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纂之例中,首先,以始迁祖为始祖,他就是这个新的聚族而居的族人的精神支柱,团结族众的核心。第二,修谱时,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第三,通过修谱达到收族的目的,将分散在各地的族众尽量收录在谱内,使其归宗。第四,妇人节孝坚贞者,方可入谱(对妇女的歧视和戕害,于此可见一斑)。第五,严禁渎伦违法行为。
在编次之例中,说明了全谱的结构,对每一部分的含义作了精辟的概括,如说:“首序言,明作谱之宗旨也。次字派,正名定分也。附以旧序,纪谱牒之源流也。”
在分编之例中,首先明确了族谱内各部分之间的关系;第二,对于拾遗婴为己子者之类问题的处理,与亲生者俨然有别;第三,对于谱付刊后有生者、卒者、娶妻与改葬者,特立长生录、往生录附载,待续修添人。
在书法之例中,对于为何称“湘潭裴氏”、为何称“族谱”作了解释;对于正室、继室、侧室的称谓,夫妇不合传等处理,反映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妇人只能书于其子或其夫名下,并鼓励“从一而终”;为僧道者不入正谱,以氏之异端,非我族类也,说明清季,佛教道教在南方农村遭到抵制。
在订正之例中,统一格式,采用欧苏并式;宗派划一;严格避讳。在筹款之例中,按丁派费,只收男丁费,不收妇女的费。说明在封建时代的宗族内,男子是主宰,妇女没有地位。
在收领谱牒之例中,修了新谱,必须收回旧谱;新谱编列字号发放,注意保存,杜绝鬻卖典质。家谱的管理制度极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