

  金門為樶爾海島,地隘而貧瘠,河短而流涓,風沙為患,水利欠修,雨,不能得其利,旱,則立見其災,所產皆價廉之旱地作物,如雜糧、番薯、花生、豆類之屬,產量極微,終歲勤勞,所獲亦僅夠四個月之需,農暇之餘,只好兼取漁鹽之利。但一遇風狂浪高,則生命難保。誠如舊志所云:「澤國居民,惟資海錯(各種海味),問生涯於風濤萬頃中,亦足慨已。」在此惡劣之生活條件下,除遠走高飛,另圖發展外,唯一能改善生活者,昔日僅有「學而優則仕」一途了。所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島中居民,無不奉之若金科玉律,父兄以此教其子弟,師長以此訓其生徒,本次亦列入約規之中,(見本書第一章第四節)。只要能「一舉成名」,立刻平步青雲,光宗耀祖,何等風光,非但能發展個人及家庭之事業,憑其名望,對家族亦有莫大好處,族人無不引以為榮,是以族規云:「若有子弟入冸登科,族中宜皆迎燈祝彩,音觴賀喜」。

  在族人企盼鼓勵下,族中俊秀,無不競相馳騁,出類拔萃,明清兩代,計出進士六人(如表一),舉人七人(如表二),貢生十五人(如表三),武將六人(如表四),國子監生二十七人,生員八十二人,文風鼎盛,足見一斑。

  本節所列,均為科甲出身者,計進士六人,曰:貴易、守愚、懋賢、獻臣、國光、廷蘭。舉人七人,曰:標、煥、苑及有麟、啟章、玉彬、其煥等;乃本族之先賢,故列傳於后:

  表一  進士一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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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二  舉人一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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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三(1)  貢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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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三(2)貢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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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四  武將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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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人惜福之蔡貴易

  廉以律己,誠以待人,臨事不慌亂,所至得民心,處世以「清白」自持,教人以「惜福」為先,吾族先賢,貴易公所立之典範也。

  貴易公,字爾通,又字道生,號肖兼。屬新倉上二房十五世。生於明嘉靖十七年(1538)元月初九。是宗德公三子。十一歲,父親兼峰公卒於京師,在母親洪淑人與庶母楊氏的督導下,刻苦力學。娶葉氏與黃氏,俱贈淑人。

  嘉靖甲子四十三年(1564)成舉人,穆宗隆慶二年(1568)中進士,為本族之第一位捷京闈者也。初授江蘇省江都令。迎母就養,到江西省廣信,母病卒,公扶棺歸葬。隆慶五年,除母喪服,補浙江崇德尹。修復包角堰以捍海潮,創尊經閣,俾諸生講業,當時,含山有兩名巨盜楊雷與潘榜,糾眾橫行,浙西大為震撼,鄰省台使,均謀劃要遣將加以追剿,貴易公則用反間計,杯酒間擒獲盜魁,餘黨盡散,三方面才得安居,浙人均頌其能。

  神宗萬曆四年(1576),分校浙闈,拔舉御使鄞縣林槐亭。不久,遷南京戶部陝西司主事。徽人經商於崇德者,感貴易公平日愛護之恩,追到姑蘇城,湊集四百兩白銀為獻,公嚴厲拒絕,諸徽商歸後,在崇德縣建立一座四知亭,以表彰其清廉有如漢朝荊州刺史楊震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拒絕獻金之美德。

  貴易公在戶部陝西主事任內,督錦衣米鹽入食出納「十年無粃折(不良之政)」,因而於萬曆九年晉升浙江司員外郎(從五品),督察浦口倉。又遷禮部祠祭司郎中(正五品),因罷教坊司供應及清理朝天宮侵冒事件,得罪要人,外調浙江寧波知府。

  貴易公對族中的賢能少年,頗多獎勵栽培,如萬曆四年至七年,先後召族人守愚及懋賢來金陵,親自督導,並令與其子獻臣相互切劘,其後均能學而有成。

  萬曆十年,貴易公出任寧波府知府。時,余文敏為相(文敏諱有丁,萬曆十年六月,以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晉為首輔---宰相,十二年十一月卒。文敏乃貴易公進士及第之主考官),寧波府之富者,議開海外金塘、大榭二山,謂可開墾肥沃之田二萬畝,以佐軍興,文敏從中主之,地方官員也積極督促開墾工作,事實上,此二山開發後,既無力築城垣樓櫓以防倭寇及海盜,又難於開濬溝洫,灌溉田畝,縱然能墾出二萬畝田,也無利可圖。初到任的貴易公,認為不妥,究其利害而阻止。他向首輔余文敏說:「此國初所徙也,勞役民眾而資助巨室,豈庸利乎?」(見「金門縣志」卷十二『人物志.鄉賢章.蔡貴易條』)力爭於上司,後來,余首輔也首肯他的看法。在回信給貴易公時,說:「我自幼由父老口中得知,山中有田數十萬畝,皆上上可耕之地,鄙人不知其不便若是」(見『余文敏公集』卷八(與蔡肖兼))事情才中止下來。因此,貴易公被寧波府列入名宦(見『浙江通志』五,卷一百五十二【名宦七】)

  貴易公吏事精敏,記憶力極強,雖千人之眾、數年之久,凡一見,皆能記得,然性宏厚,不屑過份規矩而已。

  寧波府諸衛所,賄賂結交府吏,借了軍儲數千石,無歸還之打算,貴易公蒐集其罪證,移送法辦,餉蠹為之一清。「金門縣志」卷十二(人物志、鄉賢章、蔡貴易條)云:「海上漁商二稅,舊輸郡帑,議貯之節,定二邑,著為令,貴易公曰:『郡牘故在耳』」。

  寧波東門外,有一座跨越奉化江的浮橋,兩岸空地,盡為豪家占用以築設商店,過橋的人太過壅擠,不少人因相互壅擠而溺斃。萬曆十一年四月,漲大水,沖壞了船和橋,江西漂流了一百多位溺者的屍體,貴易公為文祭溺者,並按圖籍資料,奪回被侵佔的土地,拆其屋舍為平地,更新道路,將浮橋二十餘艘艤舟以鐵纜聯繫起來,平穩而牢固,往來者無患,士民為立碑,歌頌其恩德。後來的太守張文奇又加以修復,郡民立祠江滸,合祀貴易公與文奇二人(見「寧波府志」)。

  萬曆十三年(1585)貴易公由寧波知府調升四明太守,於學宮中選拔了袁文海。當時,袁文海二十四歲,獻臣公二十三歲,在衙齋中得與共同研讀,二人筆硯相親,兄弟相稱,遂結為通家之好。次年,文海登進士第,以文章受知於馮文敏,名震京師(見『清白堂稿』卷九、【祭方伯慈谿袁文海公文】)。

  萬曆十七年,遷貴州按察副使。署督學,所拔得士;署司篆,出納惟謹,不問羨。後擢布政司參政,所部貴陽土司安國亨,嘗遣人投牒,欲有所餽,公叱牒還之。自是安國亨俯首受約束,曰:「畏使君清耳」。

  萬曆二十年,秋,公以黔番入賀,船泊金陵。時,獻臣公為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攜長子謙光(八歲)迎之。臨行,賜謙光俸金三兩,題曰:「謹佩師訓,漸去童心」。獻臣公為此特作「金陵戒子」五言古詩一首。然後返鄉,路經崇德,邑人懷念此一勤政愛民之父母官,懽呼走報。

  二十一年,公晉浙江按察司按察使(三品),浙江士民聞之,喜曰:「是故寧波守也」。會吳興董學士,范司成事起,爭訟之事十分繁雜,公一切安靜鎮之,曰:「是無賴子易煽,安足聽也?」撫按知公不為動,則徑下之道府,董學士家破,范司成竟投繯死,事聞,神宗震怒,當事者咸獲重責,人始服公能持重得大體。

   二十二年歲次甲午,春三月,為祖父立墓道碑於本山石船頭旁之溝中,碑文曰:「皇明皓贈中大夫貴州布政司左參政安所蔡公配淑人呂氏墓道。孝孫蔡貴易立石」。冬,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將要入京覲見,因執法有誤,被仇人中傷,坐減一秩。次年,告假歸。

  萬曆丁酉二十五年(1597),春二月,公逝世,享年六十。與妣葉氏合葬於董水獅山。崇禎七年遷厝。

  公為官勤勞,臥不帖而食不時。精於吏治,恬退寡援,挺立獨行,所至有威有惠,尤能作養人材,居官有所建立,去後人咸能遵守之。居家不蓄媵妾,不雜入官府,敦宗族,和鄉里,訓後進以「惜福」做人為先。將死之時,囊中蕭然。晉江士人蘇濬為顏其堂曰「清白」。寧波府,崇德縣皆祠名宦,寧波且為立生祠於龍橋門內,號曰「報恩祠」。所著有【清白堂詩文集】,今亡佚。

   清廉愛民之蔡守愚

   固守封疆、廉潔愛民,為綏安川道苗夷,懷柔其安分者,敉平其不馴者,漢夷得以相安互利,諸番願意世世來朝,吾族先賢,守愚公之勳業也。

   守愚公,字體言,號發吾,屬新倉下二房十六世,生於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公生而才智出眾,稍長,父中溪公教之禮節及口授書義,而間為譬說古今成敗,年雖幼,已能明白。

  九歲,中溪公護鄉殉難,母許淑人授以遺書,公益發憤。年十二,從叔父濆溪公就學遠方,日夜深居讀書,不敢懈怠,所為文,往往矯矯露奇氣。有紫溪蘇先生者,設帳佛寺,有人勸其受業,公曰:「吾家三世自相師,何知鼓篋(求學於人),且士貴自立耳。」但假館旁舍,為文常呈蘇先生,先生未嘗不稱善也。紫溪名濬,字君禹,別號紫溪,福建晉江人,其『易經』造詣,海內知名,任兩都為郎官,是貴易公的知交、畏友。

  二十五歲萬曆四年(1576)督學胡二溪首拔應試,落第。貴易公從其童年即奇之,萬曆七年,請他來到金陵,使與獻臣公相切磋。大司馬郭青螺覽其制義,亦大奇之。

  三十四歲萬曆十三年(1585),中舉人,出督學王麟洲門下。年三十五進士,授南京祠祭司主事。迎母許氏就養,入承懽而出治事,暇則與同舍汪登源、蔡調吾、顧悅庵、湯若士諸名人杯酒唱酬,印證古今,故所得益深而詩文日進,以故宗伯王忠銘、李長軒、趙定宇皆器重之。

  萬曆二十年四月初三,母許安人卒,無錢為母購置壽衣,鹽院戴氏贈金,乃得扶柩歸葬。喪期,採前言德行,有裨風教者,彙為『明倫寶鑑』一書,手抄酈善長『水經注』成帙,並加辨證,外事不問。

  二十三年,喪服除,授北京工部屯田司主事,督理易州、龍灣二廠鍊炭。舊時炭值不早給,而惜薪司又從中給索例,不得以時納,甚且以不合規定駁還,大為商病,公至,乃召集內外主者與訂約。按時出納,給值則令商自兌,不經他人之手,凡日用薪蔬例供,概從減省,曰:「毋令有餘以為市」。又興二廠學,令商人子弟在其中讀書,守愚公躬往督課。商大懽洽,擁戴公如家人父子一般。

  二十四年七月乙酉,朝廷開始遣宦官開礦於京畿之內。未幾,河南、山東、山西、浙江、陝西悉令開採,以宦官為首。群臣屢諫不聽。守愚公曰:「民方上供炭課,倘被流散,誰執其咎將且近京師,安得有礦?」肘抗疏爭,事遂停止。

  二十六年,擢虞衡司員外郎,又擢屯田郎中,去之日,諸商環擁,請留靴為記。公謝曰:「何事至此,有二社學在,只要令子弟勿廢業,則吾棠不翦矣。」乃相與持去。

  二十七年(1599)閏四月,大內方急殿工,物力告絀,公力贊大司空疏借內帑,而以郡國續輸例銀補償之,經費於是乎稍紓。是年秋,陞四川按察司副使,分巡上川南也。當時,正好遇上播州土司楊應龍肆掠(楊於萬曆二十一年正月反,作亂八年,於二十八年六月被圍,自縊死),六月陷綦江,帝命總督李霖寰(諱化龍,曾為兵部侍郎,時總督川、湖、貴州軍務)往征,公協力討平之,帝嘉其畫策督餉有功,賜白銀,並改播州為遵義府。二十九年,晉參藩政,整飾威茂。三十年,擢按察使。三十四年,陞右布政,皆仍分道川南。會六詔(國名,今雲南及四川西南部,蠻語稱王曰詔,即夷族六部落)不靖,中丞喬璧星(臨城人,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念非守愚公莫可鎮定,乃薦公以原官移節建昌(明建為衛,即今西康省西昌縣地),兼管九印,時稱「九印召杜」。蓋建地延柔三千餘里,轄五衛八所,棊置於狢猓番棘間,蠡聚鳥為散,行李為梗,昔之主其事者,又自衛弁諸生,以至屯卒荷戈之徒,往往相互欺詐,致令番夷益肆剽掠,及事決裂,則請大兵征剿,以掩蓋其罪狀,而抹殺其債務。蓋道路阻塞已十餘年,而兵使者,又遠駐雅州,鞭長莫及馬腹,是以任其披猖,而無可奈何也。公先後巡川南最久,時,土之婦瞿繼良,與其小叔司馬應龍爭印仇殺,公授計遊擊吳文傑,直入臥內持印出,於是嫂叔投戈聽命。

