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表

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崔与之.jpg

崔与之(1158年—1239年),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南宋名臣。

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年),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端平二年(1235年),除参知政事。端平三年(1236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123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卒谥清献。著有《崔清献公集》。


人物生平

立志报国

崔与之出生在一个医生家庭。还在少年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因病去世了,因此家境清贫。但崔与之少年有大志,立志救国济民。他刻苦读书,钻研经史,务求通晓大义,文章写作朴实得体。待人接物,办理事情,他也十分机警。不过命运似乎有些与他作对,青年时多次参加科举考试,他都没有中榜。于是崔与之寄望于出外求学。直到三十二岁时,由于得到增江书友林仲介等人的慷慨资助,崔与之终于能够跨出增城,一酬宏愿。离家前,他向亲友表示,决心三年学成。

崔与之单身远涉关山,步行到南宋京师临安(杭州),入太学读书。此时的临安,南宋小朝廷苟安一隅,城内十万人家,栏院酒馆林立,城外西湖名胜,景色迷人,达官富贾过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日子,早已把中原父老忘到九霄云外。崔与之在学舍埋头苦读,三年里不曾踏足临安街市。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后,他学得满腹经纶,果然高中一甲进士,成为岭南第一个由太学生考上进士的人,从此步入仕途。

只是“朝中无人难做官”,崔与之被调往荒远的广西浔州(桂平),做了个“从八品”小官——司法参军。只要能为社稷尽力,崔与之就不计较官职低微,就不避艰苦。有一次,巡按到浔州视察,但接待用的驿所却因年久失修而不能使用。郡守要崔与之主持维修,限令几日内完成。仓猝之下难以找到屋瓦,崔与之就叫属下用茅草盖屋顶,将屋内整饰一新,按时完成了任务。不久,用来储备谷物、调节物价、赈济灾荒的粮食仓库也因久未修葺而漏雨,郡守便打算卖掉储粮。崔与之得知,不顾官卑言轻,坚决反对。郡守改变主张,命崔与之负责修粮仓。崔与之以保粮为重,将自己居所的屋瓦拆下换用茅草,而把屋瓦盖在粮仓上。郡守因此赏识他的胆识才干,推荐他转任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在淮西,一个大京官的儿子称霸乡里,人们告状,许多官吏都不敢受理。状纸递到崔与之那里,他拍案而起,不畏权势,秉公判决,责令乡霸退还民田。那京城里的大官闻讯,非但没有怪罪崔与之,还表示赞许,把他推荐给朝廷。

其后,崔与之先后调任建昌(江西南城)新城县知县、邕州(广西南宁)通判等职务。在新城,他整顿赋税,减免各种中间环节和费用。他规定,百姓应缴纳的钱粮直缴官衙,已缴纳的不准滥追,未缴纳的不准随便责罚,改变以前官差追缴赋税使不少民户倾家荡产的陋习。这一来,百姓争先恐后缴税,开创了未有施一次刑罚而办好赋税的德政。在邕州,知州盘剥士卒,不按时发衣服粮饷,激起士卒哗变。上司下令崔与之摄理知州职事并处理事件。崔与之从自己驻守的宾阳赶到邕州,叛军在城门口阻拦。他不顾危险,冲门而入,执行公务。待叛军有所安定之后,他查出一名为首滋事者处斩,其余不究,迅速平定兵变,使全州恢复安宁。

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五十三岁那年,崔与之升任提点广西刑狱。广西路包括海南岛和雷州,大部分是荒寂之地,属边远军州,海南岛更是没有朝廷要员去过。崔与之不辞劳苦,跑遍全地区的二十五个军州。准备去海南时,他的下属说:“海滨有神灵,要渡海先得求神祷告,否则很难成功。”崔与之不以为然:“海南各地官吏长期违法鱼肉百姓,我去为民除害,哪里需要神灵批准庇佑!”尽管第一次渡海因风浪大作船舵折断被迫返航,他仍然不懈努力,第二次出海终于到达琼山县。每次到各地巡察,他都自带费用,一切公务开支按日计给,不用地方一分一毫。每到一地,他就张榜明示奖廉肃贪,公正判案,官吏百姓深为震撼。往返辛劳,殚精竭虑,没几年,崔与之鬓发全白了。

