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寿故居
潘天寿故居座落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城关镇冠庄村,是著名国画大师潘天寿的故居,为典型的晚期时期浙东风格四合院建筑。潘天寿故居,俗称“楼下道地”,建于清代(1644年—1911年),坐北朝南,硬山顶,由正屋、东厢房、西厢房、门楼组成。
1985年、1996年、1999年曾先后三次对潘天寿故居进行维修,并于1997年3月14日成功举办“潘天寿诞辰100周年活动”,此后,潘天寿故居正式对外开放。1993年,宁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5月22日,宁波市市委公布为市级爱国主义。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潘公桥
潘公桥,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北门苕(上雨下言)两溪汇流处,明尚书潘季驯(1521年—1595年)所建,故名“潘公桥”。
潘季驯系乌程人(其故里为今湖州环渚张槐溪村),明代著名水利专家。万历十二年(1584年)贬官回乡,见苕(同上)两溪汇流处水势湍急,民渡艰难,其父潘尚(号僦庵)亦有在苕(同上)汇合之处建桥之意,但未实现。为继承父志,遂捐银2500两,发起建桥,其间,潘躬亲其事。
万历十三年始建,十八年竣工,历时5年。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重建时为增加泄水量,改5孔石木梁桥为3孔石拱桥。该桥长57.5米,宽6.6米,尚9 .5米,主孔净跨15.5米,拱矢高8米,南北孔净跨9.3米,拱矢高5米,拱卷石采用纵联分节并列砌置法,上下踏步各有50级。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潘氏宅院
潘氏宅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31号,坐北朝南。潘氏宅院于2008年12月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它是较早吸收西方建筑艺术,采用西方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建造的欧式洋楼,属优秀近现代建筑中的典型之作,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院内主楼居中巍然兀立,宽12米,深12米,高10米。为西式混凝土结构两层楼房,带半地下室,折中主义风格。基座处理成半地下室。楼前以露天石阶14级登上首层。首层高4米,大门居中,前部有深2米的方柱券廊,护栏施铁花。红木大门镶彩色玻璃,图案精巧。二楼与首层大致相同。楼顶为平天台,四周女儿墙上有灰塑。百叶门、木地板、铺地彩色瓷砖、彩色玻璃窗花保存完好。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潘家峪惨案纪念馆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建筑面积1246平方米,始建于1999年。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潘家峪村中部。1941年1月25日,灭绝人性的侵华日军包围了潘家峪,对手无寸铁的村民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1230名同胞遇难,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潘家峪惨案”。为纪念惨案中死难同胞,于1999年建成潘家峪惨案纪念馆,总投资412.8万元。1995年,潘家峪惨案遗址补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1年被国家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结合地形的特点,采用不对称布局,将主入口设在道路一侧,墙上书有原冀东军分区司令员李运昌题写的“潘家峪惨案纪念馆”馆名,入口广场用导向很强的大台阶把人流引向由6米高石墙围合的半封闭院落,院落中形成一种情绪与空间的转换,营造出一种凄凉的氛围。沿台阶向上主入口树立一组中英文写的纪念碑文,表明时间、事情与纪念馆建设主题。整个建筑为灰白色的二层楼房,朴实大方,庄严肃穆,主题突出。院内遍铺爆炸状卵石,暗示日军侵华,屠杀无辜,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庭院中的枯树更能烘托主题,院落给人一种沉闷压抑的气氛。
纪念馆设有四个展馆,通过原始照片、实物和影像资料,展示了惨案发生的历史背景、事件经过以及潘家峪人民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馆内序厅到第一厅,用向下的沉闷感表现悲惨的潘家峪惨案。由第一厅到第二厅,地面标高不断抬升,隐喻着从悲怆到反抗直到胜利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