  永寧土司奢效忠妻妾世統世襲,爭權留印,惡目閻宗傳等又從中挑撥離間,自萬曆十四年蠢動不停,臺使者徵召守愚公與周敬松會勘,公建議獻首惡及追印為先,如印不可得,則疏請更鑄,至於首惡,惟縛獻頭目而已,其餘不足問,議乃定。

  採木役興,公在川南,則條(無木之難,無錢糧之難)很詳細,在建昌則條(募夫、採木、出水三難),又請司帑先給三分之一,而以建昌之杉,易重慶之楠,曰:「是其所產固然,兩地交便焉。」

  威茂餉米三萬有奇,皆藩司給值灌縣,而買運不時,積欠無稽,公為條陳「包攬搪塞、乾銷私兌、挪新補舊」諸弊竇。又為立「三限掛銷獎戒法」。又分派新繁、崇寧、郫彭產米諸邑。若店戶買米不齊,則驗糧官督之;腳戶運米不到,則監收官督之,那些久久拖欠者,酌量追運米腳戶依價給軍。自是,威茂再也沒有積欠餉米了。

  公徙建昌,則寄子女於雅州,而單車蒞任,忽猓蠻人從山谷突出,眾驚竄,守愚公端坐不動,猓至,曰:「此蔡佛爺也」,相率禮拜而去。日與諸衛所及番夷宣布恩威,申明約束,番夷戢服不敢動。復盡善後諸策,為建南綏安計,備盡心力。數年間,小犯小勝,大犯大勝,先後擒斬惡夷七百餘,追還被擄男女五百餘,皆確然可紀者。然久居瘴鄉,夙夜焦勞,遂成痞積。報滿及期,三移疾乞休,而兩臺苦留之。

  萬曆三十九年(1611),擢升雲南左布政使(二品)。候代,會大帥侯某移鎮越雋,而誤聽小人之言,欲用計擒拿狡猾酋長烏撒以為功,公馳而止之,曰:「是未可輕也,彼巢據官道,而力能號召,執之必將啟釁」,侯大帥不聽。未幾,酋孽奮呼,諸夷響應,道路梗塞者踰旬。公聞報,失聲曰:「不聽吾言,噬臍何及?」為撫諭熟夷,檄將召兵,然後利濟、鎮西之間,享無事矣,蓋其威惠素孚故也。

  未幾得代,遂繳劄致仕歸,而御史彭某,竟用流言,說公不肯征剿,以考功法(考官吏功過之法)中之,惜哉!蓋建南被禍以來,士民日請大征,而當事者日議鵰剿,守愚公為何反對征剿呢?因為兩者豈是容易嗎!!三尺孤懸,兵餉難處。公行部,每諭諸生曰:「古云一將功成萬骨枯。此萬骨者 ,果盡夷乎?奈何易言之也。諸生但無包軍、無占屯,毋結夷,無逋負(逃亡),亦可省本邊十分之五之禍。」咸語塞無以應。又曰:「至於鵰剿,非不稱快,然諸夷,近者則陰逆而陽順,誅之無名,那些桀驁不馴和叛亂不服者又遠在數百里外,叢林密草之中,求一寬敞地,可以屯數百之兵而不可得,進無山腰可紮營,退有夷人緊追蹤,疾走則憂慮跌倒,緩入則恐怕洩密。且我之屯堡何台哉?十里哨守則為堡,三家住種則為屯,我偶得志,彼必取償,我未殲其窟穴,而彼所殘破,已長為茂草矣。故自有建南以來,未聞以鵰剿取勝者,惟有修繕防務,檢討軍備,以防備與安撫,為持久之計,然後征剿惟所用之。」公籌此至熟也。噫!此公之所以安建,亦所以得口者歟!

  初,建昌土司安世隆為那固所弒,惡婦祿氏糾夷報復,相仇殺,藉口夫亡妻繼之說求管事,而陰欲以姪祿祈承嗣,奸弁奸生,有居為奇貨者。道路阻頓,文移不通,巡撫與按察議征,公獨主撫,曰:「本司遣一兵勇往諭之,隨機駕馭足矣」。公責諭以大義,讞之,殺那固,戎祿祈,立安世業嗣襲,事乃平。

  烏思藏(前吐蕃國,在今西藏)之貢者,不無生事內地,臺使題參,部覆議革,而各番求復不已。公謂:「貢額自國初已定,原無加增,那麼貢賞之所獲與其賣勞力之利相比誰厚呢?且川省三萬茶引(茶商,茶商所領之執照曰茶引),亦惟是貢番往來貿易通行。如今關門一閉,不言茶法為阻,即軍需亦常歲贈數萬矣。」竟如公言復之,於是諸番願世世奉款勿絕,而肖公像於弘化寺,為檀越主。

  公嘗署藩一月,而留餘金千餘無所取,官吏以往例告知,並且說:「今公不取,後來者如何處理呢?」公笑曰:「吾自有餘,後人自無,何必相互仿效呢?」其廉不近名如此。公嘗言:「吾居蜀十四年矣,惟是不敢受各屬一果一菜,不敢取地方一粟一絲,不敢任喜怒而出入一罪,不敢聽囑託而臧否一人,不敢傳舍官府,不敢秦越軍民。」蓋實錄也。

  公學術行誼,一遵程朱家法。蜀郡舊建一座「三教堂」,釋居中,而儒道左右之,公特捐金修茸,名曰:「復古堂」,祀孔子而退佛道。又刻「藝林標準」及「明倫寶鑑」,以嘉惠蜀士。蜀人知聖教之尊而勒其碑。尤留意作育人才,往往引進諸生,與評論文藝,談說經旨,如侍御孫之益,孝廉張心鏡,皆公首選者。

  守愚公一生喜歡平易正直,不喜歡婀娜作態,趨炎附勢,因此特立寡援,然官亦登上二品,自謂有命矣。歸至家,日掃道路與讀書,絕跡城市,匾其所居軒曰:「寧澹」。客至尊酒盤飧,不為厚具,曰:「惟澹為可久」。有司以大賓賓之,勉強一二赴之,至以居間諸者,輙敬謝不敏。戒諸子則曰:「得不得,命也,非分之有不必過求。」撫兄子如己子,而時舉行鄉約,以繩子弟之弗率者。誠表裡如一之君子也。

   公居蜀十四年,因久居瘴鄉,夙夜焦勞,遂成痞積。萬曆四十八年(1620)冬,舊恙復作,涉春雖漸癒,而腹脹不消,竟於熹宗天啟元年(1621)四月六日厭世,享年七十。十二月十八日葬於湖南村南面山頂,俗稱馬仔墓,丹墀前尚存翁仲石馬各二、石羊一,其欽賜葬墓道碑於瓊林村西隅,刻文已風化難辨。

   公好為詩,詩有魏唐風,文出入經史,自足名家。著有「百一齋集」、「明倫寶鑑」、「水經注抄」、「藝林標準」,可惜均已亡佚。

  壯志未酬之蔡懋賢

  安貧好學,刻苦自律,以平恕心治獄,得情為主,冀得一命榮親,猝死異鄉,秀而不實,令人扼腕,吾族先賢,恂所公是也。

  公諱懋賢,字德甫,號恂所。生於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二月。自幼才華出眾,雙眸炯炯有神,他的志向氣概不像一般兒童。族中有敬齋中丞者,父驥庭公擕懋賢往謁之,中丞大奇之曰:「此吾家千里駒也」。年二十,補邑弟子員(秀才),益發憤其學業。驥庭公家貧,懋賢教書以資家用,而妻陳氏佐之女紅,曰:「吾俯仰足自給矣」其刻勵如此。萬曆七年(二十九歲),應貴易公之召至金陵與獻臣一同修業,相互切磋。

  萬曆乙酉十三年(1585)中舉人,出陳別駕赤沙,陳司理靜臺之門,二人俱稱知己,然懋賢公終不以知己的緣故,而有所請囑。十七年(1589)春,魁南宮,御史大夫李旭山以職方郎同校,將公考卷列為第一,廷對,而大司寇李漸庵又將其考卷列第一名,賜第,得二甲第五名進士,六月開選,授刑部山西司主 (六品)。

  其官於刑部,讀書讀律,刻苦自砥,和當諸生時沒有兩樣。慮囚,一以平恕得情為主,然間有所成獄,主審者雖再三持之,竟無法改其決議也。居曹方二年,大司寇李漸庵及泉郡王少宰‘詹司寇皆獎重之。曰:「此人將來必官居要職,只需稍待時日罷了」可惜不久得病,不數日而卒。時,萬曆十九年五月,年僅四十有二,惜哉!

  懋賢公性孝友,一錢之入,必與二、三兄弟共之。初初進士及第,即念兩尊人春秋高,欲圖歸養,因神宗方冊立東宮,希望能得一誥命以榮親,故留陳孺人及三子以代晨昏定省,不意倉猝而卒,無一骨肉在旁,竟無能詳其居官狀況,尤可痛也。

  懋賢公之先景美,自漳州沈溪徙居於同安,三傳至達公,達生驥廷公鑑,娶於倪,懋賢公之父母也。

  懋賢公有子三人,長曰燫,娶戶部員外郎李光綬之女,次曰煜,娶經歷周仕寅之女,三曰燧,娶按察司副使周良賓之女。有女四人:長適廪生嚴而寬;次適林顯卿;三適庠生劉尚鼎;四適舉人池顯方。孫男三人:時喬、時泰、時春,俱煜所出孫女四人:一燫出;二煜出;一燧出。曾孫二人:繼昌、繼祖,時喬出。曾孫女二人:時泰出。

  懋賢公起家貧困,能自身致力於青雲,豈偶然哉,其志節氣誼,亦自卓卓挺拔于流俗,乃未竟其用而死,彼蒼者何畀之厚而收之速耶!

  懋賢公墓在塘北山。   

  江南夫子蔡獻臣

  立廟堂之上,秉公持言,依法行政,苟利於國家社稷,不避出位之罪,不畏寵妃權臣之勢,忠愛懇切,言人所不敢言,吾族先賢,獻臣公是也。

  獻臣公,字體國,號虛臺,別號直心居士,貴易公之獨子,屬新倉上二房十六世。生於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1563)二月十一日。

  隆慶六年(十歲),隨父於崇德之任所。萬曆六年(十六歲),隨父宦留南都,居中館驛,貴易公請海寧陳愈嘉教其經書。十九歲,從唐荊州(諱應德,以詩聞名於當時)先生學詩。同年,娶浙江四明奉常池明洲(諱浴德,時寓居廈門,與貴易公鄉試同年中舉)之女為妻。二十一歲,隨父遊四明。四明故多詩家,貴易公益為購買大家訓詁制義,又延王朝英與之切磋。由於獻臣公之聰明異常,與貴易公之刻意栽培,嚴加督導,故學藝日益精進。

  萬曆十六年1588)秋,獻臣公領鄉薦,名列第二,出楊復所之門。次年,登進士,殿試二甲第六名,出蕭慕渠先生門下。與懋賢公(二甲第五名)同年。秋,公入金陵,為南京刑部山東司主事(正六品)。

  自萬曆十七年三月起,神宗皇帝即以靜攝為由,夜深方寐,日落始起,久不視朝,獻臣公不避出位之罪,上「懇乞勵精圖治,以光聖德,以釋群疑事疏」(見『清白堂稿』卷一),祈請皇上能「日御臣工、日覽機務,使其神有所淬勵而不弛,其形有所運用而不佚」,並祈能「開張聖聽,慎寢興,省藥餌,遠聲色,薄滋味,明詔視朝之期」。不久,又上「擬南京九卿恭候聖躬萬福,因軫時艱,輸忠悃疏」(見『清白堂稿』卷一),盼「皇上何不雞鳴而起,辨色而視朝,退御講幄,或臨便殿,召儒臣與辨論經旨,召輔臣與裁決章疏」。獻臣公以二十七歲初出道之青年,能以忠愛之心,懇切陳詞,言人所不敢言,其膽識足見一斑,故司寇王元美稱其為「用世之才」。何喬遠也因此結為知己。

  二十九歲(萬曆十九年)時,為救黃中書正賓,與麻城周中岳疏論吳門私謁,參胡都諫汝寧,因此得罪小人,種下日後仕途之坎坷。

  萬曆二十年,轉南京兵部職方司員外郎,不久升車駕清吏司郎中,推補將官惟才任用。因易公要返鄉,思母情切,乃告三年假歸里。於途中轉南京吏部文選清吏司郎中(吏部第一司)。

  二十三年,秋八月,假滿謁補,告別父母。

  二十四年春,入金陵,再補原官--南京吏部文選清吏司郎中。

  二十五年(1599),三十五歲,春二月,父貴易公逝世,奔訃歸里。二十八年,守父喪服闋。秋,補北京禮部主客清吏司郎中,四方朝貢一依典禮。

  二十九年,因利馬竇居住中國已二十年,方進貢土物及天主圖、天主母圖,且不合貢例。所謂不合貢例,依明朝進貢之制度,貢者入都之後,必住之會同館,由光祿寺給食,必下禮部譯審明白而後疏進內府,必經鴻臚寺報名見朝,利馬竇以久住之夷,自行進貢,既奉聖旨送禮部乃不赴部譯審而私寓僧舍故上疏議處(見「清白堂稿」卷一『議處貢夷』【利馬竇疏】。但事過五個多月,仍不見聖裁,利馬竇鬰而成病,日夜思歸,情詞懇切,有不願朝廷賞賜,惟欲山棲野逸之意,獻臣公憐之,再上疏,請求放歸利馬竇,以彰柔遠德意。

  萬曆三十五年九月初,獻臣公轉禮部儀制清吏司郎中。由於萬曆三十五年(丁酉)及二十八年(庚子)兩科未及申明歷滿歸家之監生,究竟在京府鄉試,或許就本處鄉試,南方監生多利於京闈,而北方監生多安於省試,各省監生中式無另額,而兩京監生中式有另額,於是有以監生佔生員之額而生員稱不便者,使難易有別,爭執不已。獻臣公一接管儀制清吏司,有鑑於此弊端,乃上(省直歷滿應試通例疏)(見「清白堂稿」卷一),皇帝稱是,遂為定制。

  是年冬至習儀,臺省爭班,獻臣公力執舊典,上疏「請乞聖裁,申明舊制,以肅官常,以存國體」(見『清白堂稿』卷一)苦勸諸臣「以禮讓相序,以和衷共濟,毋得以區區體面,悻悻意氣,致傷國體」又說:「方今時事多艱,正須同心共濟,臣等願諸臣以禮讓相守,無以氣力相先,以建竪重班行,無以班行重體面。」懇切陳詞,足見忠心謀國。

  萬曆三十一年(1603)朝鮮國王李昖請立次子李琿為世子,獻臣公主張應謹慎從事,因為國之大事,莫過於立嗣,自古兄弟得序普議之順,以小加大耆謂之逆,去順取逆,所以敗也。建議移咨朝鮮,使之宣諭臣民,俾知倫序不可紊,國本不可輕,父子兄弟之間,不可使稍有猜嫌,無輕廢置以啟禍本。如果長子李珒委實病悸情亂,不堪托國,國王果非溺於愛憎之私,通國臣民果皆出於推戴之公,萬不得已,方許據實且奏以聞。另一方面,咨行遼東督撫,查訪明白,候國王另有奏請之時,方行會官定議,請旨定奪,則以長以賢,各得其當。皇帝亦認為請封事大,難以輕率,同意獻臣公之主張。

  是年,楚宗人朱華越等三十人奏稱:「楚王朱華奎與弟宣化王朱華璧皆非楚恭王之子,華奎乃恭王妃之兄王如言與婢尤金梅所生而養宮中,華璧則王如綍家人王玉之子,俱作恭王子,冒濫王爵。」楚王華奎則上奏:「華越因被戒飭,遂出捏呈,要結宗儀,暗行謠謗,明肆穢言。」因各執一詞,命下部議。獻臣公認為:「事必有真理,無兩立。國體當重,而別嫌明微,尤所以重國體,親藩固當崇,而正名嚴分,尤所以崇親藩也。今二王之生三十餘年,襲封亦已久矣,一旦濫冒之疑自諸宗發之,使其無據,則急宜為楚王昭雪,而華越之罪必誅無赦,使其有據,則急宜為天潢改正,而華越之罪又另當別論。但事體重大,歲月久遠,一干人證,或在或亡,豈容少加黨護,豈容懸斷虛實。」(見「清白堂稿」卷二)極力主張依照舊例,差法司堂上官及司禮監駙馬、錦衣衛等官各一員,與該撫按官會勘。務求真確,定限本年九月內回奏,前來請旨處分。宰相沈一貫因納楚王重賄,素袒華奎 ,公之主張,忤逆一貫之意,一貫遽罷,深恨獻臣公,後獻臣公亦因此被纏降調。

  萬曆三十二年,上疏請遣福藩之國。按,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常洛被冊立為皇太子,同時封常洵為福王,封地雖是歷史名都洛陽,然生母鄭貴妃卻別有用心,留福王於京城,事隔三年,尚不就封地,不合禮制,故獻臣公上疏。貴妃非常怨恨他,夜發內使執獻臣公,公不為所屈。及旦,以舊典爭於帝前,同僚都擔心其安危,而獻臣公神色自若。帝嘉其直,陞湖廣布政司右參政,實職常鎮兵備道大參。將離朝,特為祖妾楊氏守節之事,乞賜旌表,事下按臺覆勘,乃得旌表貞節。公到任常鎮兵備道大參後,發現常鎮好奇易動之士,士喧嘩於學校,民聚訌於市場,都仰望能乘機圖利而疏離骨肉親情,重視外表浮誇而輕視世人譏笑評諭,特別條列所欲行數事,題曰「小約」,以振綱紀,以厚風俗。

  萬曆三十五年(1607),加銜湖廣按察司按察使。

  為甦醒轉運之苦,下令清屯田、審旗甲。又當時武進有妖僧張應期者,假扮尼姑,出入閨閫,騙財騙色。其所以如此者,皆因大家婦女,信佛尚尼之故,獻臣公為革除風化,行文武進,丹徒八縣,令尼姑蓄髮返俗,尼庵改為社學義倉,所供佛像送入空大寺院供奉。

  萬曆三十七年,行文各縣,盼留心體訪孝子與不孝子,詳具事實,以隆孝道。冬,獻臣公於檇李被沈一貫等人,借楚藩及妖書事件而參害,考察降調。公立刻上(聞言愓衷,敬陳楚事始末,以剖心跡,以挽回世道疏)(見「清白堂稿」卷二)。全朝皆稱是確實之論。而參害的人計有:沈一貫、汪懷德、于玉立、鄧澄、史學遷等集團。三十八年,告歸。百姓遮路挽留,立生祠祝福。公居官二十年,竟然被察降調,有人稱讚獻臣公「豈以宅心平而持論公,兩無附麗,遂兩不見收耶」!實在是持平之見。冬,抵家,讀書於同安東山書房。

  萬曆四十年(1612),李開春(字晦美)治理同安的第三年,請獻臣公撰寫「同安縣志」,公雖辭而開春之盛情難卻,乃為立義例,討故實竭三個月而後脫稿。凡為卷十,為目十有七(收於「清白堂稿」寫本卷八),幫助他的,有邑文學林燧卿、蘇庸謹、蔡大鵬。獲得稱讚是「春秋謹嚴之旨」。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十三歲,按察御史徐鑒、陸夢祖等,為獻臣公洗冤,蔣頌平又力荐於吏部尚書鄭鳴峴,起補浙江按察司巡視海道右參議。十一月抵浙江武林就任。萬曆四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有大倭船二隻,快馬小倭船二隻入侵浙江,獻臣公率船進攻,倭船負傷遠遁,上奏朝廷堵截之效。

  )萬曆四十五年夏,陞浙江按察司提學副使,因為已逼近戊午鄉試科期,獻臣公就積極到各府。縣視學教育,考選人才,識拔精詳,先後花了十五個月日夜的精力,遴選了浙江十一郡參試的人,共四千八百多名,在未放榜前,獻臣公就預先與參加考試的人約定:「無關說,無自累累人,以示之約;無煩費,無多取,以示之儉」,而作「節儉訓示浙江戊午新科」一文(見「清白堂稿」卷三),因此,本科鄉試共錄取一百十一人,而捷京闈者五十三人,成績非凡,浙人感恩,為立生祠(見「浙江通志」四卷一百三十三『選舉十一』)。

  萬曆四十六年冬十月,陞光祿寺少卿,四十七年,母黃太夫人本隨公於任所,因年老生病,獻臣公扶其南返。二月間,獻臣公在赴光祿寺卿途中,走到福州府閩縣地方,眩暈症忡,寸步難行,經醫師診斷,係積勞積思所致,須長期療養,方可痊復,故上疏請假返里。里居之暇,續成「致良知四書摘」一書。經數月療養,病才痊癒,故於冬末入都,就光祿寺少卿職。

  萬曆四十八年七月,神宗駕崩,皇太子常洛即位,是為光宗皇帝。八月改年號為泰昌元年。九月,光宗皇帝駕崩,在位僅二十九日而已。太子朱由校即位,是為熹宗皇帝。冬,獻臣看不慣魏忠賢弄權,排斥忠良,告假歸里。

  萬曆末年與熹宗初年,內憂外患,接踵而至。外患方面,北有滿清之大舉犯邊,諸將屢戰皆敗,王化貞走閭陽,熊廷弼等俱入關,京師戒嚴;南有紅夷(荷蘭人)之侵擾沿海,海盜李旦復助之,情勢岌岌可危。內憂方面,如永寧宣撫使奢崇明;水西土同知安邦彥;山東白蓮賊徐鴻儒等相繼造反。而縉紳間又分門別戶,爭權奪利,而宦官魏忠賢等復陷害忠良,獻臣公目睹此情,憂國憂民之心屢現於往來書信之中。如天啟二年(1622),公「與陳荊碧河南道」書云:「方今東西交訌,齊梁不靖豈不謂至危至急。然此猶未足慮也,所慮者,縉紳間分門別戶,或以地方離合,或以意見參商,筆攻舌戰,栩栩訿訿,此何時哉!外有蠻髦,而內自戈戟,其勢必人才盡而國運隨之。……咎在政府眾卿,莫適任怨,一切祖制,任人破壞,而毫無裨於實用,此不以舊額,是防之不止也。至於兵徵而不鍊,餉加而不核,官多而不任,賞輕而不勸,罰留而不懲,此目前受病大根源,亦救病一大急著。」(見「清白堂稿」卷十)其謀公之忠,才識之宏,頗為鄒元標(見「明史列傳」第一三一,字爾瞻,吉水人,萬曆五年進士,官至福建按察史,正直敢言)及御史周宗建(見「明史列傳」一三三,字季候,吳江人,彈刻魏忠賢斃於獄)所器重,經周元標及臺臣鄭宗周。林一柱等人之再三推荐,起原官(光祿寺少卿),奉命時,母黃太夫人命其速行。獻臣公因念母春秋高矣,猶豫很久。既而,紅夷侵泊澎湖,自秋徂冬,時出入陸鰲、鎮海、浯嶼之間,甚至登中左所鼓浪嶼,與官兵角逐,水陸不平靜,故未立刻起程。

  天啟三年十月,福建總兵徐一鳴(字心霍)率兵進駐中左以禦紅毛夷,徐總兵知獻臣公熟悉用兵之道,且於金廈形勢瞭如指掌,來函求策,公答曰:「若黑夜用小舟幾隻,載巨銃(大炮)數撓之,則夷舟必且損壞,即未損壞乃必大驚擾,出必以夜,防其見也,舟必以小,避其銃也。夷夜泊則不安,晝掠則有備,其勢必饑而逃,是制夷之上策也,徐用其策,果殲來犯之紅夷,俘十四人。」

  天啟三年初,紅夷求市於福建巡撫商周祚(天啟二年繼任福建巡撫),巡撫來簡徵詢,公答曰:「然窺其意,大半為十四俘設耳,此則萬無速還之理,或姑許以不死,而嚴為之約。  總之,市宜往而不宜來,備宜修而不宜弛,市來則釀禍於後,備弛則決裂於今,市不如絕,備不如剿,然此未易言也,在今日則備中左,備海澄為最急,恐春汛有合腕(聯合艦隊)而至者耳,許市猶第二義也。」

  年方過,夷人入見福建撫臺,矢言歸國,邑之戒嚴稍解。母黃太淑人曰:「汝父齟齬(意見不合)於浙臬,汝復蹭蹬(失勢)於中吳,今雖內徏,然不稱吾意,召命再辱,吾尚健無恙,盍行乎?」公不敢拂母意,乃曰:「兒第行,倘例晉一秩,叨一貤,即圖歸侍母。」母親點頭同意。於二月就道,五月入都門,司散糧。

  復官五個月,因與要人相左,上疏乞賜休致,未獲准。不久,紅夷復犯浯嶼,公憂心如焚,思母益急,再上疏懇請予假歸省。閏十月十二日,奉聖旨准給假,十四日辭朝而南歸。

  天啟四年夏,公至料羅澳,看出其地形險要,議建炮臺以抗賊。

  思宗崇禎元年(1628)春,彙題推荐公,奉聖旨:「照原推起用」,繼任原官(南京光祿寺少卿),又遭宦官魏忠賢所誣,削籍歸。夏,得疽病。秋,母黃太夫人逝世,享年八十有八。

  崇禎二年,邑之海豐莊田,受產二百八十餘畝,上有紅色土堤,常決貽患,屢築屢壞,迄無成功。公出資築岸於紅堤上,計長一千九百八十餘丈,歲因而有收,而海豐田永保無事,農人業戶,頌功不止,請工部右侍郎何喬遠(晉江人,崇禎二年任工部右侍郎)為文勒碑紀焉。

  公於崇禎十四年(1641)九月卒,享年七十有九,欽賜祭葬,特祠學宮,葬於同安縣前街后草塘山斗曜之右,祀鄉賢。次年贈光祿寺常卿,晉贈刑部右侍郎。

  公清介亮直,鄰里利病休戚,陳諸當道,人受其庇。師事楊貞復(諱復所,字貞復,謚文懿),通徹性命之學,教人以敦倫篤實為先。其論文曰:「文章必以氣為主,以理為骨,而氣以健達沖和為最,理以明白曉見為最,若氣昌而理徹,則其人必光明正大人也,必終身有受用人也,若氣滯而積,理艱而晦,雖或苦心千狀,麗詞萬疊,則其人必奇僻肺腸人也。其年位必不甚大得志者也。何也?理與氣皆精神之發也,從其精神發出者,雖平亦奇,雖百載而如新,從俗套堆垛者,即神奇即腐臭矣。」可謂獲個中三味,得為文精要者也。著有『清白堂稿』十五卷,『筆記』二卷,「詩經制義」(萬曆四十一年刊),『仕學全稿』(合金陵稿、燕臺稿、吳中稿、東山稿共百十一篇)、『四書合單講義』、『同安縣志』十七篇、『致良知四書摘』(萬曆四十七年著)、「儀曹二難存稿」(今僅存自序),目前僅『清白堂稿』(清咸豐三年二十四世永勉公手抄本)及明崇禎刻本『清白堂稿』十七卷傳世,而『同安縣志』則收於「清白堂稿」卷八,其餘則均已亡佚。

  生不逢時之蔡國光公

  生不逢時,志不更事,身處夷治,心向荒朝,闖賊加威武無法屈其志,滿清給富貴不能淫其心,本來出身寒家,終生安貧若素,祈光復故國,知不可為而為之。吾族先賢國光公是也。

  公諱國光,字士觀,號觀之,後改號賁服,屬大厝房十七世。生於明神宗萬曆二十三年(1595),娶文崎許氏。

  相傳,公家素貧,生之時,無繩索可汲水,井自溢且溫,盆可盛之,灈後欲再取,水已降,人皆以為奇。其井至今猶存,鄉民稱之為國光井。

  公童而神,七歲就傅,經史過目成誦。獻臣公曾試其文,大贊不凡,曰:「十歲兒有此哉!」越數年,學成,甘光公館之同安別業,共砌磋焉。自是,每試則冠。前後任同安縣令暨文宗直指,都刮目相看。

  天啟七年(1627)三十三歲)中第六名舉人。崇禎七年(1634)四十歲春成進士,而太史朱氏暗中物色,甚賞重之,授工部觀政。

  崇禎八年,赴吏部謁選,獻臣公為五言古詩一首送之,其中數句云:「觀姪吾宗秀,少小童而仙,省試占高魁,賜第正彊年。於格當民社,歸省乃謁銓。臨別問理人,保赤是真詮。一錢莫輕入,一字莫苟安。涖民須用寬,馭吏須用嚴。征輸慎勿亟(急切),聽訟慎勿淹(久留)。心求誠既徹,百姓自愛官。」授江西瑞州府高安縣知縣。到任請省府免去浮糧,革除常例,高安人建祠祀之。九年,為江西同考試官,十五年欽取,十六年欽補北直隸(河北)鉅鹿縣。修城池,給牛種。鉅鹿本是土地貧瘠之縣。其民實賴以安。十七年,召對稱旨,補旨擬兵部給事中。十八年,授禮部儀制司主事,擢禮科給事中(七品)。

  未幾,李自成陷京師,執公,要他投降,公嘆曰:「吾不能捐軀從先帝於地下,尚敢靦顏(厚著臉皮)更事哉?」賊拷打得極為苦痛,適滿清入關,至京,賊拔營遁去,公乃獲間關逃歸。或曰賊索其財,從者貸與之,始釋歸(見『泉州府志』)。日惟焚香卻掃,不久歸依鄭成功流寓廈門,金廈兩島被清兵所破,落髮穿黑衣,復築一樓,栖止其上,終身不下樓。

  國光公文章「本於經術,而動乎天機,當其神情所至,沛如河決,迅如機張(張弩射箭),蓬蓬然如風起北海而入南海,莫如其所以然而然也」,「其為人也,循循然澄湛者也,烱烱然不爽尺寸者也 ,亦朗朗然人情物理,洞若觀火者也」。然生不逢時,國亂君亡,個人抱負才華,又將奈何?

  康煕十一年(1672),遷入界內之瓊林蔡氏子孫陸續返鄉,亡故或逃往他鄉者眾,十六世其僴公與十九世克遠公,留心參訪,各據所知,增其未備,正其差訛,重修「瓊林蔡氏遷移後族譜」,公為之序,時年已七十八矣。

  康煕十六年(1677)正月初九卒,享壽八十有三。與妣許氏合葬前尾灰墓,族稱為老爹墓。今已遷葬於珩厝旁。

  著有「恢奇齋新藝」,獻臣公曾為他作序 ,云:「其文章特用奇勝,因其稟受資穎,且陶鑄之力又深」。

  國光公中進士後,族人曾覓一地,將來欲為他建祠,並已豎立旗竿,後因經費不足而作罷,其地至今猶留用。

  文武兼備之蔡廷蘭

  當廷蘭公尚未得意於科場,則潛心充實自己,啟蒙學童,下鄉採集風俗,保存文化;當其登上進士,任職江西,則獎勵教育,培養人才。當時,正值太平軍侵境,廷蘭公集結鄉勇,督辦團練,造戰船,募水勇,成立劍江營,抵抗太平軍,因其防堵有功,升為贛州同知。古人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吾族先賢廷蘭公當之而無愧矣。

  廷蘭公,名崇文,字仲章,號廷蘭,謚郁園,學者稱秋園先生。祖籍金門瓊林里,屬新倉三房二十二世裔孫。是瓊林里蔡氏的第六名進士,也是澎湖的唯一進士。

  廷蘭公之五世祖鳴震公,字華衷,原是漁民,因澎湖海域魚藏豐富,所以常到澎湖捕魚,為避風雨,遂於海濱築屋而居,煮曬漁獲,每年九月,澎湖風勁浪高,不宜下海,仍回金門居住,至次年四月,薰風吹起,再揚帆至澎湖海域捕魚,過著候鳥般的生涯。

  明崇禎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陷北京,懷宗殉國,接著,滿清八旗軍入主中原,人心惶惶,華衷公於同邑張氏友人的邀請下,定居澎湖,不再往返,成為蔡氏開澎始祖。

  四傳至便,字子言,號慎齋,後更名培華,乃廷蘭之父也。培華公六十九歲才獲補生員(秀才)而成為私塾先生,其最大成就,就是培育出澎湖唯一進士廷蘭公。

  廷蘭公於清嘉慶六年(1801)八月二十日,誕生於澎湖廳林投澳雙頭跨社。公自幼聰穎,在父親的薰陶下,四歲就能誦讀「詩經」如唱歌一般。五歲正式入學,每日所讀的書,比一般兒童多一倍。八歲已能作文成篇。十三歲通過台灣學政道考,補弟子員,入台灣府學為「附生」,人稱神童。十四歲應「歲考」,錄取第一等第一名,依序補為澎湖廳廪生(當時澎湖只許有四名公費生)。十五歲通過「科考」,取得參加次年的鄉試資格。十六歲(1816)秋,首次赴福州應鄉試,落榜回澎湖,在父親的私塾(文館)任啟蒙老師。

  道光五年(1825)二十五歲),再次赴鄉試,落第後首次回祖籍金門瓊林里,叩謁蔡氏家廟,奔省祖墳。二十八歲時,幫助澎湖第五十七任及六十任的通判蔣鏞補輯「澎湖紀略續編」,對澎湖文化之保存貢獻良多。

  道光十一年(1831)夏天,澎湖大旱,秋八月,大颱風,下鹹雨,所種雜糧,顆粒無收,造成冬季大飢荒,當時,福建省興泉永兵備道周凱(字仲禮,學者稱芸皋先生,浙江富陽縣人)奉檄到澎湖勘賑,廷蘭公呈(請急賑歌)四首謁見,周凱大加稱賞。在周大人的鼓勵下,再次赴鄉試。次年,周凱以興泉永道權兼分巡台灣兵備道,七月到任,廷蘭公來台,拜周為師。

  道光十四年,公受聘到台南府城主講於「台灣縣引心書院」。十五年秋,再赴福州應鄉試。十月初二,由金門料羅灣乘船要回澎湖再到引心書院教書時,遇到颱風,在海上漂流十晝夜,幾至滅頂,於十二日登陸安南。在安南停留六十七日,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啟程回國,次年四月二十日抵達廈門。此次漂流異域,可說是因禍得福,得失參半,得者,能行數千里路,結交不少越南國的政商名流,增廣見聞,豐富人生,使其文章大為精進;失者,因離鄉背井,艱苦備嚐,又思念老母,掛懷學生,心思焦慮,鬰悒成疾。廷蘭公雖遭九死一生之厄,沈悶鬰結之苦,然因而留下「海南雜著」一書,他留心異邦政教制度,文化習俗,山川特產,名勝古蹟,甚至城郭宮室,倉廪府庫,無不用心觀察,使吾人對早期的越南,有更深的瞭解。

  道光十七年(1837)三十七歲秋,再赴省城參加秋闈,中式三十一名舉人,應台灣知府姚瑩之聘,主講於「崇文書院」,同時兼「引心」與「文石」兩書院之主講,並同時擔任澎湖文石書院第二十四任山長,自道光十七年至二十二年。

  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廷蘭公為參加甲辰科二十四年,(1844)春闈而內渡,中式孫毓桂榜二0九名,殿試中二甲六十一名,賜「進士出身」即用知縣,簽制發江西省。二十九年(1849)四月,補江西峽江縣知縣。當時峽江縣正逢荒年歉收,廷蘭公親自捐司房筆資,又向上級請求豁免欠賦,並設法賑恤,多所存活。

  咸豐二年(1852)七月,廷蘭公解任峽江知縣,充任江西鄉試同考官,九月,鄉試畢,署南昌水利同知,十月缷任。三年,回峽江知縣舊任。八月,缷任峽江知縣。九月,委署豐城縣知縣。遇贛江江水暴漲,隄防被沖破,公捐養廉金二千七百兩,僱工修築張家嘴及羅家角堤岸,又出資募人撈拾屍首數百,同時安置難民。

  咸豐五年(1855)冬,太平軍逼境,當地土匪乘勢焚掠,人心不安,廷蘭公去函,委任舉人周運鯤督辦團練,共集鄉勇數萬人,成立了保安、定安等十三個團。為防太平軍偷渡,又造戰船,募水勇,成立劍江營。當時,並未請帑,令富者出錢,貧者出力,相協以濟,安定地方,其法簡易可行,民始有固志。在抵抗太平天國的戰役中,有敗有勝,前後緾鬥了四年,太平軍之亂才平定。廷蘭公也因防堵有功,升為贛州同知(五品)。

  咸豐九年三月十五日,廷蘭公歿於任所,享年五十有九。廷蘭公在江西再娶之夫人及養子江源,遵照遺言,扶棺歸葬於澎湖拱北山麓,結束其豐富而多彩的一生。

     澤遺囚犯之蔡宗德

   公諱標,字宗德,又字懋修,號兼峰。屬新倉上二房十四世,獻臣公之祖父,貴易公之父也。舉明朝嘉靖辛卯十年(1531)舉人。授廣東廣州府通判。

   公為人處世,寬大仁厚,不炫聲譽,能濟人之急,解人之危,通判廣州時,活漳州百姓之私通番舶者百餘人。有甲盜葬乙地,乙遷甲之棺於他所,甲以棄棺訟,公佯不聽,但約好日期令乙遷返,而甲之棺果還故處。又有弟亡,僅一遺腹子,兄圖利其產業,謀一夫婦認為己子,復謀一人證之,公訊時佯怒,令棄之水,弟婦哀痛求免,冒認子者絲毫不為所動,公乃責諭其兄,並令分以弟業,孤兒寡母賴以全活。

   公丁艱歸,喪期滿,除服,起浙江台州知州,活莆田被擄者十餘人。嘉靖二十七年(1548),調得廣西梧州府知府,未上,因未得上級允許,私放囚犯,被人告發,卒於京。

  以子貴易貴,贈南京戶部主事。又以孫獻臣貴,贈中議大夫浙江寧波府知府,再贈中憲大夫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妣洪氏累贈淑人,合葬湖尾戴洋山石墳,俗稱八卦墓,妾楊氏守志,誥命立坊。

  著有「蔡氏族譜後序」(第一版)

  文不敵命之蔡海林

  公諱煥,字爾章,又字有章,號海林,屬新倉三房十五世。以拔貢生任崑山(江蘇省崑山縣)訓導,嘉靖癸卯二十二年(1543)中應天府舉人第十五名,授浙江嘉善縣教諭。嘉癸丑靖三十二年(1553)會試,主司者很讚賞他的文筆,欲抽公會元(會試第一名),但大主考已受別人賄賂,僅取中進士而已,主司乃將原卷袖出,欲待次科主場,抽公第一名。公曰:「余已授教諭矣。」明朝之例,既授教諭職,僅許會試一次。竟被耽誤,可見文章雖好還是敵不過命運。

  後陞部都察司務,晉戶部郎中(六品)出為雲南臨安府知府,不久致仕。公居官清淡,處鄉和睦,有「海林詩文集」行世,今佚。

  與妣劉氏、徐氏合葬同安縣西南四口圳鄉西北面,土墓無牌,號巷口墓。

     五舉人略傳

  有麟公,字體靈,號昭宇,屬新倉三房十六世。明萬曆甲午二十二年(1594)舉人,舉孝廉,授山東蒙陰縣教諭,卒於官,葬湖前山赤西路南大石邊,左肩石上書「明鄉進士佳域」。

  啟章公,原名勳,字仲含號臥樗。屬大厝房二十二世。清嘉慶十二年(1807)丁卯科鄉試,以老生彙報,欽賜副榜,恩十三年戊辰科,欽賜舉人會試。有士行。事蹟詳本章第五節「士節義行列傳」。

  玉彬公,原名烓,字仲雅,號潤亭,屬大厝房,啟章公之弟。乾隆癸卯四十八年(1783)舉人。任福建建寧縣訓導。公在任,勤督月課,建寧生童到任中,從學者甚繁,卒於任,享年六十有二。娶后坑李氏。

  其煥公,原名上,字仲文,號嘉愛,屬新倉上二房二十二世。生員,嘉慶十二年鄉試,以老生彙報,欽賜副榜,恩戊辰科,欽賜舉人會試。享年九十有五。

  仲穎公,原名翰,改名苑,字仲穎,號毅園,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二世。生員,嘉慶辛酉科(六年)鄉試,以老生彙報,例給副榜,十二年丁卯科會試後,彙報禮科,例給舉人,有士行,事蹟見「士節義行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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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節  考選宦蹟列傳

  本傳所列,係起歲貢而育於黌宮(學校)者,或捐納而任職者。

  科舉時代,選府、州、縣學生員之學行俱優者,貢之於京師,升入太學,有副貢、拔貢、優貢、恩貢、歲貢等名稱,統稱之曰「貢生」。凡生員食餼久者,各以其歲之額,而貢於太學曰「歲貢」,有恩詔則加貢焉,曰「恩貢」,學官舉其生員之優者,三歲,學政會巡撫,試而貢之,曰「優貢」;十有二歲乃各拔其學之優者而貢之,曰「拔貢」。本族貢生共十五人(如表三),國子監生十七人(如表五),亦一時之秀,不可多得者也。

  所謂捐納,就是捐貲納粟以得官也。捐納之制,始於秦始皇,時,因飛蝗成災,詔百姓納栗千石,拜爵一級。其後歷代因籌餉或賑饑,或蓄積邊儲,或興大工程,遇有國庫不給之時,輒開捐納之例,准民捐輸款項,或授官,或褒獎。本族前庭房十一世邦教公與大厝房十六世潜性公,皆非科甲出身,族譜列于考選文職便覽,疑捐納出身,故列於本節中,一併列而傳之。

  森公,字維喬,號履素。屬大厝房十三世。明正德十四年貢生,嘉靖元年授廣東乳源縣訓導,卒於官。忌神五月二十九日,葬於雙乳山下垵內,北向,今已遷葬照鏡。

  四極公,字維中,號榕溪。屬大厝房十三世。明隆慶五年(辛未)貢生,授福建莆田縣訓導。考妣合葬于長潭頭,灰墓,坐北向南。

  家駒公,字少逸,號學海,海林公之子,屬新倉三房十六世。生員,嘉靖年間,入北京國子監。考選定州吏目,升淮安府知事。

  鼎臣公,字體謨,號弼臺,獻臣公之堂弟,屬新倉上二房十六世。事蹟詳本章第五節士節義行列傳。

  紹彭公,字信卿,號鍾兆。鼎臣公之子,屬新倉上二房十七世。生員,起北京國子監生。改名曦光。

  謙光公,字褒卿,號六吉,獻臣公之長子,屬新倉上二房十七世。生員,以父蔭起南京國子監生,著有「干雲齋詩集」。事蹟詳本章第六節文苑技藝列傳。

  甘光公,字稼卿,號雨人。獻臣公之次子。廪生,天啟元年歲貢生。著有「恢齋集」。事蹟詳「文苑技藝列傳」。

  學光公,字敬卿,號壯如,獻臣公之三子。生於萬曆二十五年。獻臣公「訓學兒加冠」云:「命汝學光名,字之以敬卿,誦詩知訪落,束髮並諸兄」。生員,起北京監生,授恩貢生。娶左司寇丁哲初之女為妻。公葬從順里坑內,妣葬董水祖山。

  孚光公,字中卿,號諍虎,獻臣公之四子。生於萬曆三十三年八月。生員,授恩貢生。後改名龢光。娶大同巡撫張廷拱(字輔吾)之女為妻。考妣合葬董水祖山,有石牌。

  大壯公,字允輿,號雉胎。屬新倉上二房十八世,獻臣公之孫,甘光公之三子也。崇禎十五年副榜,舊譜又誌「恩貢生」。娶張氏。公葬同安山兜六吉墓右,坐東向西,妣葬董水祖山,坐東向西。

  振聲公,本名濟乂,字君寧,號慎齋,屬大厝房二十世。康煕五十二年歲貢生,雍正九年授福州長樂縣訓導。娶塔頭林氏,妾吳氏。合葬石船,坐壬向丙兼子午。

  躦烈公,本名迎爹,字君亮,號達峰。振聲公之二弟。康煕五十八年歲貢生,雍正十二年授江西省邵武光澤縣訓導。娶蓮花山葉氏,考妣合葬白鶴山,坐癸向丁。

  蹈雲公,本名植,字子階,號披星,振聲公之長子,大厝房二十一世。乾隆三年副榜。娶塔頭林氏。公葬石船乙分湖,坐東向西,妣葬石船二分湖。

  朝輝公,又名遠山,字子光,號瑞堂。屬上坑墘房二十一世,以父攀龍蔭入國子監生,召見,以通判職任用。 娶廈門劉氏二姐妹為妻,在浙江又娶一妾。卒于台灣。

  江生公,又名有氾,字永清。屬新倉三房二十四世,為台灣府貢生。

  表三所列體禮、志學、志道、志孝、果東五位先人,「金門縣志」卷八,文舉表列入,且註明「瓊林人,由安溪學貢」。安溪蔡氏固瓊林蔡氏之連氣也。始祖十七郎公之玄孫,即五世靜山公之兄曰景壽公,別居倉裡,五傳至繼賢(諱晚嗣,字繼賢,號悠然軒)公,贅於安溪陳后厝,因家焉。體禮公乃繼賢之三子,而志學、志道、志孝則體禮之長兄體仁公之曾孫,果東公為志學之子。五位先人為不忘本,仍自稱「瓊林人」。因不在本研究範圍,故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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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節  武職宦蹟列傳

  金門人最引以自豪者,莫過於「一榜曾登五進士,九里並出三提督」。「一榜曾登五進士」,是指明萬曆十七年春,金門人會試北京,五人中進士,就是蔡懋賢、蔡獻臣、蔣孟育、黃華秀、陳基虞,人稱「五桂聯芳」,金門文風之盛,從此遐邇聞名,而「五桂」之中瓊林獨佔其二;「九里並出三提督」,是指清乾隆末年至嘉慶年間,金門同時出三位提督,即江南提督蔡攀龍、廣東水師提督李光顯、浙江提督邱良功。攀龍公曾任福建水陸提督,陞江南全省提督,欽賜「強都健勇巴圖魯」名號,加以參贊大臣,並畫像入紫光閣功臣,可謂榮耀之至。大致言之,本族先賢之宦蹟,明朝以科甲文宦聞名,清初以武功戰績取勝。

  清朝初年,吾族於武職官蹟中,除提督攀龍公外,並有副將、參將各一人,守備二人,把總一人。本節除記述往昔祖先之英勇,亦盼後世子孫能起而效法之。  

  老虎英名之蔡攀龍

  攀龍公,原名奭,字君竉,號躍洲,屬上坑墘房二十世。公狀貌雄偉,聲如洪鐘,少貧,捕魚為業,揹魚貨入后浦市,力兼數人,市翁許氏,見而異之曰:「偉丈夫,苟從戎,當得富貴。」公曰:「吾再應募再黜矣。」翁曰:「將軍以服飾取人耳?子盍從我遊?」遂延至家,妻以女。為製戎裝以往,鎮將奇之,從戎編伍,選戍澎湖,時,清乾隆年間也。

  公任事勇敢負責,從未稍怠,富武略且驍勇善戰,立擢外委,歷拔廈門提標千總,分汎玉洲。玉洲賊百餘,猛來劫社,公率所部及鄉民趕賊,下河,掩擊,賊斃並帶重傷死者數十。越日,賊欲報復,見公可敬畏,若天神,咋舌散去,民從以安,石碼司馬結為知交。

  鷺江賈舶被掠,提師黃委緝捕,公密駕船隻,扮商人,誘獲之。連擢千戎,不久,補閩安守戎,賊亦相告曰:「拿賊大王來矣。」遂遠避。立刻又陞海壇遊擊。行保甲法,是否良民,須造冊送查,毋使匪徒雜處其地。並禁網樁有磚舟行者。民情慣挑私鹽,飭拿甚嚴,諭商鹺館鹽足秤,無以七十斤為一擔,民德焉。

  乾隆五十一年(1786),調澎湖遊擊,甫抵澎,而台灣彰化林爽文倡亂,同知楊廷理告警於澎,調公救援,即日率師東渡至郡,眾心乃定。遂於郡南二里許,濬溝築壘,未就,而賊擁至,公不為所動,會楊廷理率義民出城夾擊,破之。賊復四面縱火攻城,攀龍公領兵急擊,生擒陳元、蔡茂等,郡賴以守。

  明年(五十二年),隨總兵郝壯猷征南路賊首莊大田,克復鳳山。不久調回守郡,鳳山復陷,南路賊數萬來攻營,公出紮桶盤棧,賊晝攻夜襲,為公所率制,不得逞,忿曰:「但殺此人,府城(台南)垂手破。」乃傾眾圍其寨,公橫陣衝殺,手刄三十餘賊,所當者皆靡,然賊眾亦奮勇鏖戰,攀龍公胸部被刺傷,血流被地,其坐下白馬忽然騰躍,雖傷及馬胸七寸不跌倒趴地,終能解圍,人稱「神駒」。是時,公忍痛,衂還能任意奔馳突圍,自卯時戰至酉時,殲賊數百,黎明復戰,賊圍方解。時,閩浙總督常青為將軍,渡海來台見到攀龍公,撫其背曰:「虎將也。」自此以後,賊稱之為「蔡老虎」,見其旗幟,都嚇得發抖而去。

  一日,賊用鳳山所獲官印,請濟師,頃刻間羽書三至,攀龍公結隊行入蘆薄巷,賊突起,圍數重,公奮力鞭馬,躍出得脫。既而南北路賊集攻府城,其黨莊錫舍密謀歸正,公與楊廷理乘勢急擊,追奔十餘里,進克南潭,擒偽元帥王坑郎等以歸。時,總兵柴大紀駐軍諸羅,以虛實、奇正、生剋變換不測制勝,攀龍公駐軍郡南,以四塞土形扼險攻瑕制勝,等到向朝廷奏功,天顏大悅,賞戴花翎,超授台灣北路副將。

  六月,賊眾復圍諸羅,柴大紀受困,公偕副將貴林等敉之,取鹿仔草,師行秋霖中,衣裝盡濕,中伏,鎗礮莫施,貴林及諸將弁陣亡,獨公與參孫全謀突圍出。起初,公也考慮到東北路徑窄水草又深,容易埋伏,建議從笨港折入諸羅,眾不聽,故敗。攀龍公入郡,與總兵柴大紀同心固守,孤城得全。及八月,大將軍福康安與嘉勇侯海蘭察統師至,始解圍,已受困六個多月了。諸羅被圍一日比一日密,當其受困於諸羅,到糧盡,城中以地瓜、野菜及油渣籸(花生榨油後之殘粕)充食,而兵民皆聽號,賊亦莫之奈何,這都是平日能視兵民如自己的四肢一般。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柴大紀奏曰:「諸羅為府城北障,諸羅失,則賊尾隨而至府城,府城亦危。且半載以來,深壕增壘,守禦甚固,一朝棄去,克復甚難,而城內外義民不下四萬,實不忍委之於賊,惟有竭力固守待援」。乾隆皇帝看完奏本,詔曰:「大紀當糧盡勢急之時,惟以國事民生為重,古之名將,何以加茲?」(見「嘉義縣志」卷首、「大事記」民國六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修正本)。皇上嘉其能守,乃易諸羅城為「嘉義城」以旌之。

  攀龍公,又帶兵會剿於小半天、大里杙、集集埔及南路,憑險恃固不降者,皆就擒,事平,擢福建海壇鎮總兵,未行,改台灣鎮總兵,陞福建陸路提督。此所謂「一日三陞」也。計自東征以來,大小戰八十三,欽賜「強都健勇巴圖魯」名號及花翎,賞銀兩,所頒賞賜獨優。又陞福建水師提督,加以「參贊大臣」,召見,畫像入紫光閣平台二十功臣之中,御製贊有「台灣戰將,巨擘惟茲……」之句。

  上諭以狼山係江南要區,暫行借補狼山總兵,蒞任頒占驗風雲水色,以示通省屬官。召對,詢征剿情形,令立刻在「軍機房」具奏。山東江南水道交界,素被賊劫,兩省總督各自推委,上諭公往勘。公者實具摺,繪圖貼說,並獻防海之著策,硃批許可,賜大縀二疋。不久署江南全省提督。任台之時,有贈金欲拜為誼父者,固卻之,人尤服其節操高尚。

  卒於江南提督任內,享年六十有一。歸葬於徑林祖墓(靜山公考妣之墓)南,坐南向北,墓前尚存石獅一對,石柱一對,丹墀石板隱約可見。娶后浦許氏為妻,有妾二人,一為興化黃氏,一為林氏,攀龍公卒時,林氏年二十九,守節,享年七十有六(見本書第三章第七節)。蔭一子朝輝,官通判,卒于臺。

  公之坐馬尤駿。公長身玉立,軀體魁偉,較常人大逾一倍,坐騎多不勝,獨此馬不僅任馭,且甚神異,數脫公危。時,軍中歌曰:「將軍相貌何魁奇,靴囊貯得一小兒,騎下白馬過南陂,活捉賊子如剝蜊。」督學劉權之與談當年勞績,作「戰馬行」贈之。及公卒,馬不食而死。現民俗文化村,陳有公之靴、袍各一,果倍於常人(該靴袍曾陳列於莒光樓中,後移入文俗村)。 

  攀雲公,本名望,字君秀。攀龍公之弟,為澎湖把總,妣后浦陳氏,妾福州連氏。

  廷龍公,字君龍,號康生。屬大厝房二十世,康煕時由浙江平陽守備,轉福建閩安鎮中營中軍守備。娶尤氏。

  文昇公,字子侯,號東侯,廷隆公之長子,由福建海澄千總,陞廣東惠州右營守備。雍正十二年(1734)陞廣東海門參將,十三年,署海澄副將。娶許氏。

  宗耀公,原名文瑛,字子伯,號致侯。廷隆公之次子。由平陽千總,雍正元年(1723),陞廈門中軍守備,娶張氏,卒於波浪。

  文郁公,字子爵,號監侯,廷隆公之三子。由海澄千總陞守備,雍正十二年,陞廣東電白遊擊,後陞大腹參將,娶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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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節  忠烈孝友列傳

      世人自私自利者多矣,能超乎自我,圖利他人,已非易事,能捨命護鄉,委身救主,若非有大智大勇者,孰能勝任,而吾族先賢有之,曰希旦、仲德二公是也。

  雖不能揚名顯親,垂芳千古,卻能曲意侍奉,順心養志,葬祭悉依禮數,孺慕猶如赤子,鄉黨均稱孝焉,吾族先賢有之,曰宗達、神佑、遇光三公是也。

  同根連氣、骨肉情深,不因析爨而疏離,能聚五世於一堂,庭少閒言,家和事興,友于兄弟,美名遠播,吾族先賢有之,曰子綸、仲言二公是也。

  為不湮前賢之善行,冀後代子孫能起而效尤,故列而傳之。 

     忠烈護鄉之蔡希旦

   平林里之蔡氏,五傳至靜山公始大,又五傳至廷輔公,廷輔生孔璋公圭,孔璋公生允禎公祥,祥生宜勉公亹,亹生朋山公倡,朋山公生三子,仲即中溪公希旦,乃守愚公之父也。

  希旦公,字可久,屬新倉下二房十五世,生於明武宗正德六年(1511)八月十八日。公號中溪,少有至性。朋山公授之書,不百遍不休,為學敦篤,務實踐。朋山公家本來就貧,到了許太安人嫁來,稍稍賣簪珥資助他讀書。後來中溪公就館為人師,則益端莊模範,而自刻苦愈甚,見有不同於四書五經以外的好書,必借來親手抄錄,早晚誦讀,聲徹戶外,燈油盡則蒙被背誦,為弟子先,而朋山公偶而來看他,依次課其學業,弗稱意輙加打罵,諸弟子更加人人勤奮向學,公學益苦。為文更加依據經典理則而聞名,然而數次不稱意於科場,無所遇,而大哥、三弟都先後補弟子員了。

  居家鬰鬰不歡,常自嘆曰:「世言儒冠誤人,豈虛哉!豈虛哉!」乃努力農耕以養親,然亦時時教授不休。久之,父病,中溪公衣不解帶,百方醫藥禱祠,願以身代,父歿,雖年已愈四十,哀慕若孺子然,水漿不入口者三日。一切含殮殯祭,悉遵朱子家禮,既終喪,乃益絕意四方之事,退而課二子。

  嘉靖庚申三十九年(1560),由於泉州衙料羅指揮官王鏊,庸懦不諳武略,移舟躲避於廈門,漳州賊林三顯等知其情,勾結倭酋阿士機等來侵,將至浯州,中溪公念父未葬,日夜營建墓地,使手足都長重繭。有一日,倭寇來犯的聲息更急,眾人皇皇欲奔,公泣曰:「父喪在堂,萬一有他虞,雖死何贖,為何要離去?」乃盡出家中藏羅於庭,而身自守之,曰:「即寇至,我願盡獻收藏之絲羅,以換裝有父親之棺木,大概可以免了吧!」已而,倭寇未到,於是約兄可大、弟可任連送其父之棺木到墓地,自己操杵插成墳,做到手指都是血,夜間獨自巡行隴間。

  葬父事成而賊益迫近,里中合謀禦之,推中溪公為首,公因辭謝不獲准,乃悉括里中丁壯,得二百餘人,為椎牛釃酒,聚而加約束焉,晝設偵伺,夜嚴刀斗,公親勸督之。不久,賊至,知有備,不敢犯,則引而東。數日,賊寇來的更多,大家更怕,他大哥和三弟合謀曰:「賊迫矣,何不自為計,且如老母何?」公曰:「不可,眾推擇我為首,我動則眾必搖。」乃遣兩兒奉母寄住在金門所,而自己與眾人分守。三月二十三日,倭寇自料羅登陸刼掠。二十六日肆虐於西倉、西洪、林兜、湖前諸鄉社,男女死者數百人。二十八日,刼掠我平林,四月十三日賊復掠平林,眾相視無人色,,公叱曰:「事至此,奈何?急切向前則老弱幸得逃脫,否則,胥為魚肉矣。」遂挺身而出,眾稍稍繼之,尚未佈陣,有穿紅裰禿賊,快馬揮刀,引數騎衝其胸,群倭奴哄然從之,十炮齊發,眾遂奔,公立不動,有一人曰:「眾潰矣」乃引退。既而賊用諜者謀,出三道,繞其後,公聚眾,眾莫應者,遂跳身逃,賊追上,用刀截希旦公,公就犧牲了,年才五十。

  朋山公以禮法傳諸子,而中溪公尤恭謹無與比。母病,躬奉湯藥,一個多月,都不離床側。曾有一次和長兄可大公燕坐,大哥偶而蹲坐椅上,希旦公立刻進言:「禮樂不可有片刻去身,長兄豈可因燕坐而忘禮乎?」長兄為之歛容。

  中溪公謹嚴仁厚,嘗讀書野寺,一婦夜裡敲門,不納,寺有小僧暴卒,其師素潔,不敢接近,已放進棺材了,中溪公探其懷,尚有微溫,用針炙而救之活。旁舍,有一位老婦,無子,嘗向中溪公乞食,一日,嫗不至,中溪公曰:「必病也」遣子往視,老婦很疲憊地睡在竹蓆上,叩頭曰:「郎君來,甚幸。」公又時常命家人以粥粥之,老婦病才痊癒,其不欺暗室,而施恩不求報,就像這樣,尤善開引大義,為人解紛,即是親近有力之人也必面折,即是下戶疎弱之人也必婉曲直之,因此人人悅服,無不聽君立解,族有悍子,忤逆繼母,齒咬其臂,父怒,縛將沈之海,兄弟居間勸解,莫能得,去告知中溪公,公至,謂其父曰:「子誠無狀當死,然獨不念其母乎?天下無母在,而子棄死不救者,且人豈不說你是為惑後妻而殺前人子也。」繼母因而泣下,子亦泣,其父因泣不自禁,乃為引至祠堂打一打,而釋放他,子因感激改過。故自公在,而里中無中鬥鬩,族子無公行非義者。

  及中溪公遭難,不論認識或不認識,無不流涕。後以子守愚公貴,誥贈四川右參政按察使,妣許氏封安人,累贈淑人。萬曆二十一年(1593)十一月二十二日,考妣合葬於庵前覆釜山之陽。

  仲德公,諱偶,字仲德,後改字仲得。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一世。乾隆五十一年(1786),臺灣林爽文大亂,仲德為義民,隨攀龍公往救諸羅(今嘉義),半路,賊來攻,為保護攀龍公,與賊力戰,身亡。

  宗達公,諱橋,字宗達,晚號眉山。屬新倉上二房十四世。宗德公之胞弟。生於明正德二年(1507)九月。少受舉子業,數次落榜,不得志於有司。兄兼峰公舉於鄉,眉山公即退而率僮僕耕稼,暇則坐沙中與父老談菽麥,不知人世軒冕貴介何物也。

  公篤於天性,嘉靖三十九年,倭奴來侵時,父安所公柩在堂,夜焚香祝天,願減早膳十年保父柩,賊平,柩幸得完,卻朝餐,竟父葬,宗族謂公能孝也。

  眉山公胸中惻隱怛然,口不掛人是非,然鄉子弟為不善者,戒不使公知也。鄰有鬥,牆有鬩,得公片言立解,終身之世常是如此。以年事高,恩受冠帶。卒於萬曆十七年(1589)十一月,享年八十有三,從孫獻臣銘其墓(見「清白堂稿」卷十五『叔祖眉山公暨配陳氏墓誌銘』)。萬曆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與妣陳氏合葬於陳坑之原。乾隆二十一年(1756),墓被陳家所滅,將棺骨丟下海,取其地佔築祠宇,會鄉人與之理論,被傷兩命,遂成世冤之仇,瓊林蔡氏誓不與陳坑陳氏聯婚。

  神佑公,字仲伸。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一世 。公性至孝,母病,愛母心切,嚐其母桶之糞。娶東園王氏,享年七十有五。

  遇光公,字尚幸。屬新倉長房二十三世。公少孤,母再嫁。長成,繼父卒,母日食難渡,將母及繼弟搬回家奉養,可謂孝友兼全。娶古寧頭李氏。

  子綸公,治家有法,嘗訓子弟同居至五世,遵守遺教,一家食指七十餘人,男女各治其事,庭少閒言。(見金門舊志,族譜未列名。)

  仲言公,諱奏,字仲言。屬新倉上二房二十二世。公善事兄弟,雖分食,待其兄仲琨一家如未分食時,可謂友于兄長。娶陽翟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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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  士節義行列傳 

  何謂士節,有高尚之德行,有節烈之操守,能使世風清且嘉,能為庶民之楷模,衣食儉樸,勸善革惡,本性沈穩,仁心為質,吾族先賢有之,曰仲穎、紹英二公是也。

  「烈女傳」云:「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豈只女流,凡能不因貧困求乞,不為鈍魯棄學,不從眾而譁,不取非義之利,能為公義,不計利害,處世能孝友仁厚,族黨能和睦無間,能和鄉敬祖,能起衰扶弊,苟有利於社稷,雖千萬難吾往焉。吾族先賢,能當之無愧者,有鵬翼公、啟章公、方亨公、德成公、黃中公、兆月公、玉軒公等是也。盼後進有以繼之,條列於后。  

     仁人君子之蔡仲穎

  仲穎公,原名翰,改名苑,字仲穎,號毅園,守愚公五世孫也。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二世。生於清雍正十年(1732)。公起生員,嘉慶六年(辛酉,1801)鄉試,以老生彙報,例給副榜,十二年丁卯(1807)科,會試後,彙報禮部,例給舉人。

  公事親至孝,親疾,湯藥必自奉,親卒,果食必先薦而後嘗,取與云必祝,叩于親,有信則行之,無論侍客閒居,皆坐則莊嚴如神主,立則嚴肅如佈陣,不苟言、不苟笑,其衣食極簡樸,而鄉人有困飢寒及喪事者,求之無弗與,以勸善革惡為要,鄉中若有不聽其約束者,即鳴官究治,及夫保護廟墓,嚴禁碗青,至老不倦,乾隆年間曾於蘭厝鄉前建觀瀾橋,嘗訓子孫曰:「人欲爭門第必讀書。」作一對居家聯云:「孝弟為居家大業,詩書實裕後良謨」。讀書訓兒,不知老之將至,雖年近八旬,自作課兒文,到臨終時,差不多有百篇,自名曰:「呼懶集」。當時浯島人皆稱曰:「仁人君子」,文武官員皆稱曰:「一鄉善士」,有士行。

  乾隆三十三年(1768)四十二歲,十一月,重修「瓊林蔡氏族譜」為本族譜第五次之重修,其異於前者,帙分三層,上層書諱與字,中層書祖墳贄處所及其坐向,下層書妻妾姓氏。三十五年蔡氏家廟(大宗祠)翻修,公書其堂聯:

  「相宅瓊林歷宋歷元歷明歷清祖德千年不朽」

  「敷功帝闕為卿為伯為臬為憲孫謀百世長光」

  公娶后浦許氏與東園王氏。卒于嘉慶庚午十五年(1810)九月二十七日,享年七十有九。與王氏合葬於山內埔鄉南風吹羅帶身尾,坐丑向未兼艮坤墓牌三片石。

  紹英公,字雋卿,號少桂(族譜作號肖桂)。屬新倉上二房十七世,為獻臣公之堂姪。生於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一月二十八日。公六歲而孤,二母育而教之。自幼性情穩重,出入起居,恪遵母命。讀書務通大義,補邑諸生,體貌重厚,態度不輕浮,性質沈篤,無妄語,無飾行,仁心為本,和兄弟相處,恭敬友愛,對姐姐的往來嫁奩,從不細看,對待里鄰,無欺無侮,里族難平之事,取決於一言,為德于鄉,鄉人亦德之。竟不得壽,卒於萬曆三十九年(1611)六月二十日。得年四十有六,獻臣公有「祭雋卿姪兒文」與「處士少桂蔡君墓誌銘」見(「清白堂稿」卷九與卷十五),娶洪氏,考妣合葬于湖尾東保后山,坐南向北。

  鵬翼公,字子飛,號面壁。屬新倉長房二十一世。公家貧,數日不舉火,未嘗向親戚朋友求借一毫以為口食,惟妣往山間採苦菜以充腹,有人款曲請筵,終辭不往,性質鈍魯,刻苦讀書,無論寒暑,人咸嘆服之,人稱廉士。為弟子員。娶赤后陳氏。公葬黃菰山園內,坐南向北。

  啟章公,原名勳,字仲含,號臥樗,屬大厝房二十二世。清嘉慶十二年(1807)丁卯科鄉試,以老生彙報,欽賜副榜,恩十三年戊辰科,欽賜舉人會試。公不從眾而華,不取非義之利,教授生徒,師道尊嚴,書理明晰,同邑從之學而出身者眾。有士行。享年八十有六。取下岐呂氏,考妣合葬本山石船,坐東向西。

  方享公,字克飛。屬新倉上二房十九世。獻臣公之曾孫也。生員,後改名克咸。公值播遷(詳第一章第五節、瓊林蔡氏之浩劫)之後,本族祖業被武弁橫佔,公力較恢復,大有功於吾族,義方可表。娶傅氏,葬騎馬山下,坐艮向坤。

  德成公諱豹,字仲變,號德成,別號蔚亭(廷蘭公稱其為「族兄蔚亭」)。屬新倉上二房二十二世,方亨公之曾孫也。敕受儒林郎,誥榮六品。公為人居世,孝友仁厚,處族黨,和睦無閒言,畢生勤苦,督諸子經商,家計頗豐。居鄉樂喜好施,道光年間觀瀾橋(乾隆年間,鄉紳仲穎所建)傾圮,出己貲重建,又捐數千金營建十一世宗祠。工既竣,迺慨然謂諸子曰:「吾族自分支以來,他房皆有宗祠,獨我未有,春露秋霜,彌增悽愴,今汝輩尚肯堂構,得以妥先靈而展孝思,於吾願庶稍慰耳。又出資建『怡榖堂』書房。」子五人。長曰兜,字尚歡,號芳山,太學生,次曰房,字尚機,號芳春,又號石東,太學生,三曰池,字尚暄,號芳林,四曰錯,字尚直,號芳泰,太學生,五曰悔,字尚行,號芳萌。均能繼父業,往來臺灣經商起家。每荒年,則運臺米施族中之貧者,又年以五百金為義舉之費。買祀田數十頃,以歲所入租為餐費。芳林嘗駕舟北上,有山左諸生王瑞者,貧不得試,芳林資之入闈,榜發中舉,又助他赴京會試之費。德成公之孫曾遊庠者五六人。

  黃中公,本名理,字子知,號樸軒。屬新倉上二房二十一世。生員,因恢復兼峰公田中央祀業,大有翼祖之功,配享兼峰公。娶林氏。公葬大嶺山,坐東北向西南。

  兆月公,字仲皓,號奠宗。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二世。祀生。公和鄉敬祖,起衰扶弊。嘉慶十六年(1811),馬巷三府溫鳳韶(係捐班,廣東人)到地辦案,縱兵役擾奪良民,鄉人不願與之較,鄉人有抗拒而被殺傷者,公極力辦理交涉,鄉中方得無事。

  玉軒公,字尚轅。屬新倉下二房二十三世。嘉慶二十二年(1817),吾鄉遭劫(詳第一章第五節)之時,鄉人棄鄉逃散,無敢赴有司呈訴者,幸尚轅公到泉州府徐公汝瀾哭訴,徐知府出示諭止,鄉人方得種麥糊口,吾鄉得以無事,公之力也,鄉人感其恩德,贈「公正可風」匾,懸於家廟,娶沙尾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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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節  文苑技藝列傳

  昔者,將人民大約分為四類,稱為「四民」。四民者,士、農、工、商是也。農民最多,約佔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士最少,不及千分之一,卻被稱為四民之首,為什麼?因為讀書人,吸取知識,通古博今,有智慧、有見解,學而優則仕,入朝為官,靠智力取勝,服務人群,地位高,名譽好,所以唐太宗說:「天子用英豪,詩書教爾曹,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一般人也認為「書中自有萬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千鐘粟」,一般平頭百姓,如要取得富貴,唯一正途,就是通過科舉考試。

  所謂「科舉」,就是政府設科取士之法。科舉始於隋末,成於唐宋,盛於明清,讀書人為了通過科舉,以取榮華,不惜十年寒窗,一旦成名,光宗耀祖,蔭子榮妻,生者富貴,歿者榮焉。而統治者,以官爵誘之,以八股文鉗之。元朝仁宗延祐中(1314至1320)定「科舉考試法」,明朝憲宗成化(1465)後,定制八股文取士。

  所謂「八股文」,是文分八段:一曰破題,破題共兩句,又稱「制義」,由四書五經中課題,北宋王安石首倡。神宗煕寧四年(1071)始以之試士,八股文,要道破全題之要義,二曰承題,要聲明破題之意,三曰起講,一篇文章的開講之處,四曰提比,起講後入手之處,五曰虛比,承提比之後,六曰中比,為全篇之中堅;七曰後比,暢發中比未盡之義;八曰大結,為一篇之總結。八股之制,於是大備。不但規定段落,還規定全篇字數。順治初年,定為四百五十字,康煕改為五百五十字,後又改為六百字,過多則不及格。使絕大多數讀書人,將所學都朝向能取得功名的八股文,而忽略經世致用的文章技藝。所以顧炎武說:「八股之害,甚於焚書」。康有為上光緒皇帝的奏文也說:「今日之患,在民智不開,而民智不開之故,皆由以八股試士」(見張伯楨「南海康先生傳」)。

  古人云:「遺子黃金滿籯,不如授子一經」,所以獻臣公之三子學光二十歲加冠時,公有(訓學兒加冠)五律一首,其末兩句云:「卷開當有益,何必問全籯」(見《清白堂稿》卷十二上)。吾族先賢之訓示子孫後輩,莫不重視有用之實學,冀其揚名於後世。師道尊嚴之宗道公,好讀古今異苑之鼎臣公,詩喉能比杜甫之謙光公,有用世之才的甘光公,善於圖繪之德徵公,都是應該傳世的先賢。

  宗道公,諱倡,字宗道,號朋山。屬新倉下二房十四世。公發憤儒業,督學使者薦高等,三次應省試,都失利,人稱「三科儒士科舉」,竟不肯補弟子員而離去,去時說:「丈夫得志時則努力向前,怎能委曲一輩子當秀才呢?」著書教授,師道尊嚴,從者常有數十人,為里中大師,學者尊為耆儒。縣大夫高公行誼,以大賓之禮邀請他,亦竟弗就。於嘉靖八年(1529)五月十五日首修「瓊林蔡氏族譜」,能明支派,審異同辨親疎,使吾族能世世相親,而免於被他族看作是不相干的路人,朋山公修譜之功也,以孫守愚貴,贈通議大夫,四川按察使司,妣吳氏陳氏皆贈淑人。公與陳氏合葬深水橋頂,墓前有石燭,上刻一對聯云:「大雅不群,自得詩書之富,為善最樂,不知軒冕之榮。」墓坐北向南。吳氏附葬學可軒邊,坐寅向申,土墳。

  鼎臣公,初名獻襄,字體謨,號弼臺。眉山公之孫,瓊浯公之子,獻臣公之堂弟也,屬新倉上二房十六世。公生於嘉靖四十二年(1563)三月。萬曆年間,由諸生入太學,為諸生祭酒(主祭,領袖)。性姿英朗,舉動莊重檢束,喜淡泊,不逐貨利。應南北闈者三次,都未成功,好讀書,到老翻閱益勤,每日與知己較藝賦詩。好讀古今異苑,凡古今文詞,諸子百家,纂集抄評,曰:「以是遺子孫,吾可老矣」。能刻己,不妄用一錢,好施予,凡至親戚誼當周卹者,毫不吝嗇,喜客,每有知己來訪,必極歡盡醉而止。喜園居,晚年尤盛,蔬樹花竹,整整成行,而版築疏鑿,猶時時不輟。天啟五年(1625),以足疾卒。享年六十有三,獻臣公為文祭之,云:「嗚呼!別駕公(宗德),孫三人,五十年來,惟予與汝。予與汝,生同年,幼同師,長同學,相親如同父」。痛之深,言之哀也。娶周氏。

  謙光公,字裒卿,號六吉,獻臣公之長子,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生員,以父貴,蔭起南京國子監。以詩聞名。為詩沖秀高華,著有「千雲齋詩集」行世,陳如松、范方、池顯方(舅父)諸先生為之序,稱其「絕好詩喉,比之杜少陵(杜甫自稱少陵野老)。」娶探花大學士林光璧(諱釬)之女為妻,繼娶傅氏,俱無出,以弟定光之次子齡為嗣。卒於崇禎九年(1636)享年五十有二,考妣合葬同安山山兜前庭山。

  甘光公,字稼卿,號雨人,原名定光,字靜卿,號豈夫,獻臣公之次子也。幼年貪玩,不知上進,獻臣公有「示定兒」詩以勉之:「如何甘自棄,少小慕豪奢,不惜興文誤,還愁責忘差,聖賢惟克念,損益慎從邪。勗矣(勉勵)明師訓,男兒莫怨嗟。」娶陳氏為妻。萬曆四十年正月二十九日,陳氏生思鞠,獻臣公首度抱孫,喜不自禁,為詩紀之,詩云:「五十悲頭白,無聞懶對人。未應關出處,誰復問沈淪。善養何須祿,道非莫怨貧,掌珠娛母意,佳氣上楣新。」陳氏因難產,次日卒,年方十九。陳氏事翁姑孝,相夫慎,堪稱賢慧,獻臣公憐之,有「悼次兒媳陳氏」詩:「麟孫方囗力地(出聲落地),賢婦去何之,閫德更生傳,家人之子宜,掌珠誰為撫,匣鏡自今翳。解珮成夫意,寥寥好繹思。」繼娶張氏,生齡。甘光公生平慷慨,有用世之才。文章洒脫,秀骨天成,稱為工匠。廪生,天啟辛酉元年(1621)歲貢生。永曆年間,授監紀推官兼攝輔助之責。以詩聞名,其詩尤負奇筆,體數變後,乃沖淡如涼月素娥,微風搖佩。父執何喬遠、蔡復一更以雄深進之。著有「恢齋集」,舅父池顯方為之序,考妣合葬苧溪祖山。

  德徵公,字允疇,號省璣。屬新倉下二房十八世。精青鳥家言,嘗圖繪浯州山水形勢,劈脈分肢,隨圖繹說,瞭晰如指掌,獻臣公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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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節  貞烈節婦列傳

  貞女節婦,係指夫歿而其年齡未滿三十之女子,有的約十八、九歲,即能不以盛衰改節,不以存亡易心,實屬難能可貴,有淨化社會之功能,其不事二夫,與忠臣之不事二君者,可比美同芳。

  本傳所收錄之七十二名中,有夫歿子幼,或遺腹在身,為期待其孤能長大成人,晝耕夜織,上事翁姑,下撫孤兒,母兼父識,不虧閫範者;有夫亡無子,為延續一脈香火,抱養他人之子以為孤,茹苦含莘,披星戴月,且能端莊貞純者,有夫病自奉湯藥,寢餐俱廢,夫歿自縊以殉者,有雖字人為妻而未婚,夫歿而願過門守節,且能善事翁姑,克盡孝道者,均足為中饋女流之典範。

  俚云:「任何成功之男人,其背後必有一偉大之女性」,足見女性在人類進步史上扮演極重要之角色,是以舊日社會,重視婦德,各府均設有「彰懿局」,以採錄貞女節婦之嘉行而加以旌表,婦女亦視為殊榮。而當今社會,人心不古,道德淪喪,淫佚處處,廉恥盡失,色情行業充斥,為挽救世道人心,此傳更具時代意義,既能表彰族中節婦之幽貞,復可為後世婦女之表率。

  茲依世序之先後,誌之於后:

  十一世  邦成之妻許氏,二十五歲守節。

  十三世  宜秩之妻吳氏,二十歲守節,是知府海林公之祖妣。宜新之妻吳氏,守節。

  十四世  宗德之妾楊氏,二十三歲守節。貞節楊氏傳

  楊氏,係福建泉州府同安縣楊禮之女,生於明嘉靖五年(1526)。性淑慧,幼即下捷習紡績,不妄隨鄰舍嘻笑,二十二年,楊氏年十八,聘歸兼峰公(宗德)為妾,頗通小學勸世諸文事,善事其姑吳淑人,以孝謹稱於鄉,也能曲得兼峰公元配洪淑人之懽心。

  楊氏嘗舉子不育,二十七年(1548),兼峰公訃自京師,氏年二十三,哭泣悲哀,屏水漿,縫纫周身衣裳,誓心以殉,兩次闔門自縊,賴洪淑人奔救,幾絕復獲甦,氏猶暗地求死,洪氏泣諭以共守大義,仍苦心請託妯娌管顧,百端慰藉,乃勉強振作,幫助洪氏渡過困境,相依兵火間,如母女一般。時貴易公年方十一。隆慶二年(1566)洪淑人歿,而楊操家甚肅,終身茹荼,終年穿大麻而不厭惡,貴易公父子日後能有此功業,楊氏養育之力也。

  初,楊少孤,母改適張氏,心常恥之,及母死,張氏已營母穴,楊氏乃典簪珥,治塋別葬,終不令出母祔張氏。

  萬曆十二年,楊氏卒,享年五十九(「金門縣志」『列女傳』云卒年六十一,誤,據「清白堂稿」正之),嫡孫獻臣公及妣池淑人親視含殮。

  萬曆間,邑諸生柯鳳翔、陳榮弼等牒呈旌表,直指學臣二使者因為楊氏是妾的緣故,難之。三十二年(1604),獻臣公陞常鎮兵備道大參,將離朝,上(祖妾孤貞難泯,微臣遵例直陳,乞賜旌表以裨風化疏)云:「楊氏單寒女流,青茂(春)寡守,外無期功之親,內無子女之遺,自非天植其性,何所恃賴而矢靡他,何所顧望而執不移,就令闔戶自縊之時,若非祖母洪氏苦救苦勸,則亦足以烈烈一時矣。然死易,守死立家難耳,據其別塋葬母,尤見始終微志,雖讀書知理之人,有未及者。夫婦之節,猶臣之忠也,忠無間于崇卑,節,何分于嫡庶。查萬曆十七年,四川梓橦縣原任永平府同知趙沛然妾周氏;江西吉水縣原任商河縣縣丞李朴妾楊氏,俱以生存獲蒙表門。然二妾尚有親生兒男,忍死存孤,于情猶易,窃謂必如楊氏而後節為苦節,難為極難。」事下按臺,御史方元彥勘覆屬實,終獲旌表貞節,以慰楊氏之幽貞。石坊在同安市鋪前,並祀節孝祠。

  十五世  茂瑞之妻陳氏,二十一歲死節。伯受之妻蕭氏,二十九歲守節。伯宜之妻陳氏,二十七歲守節。

  十八世  允榮之妻劉氏,守貞不嫁,因遷界,擕二子徙居安溪宮坂,艱苦萬狀,卒,葬於安溪宮坂後,子暨孫還里,後往尋,不知墓處,取附近一樹雕為像歸,號宮坂媽。後新倉長房有傳,賴此氏之力也。允恬之妻陳氏隨娘,二十于歸,二十三而寡,撫週歲兒,拮据荼苦,孝養舅姑,人咸稱之,享年八十。

  十九世  克祐之妻洪氏,翁內人,因克祐往商於漳州,死於途中,洪氏聞訃,奔馳親尋夫屍歸葬,年方二十三(「同安縣志」載「二十五歲守志」),遺腹四月,生一子,名習,十歲能文,人奇之,竟殤,洪氏勤苦紡績,別養存嗣,立誓要終身守節,享年七十有六。克融之妻劉氏,矢志柏舟,孀苦自持,邑侯陳獎以「勁節松筠」額,康煕癸已(五十二年),邑侯朱氏為之立傳。克藩諱懋韜,字克藩,其妻黃氏妙娘,于歸週年(辛卯年),而克藩與兄克齊卒于台,氏年方二十,父母屢欲奪其志以嫁,氏矢志柏舟,族例不許抱養外姓,族人義其貞操,因無服親可繼,許抱外姓以為子,不數年,養子又殤,勸嫁者乘此為言,悉被唾斥,茹淡衣惡,膏沐不施,族憐之,復為立孤,撫養成立,閨門無玷,享年七十三歲。職潘(「金門縣志」寫作藩)之妻洪氏,二十七歲守節。克觀之妻黃氏,二十三歲守節。克崙之妻辛氏,十九歲守節,無子,撫族人之子為己子。

       二十世  君見之妻洪氏,年十九守節,乾隆丁亥年,邑侯吳採入「同安縣誌」以表幽貞。君輯之妻李氏,古寧頭人,二十于歸,五年而寡,遺腹三月,君輯獨身,氏撫孤不嫁,其孤二十歲亦死,慘怛難堪,拮据荼苦,更撫族姓以存嗣續,終身冰雪,享年七十三。後嗣子無娶而絕,惟立一外甥姓謝承祀,傳其一脈。依族規,不與族。君範之妻黃氏,二十七歲守節。君貴之妾戴爽娘,十九生一女。君貴因事赴省多年,歸數月而病,氏奉湯藥,不離左右,夫病篤,寢餐俱廢,微露殉夫之意。嫡妻窺其意,勸之曰:「我家素豐,何必死?」氏默然。迨夫氣息奄奄,舉家哭視,氏闔扉自縊,年二十七,時君貴忽甦,嫡妻以實告,仰而笑曰:「生同室,死同穴,夫婦之誼盡矣。」瞑然亦逝。時,嘉慶二十四年(1819)五月三十日也。同治元年經泉州府彰懿局報旌。攀龍之妾林氏,年二十九守節,享年七十有六。

  二十一世子正之妻李氏,年二十四而寡,無子。子正歿,悲慟絕粒欲殉,夫弟子碩以己子為之繼,勸之,乃忍死立孤,苦節自持,鄉人義之,享年六十有六。子茂之妻陳氏,十九于歸,乳女不育,再歲而茂歿,撫夫兄之兒為孤,茹苦喫淡,至奉先承祭,苾苾芬芳,馨香必備,事姑又孝,鄉人稱之,卒年未詳。子質,太學生,早世,其妻王氏守節,載在「臺灣縣誌」。子芳之妻陳氏,二十一歲守節,享年未詳。子舟之妻陳氏,守節。子波之妻康氏,年十九守節,卒年五十三。

  二十二世仲爵之妻呂氏,二十八歲守節,端莊貞純,卒年未詳。仲弼之妻陳氏,守節,無子,十餘年未嘗立繼,人咸為可憐,其志亦不變,享年未詳。仲雍之妻王氏,守節,無子撫仲午六子承繼,閫範端正守貞,誠為可欽。享年未詳。仲綿之妻許氏,年二十八守節,妯娌早逝,姑享壽九十餘,氏自奉巵匜,朝夕不倦,無子,撫仲程次子為孤,開擴基業,終身端莊貞一,享壽九十。仲駒之妻陳氏,二十九歲守節,卒年七十四。仲蛟之妻黃氏,二十九歲守節,卒年七十一。仲壽之妻楊氏,二十八歲守節,卒年七十三。仲時之妻黃氏,二十五歲守節,卒年六十。 仲羨之妻倪氏,二十八歲守節,卒年七十四。仲德(諱備)之妻顏鳳娘,賢聚人,年二十六守節,孝敬婆婆,教子有方。卒年八十一歲,道光五年(1825)由同安縣府請旌,朝廷下旨特頒「欽旌孝節」坊。坊在瓊林里與中蘭村間之路旁。廷蘭公為之題聯曰:欽孽奉姑代職寢門全孝道和丸訓子流徽巾幗享高年仲環之妻陳氏,陳海之女也。年二十九寡,撫子方桂,尚聞及遺腹子尚神。尚聞妻陳文心之女陳氏,年二十一亦寡,尚神娶黃志傳之女黃氏, 年二十九又寡。姑媳同志,勤儉持家。晚年孫曾繞滕,一家八十餘人,五世同爨。姑卒年七十,媳年俱五十七,二陳斗門人,黃氏汶水人。道光十一年請旌,朝廷特頒「一門三節」坊,坊在瓊林村西南,廷蘭公所

    題之中聯曰:

    殉婿易,撫孤難,不死,為存一塊肉。寡姑貞,孀媳潔,未亡,真見三完人。仲朋之妻陳氏,二十二歲守節,或勸螟蛉,氏曰:「非蔡家血脈,焉能讀祖公書?」是以絕之者續之也,為續香火,爰立夫胞弟允輿次子克咸承繼,時值風鶴滿城,血養艱苦萬象。現有手著囑書藏於家。乾隆年間修泉州府志時,教諭何蘭申府立傳。三十三年,邑侯吳鎔採入「同安縣志」。同治元年,由泉州彰懿局彙請旌者。

  二十三世尚純之妻郭氏,年二十六守節,享年七十二。尚靜(名簡)之妻林氏,后安人,年十七于歸,十八歲尚靜歿,遺腹八月,矢志守貞,晝耕夜織,和丸訓子,終身玉潔,享年五十有九。尚達之妻陳氏,年二十六守節,享壽七十有八。尚江之妻呂氏,年二十五守節。尚准之妻黃氏,守節。尚吉之妻陳氏,二十九歲守節,卒年五十一。尚位之妻陳氏,二十九歲守節,卒年七十五。尚慎之妻陳氏,二十三歲守節,卒年六十三。尚機之妻李氏,二十一歲守節,卒年五十二。尚得之妻黃氏,二十六歲守節,卒年七十五。媽輕之妻黃氏,二十六歲守節,卒年五十二。

  二十四世永炎之妻陳氏,年二十六守節,卒年五十六。永慶之妻黃氏,年二十七守節,卒年六十八。永澤之妻宋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不詳。永達之妻李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不詳。 永連之妻許氏,年二十守節,卒年不詳。永會之妻許氏,年二十三守節,卒年不詳。永秀之妻傅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四十六。永雅之妻何氏,年二十四守節,卒年六十二。永濟之妻陳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不詳。永第之妻陳氏,年二十八守節,卒年不詳。永誠之妻陳氏,年二十七守節,卒年五十三。永相之妻陳氏,年二十七守節,卒年五十。登科之妻陳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六十五。積粟之妻張氏,年二十九守節,卒年五十二。其餘尚有十三位節婦見於「金門縣志」列女篇,而族譜無法查出其世別者,亦列於後,以示不忘其守節之堅貞。料旦之妻黃氏朕娘,水頭人,年二十六,料旦亡,遺腹數月,得男,守節墲孤成立,享年七十有五。德之顏氏鳳娘,賢聚人,年二十六守節,卒年八十有一,道光五年旌。貫之妻球娘,后浦人,年二十二寡,繼養夫嗣,享壽九十有二。為繡之妻洪氏靜娘,年二十三寡,享年七十六。俊人之妻陳氏招娘,年二十六夫歿,享年七十有四,其妾許氏瑞姐,俊人歿時,年方二十。享年六十有一。節女之中,尤其難能可貴,且值得旌表者,當推貞女許翠默娘。許氏,官裡鄉嘉乾次女。字振邦公為妻,未婚,振邦歿,氏年十八,願到夫家守節。入門後,事祖姑及翁姑能盡孝道。立夫弟之子為嗣,卒年三十五。入祀節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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