淮东抗金兵

南宋时期,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南宋晚期,金国强于宋,不断南侵,而新兴的蒙古族政权也屡次大规模进攻金国。金人为避蒙古兵,企图南掠宋土,南宋朝野震动。但讳言战争的宰相史弥远把持朝政,朝廷上下一片主和投降之声。当时将帅乏人,宋宁宗破格起用崔与之,任命他为抗金前线淮东路的军政长官。崔与之成为高级干部了。宋宁宗召见崔与之,询问战守之策,崔与之说,要选择好的守将,集合官军和民众的战斗力量,才能巩固边防。只有边强防务,才进可以攻,退可以和。

崔与之抵达扬州,认真筹划守御事务。他整修城防,历时一年多重修护城河,在城外广植柳树,在城内接近河流运输的地方建仓库十二座,储备了充足的军粮。崔与之一贯主张,兵不在多而在精,兵精缘于训练有素。他统率的军队,步兵的弓箭手和长枪手,按身材年龄技术分成三等进行教习,骑兵则以骑术精湛和武艺精熟为标准进行训练。崔与之身为统帅,每五日亲率幕僚到校场督促,月终更要考核,奖优罚劣。部队出城野练,他率将校随后视察,要求部队遇到山岗沟涧不得绕道,必须勇往直前。整训扬州守军之后,他又命令下属州县守军依照执行,效果明显。于是淮东军威大振。

淮东一带有民间自卫组织万弩社,崔与之深入考察了解,认为万弩社有利于组织民众防御金兵,于是奏请朝廷将万弩社定为各县民兵组织。他又招募当地青壮年创立万马社,平时配给农田耕作,战时集中调用。

崔与之守边五年,边境没有战乱。宰相史弥远见边防巩固,又有山东起义军归宋,想捞取边功,紧急密令都统刘王卓率领所部渡江攻取泗州,结果刘王卓全军覆没。崔与之事后得知,悲愤上书史弥远:“今以万人之命,坏于一夫之手!”金兵乘势入境,史弥远惊慌失措,三次下令崔与之与金“和议”。崔与之回书拒绝,据理力争:“金兵得势之际,我方求和,必遭屈辱。”他积极加强战备,调遣精锐部队扼守要冲之地。金兵入侵无功而退,和议之事遂不再提及,淮东局势又趋于稳定。

直言荐贤

朝廷决定升任崔与之为秘书少监,调他去当京官。扬州军民闻悉崔与之离任赴京,万人夹道垂泪相送。

到达临安就任,崔与之第一次提出奏章就阐述了自己的独立见解:“我从外地来,只知道对外患未息深感忧虑;到了内地,才知道治理国家的重要。”他分析道,内外之情不通是当今大患,而人才的进退、言路的通塞则与国家安危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建议朝廷,用人要听其言观其行。他在任内一直“以致君泽民,经邦辅国,进贤退不肖为己任”。他举荐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而且将德放在首位。

这时候,朝廷议论有一种不正之风,称“直言”是贪图好名声。崔与之抨击这种歪风:倘若有识之士不敢公开在朝廷明说己见,而只在家里忧心忡忡,不敢对君王直言,而只在朋友间私下谈论,国家就危险了。

有一天上朝,宋宁宗问崔与之家乡有什么人才,崔与之当即推荐吴纯臣有监管之才。不久朝廷提拔吴纯臣担任提点广西刑狱。崔与之推荐温若春适宜担任清要之职,于是朝廷任命温若春为秘书郎。他们都成为称职的官员。

崔与之当京官或地方官期间,先后向朝廷举荐了数十人。这些人才“各以道德文章功名表表于世”,有的后来甚至成为高官显宦或出名学者。

有个学子叫李心传,他乡试落第后,不再应举,闭门著书。崔与之等推荐他,平民之身的李心传被召入史馆,赐为进士。李心传主修多部史书,成为南宋有名的史学家。后来官至工部侍郎,以敢于上疏直言闻名。

被崔与之推荐过的游似,担任过许多职务,官至右丞相兼枢密使。他建议宋宁宗之后的宋理宗要看清“艰危之势”,做到“从谏”、“检身”、“节用”、“选廉”。

崔与之举荐的人,绝大多数与他没有私交,只有吴纯臣、李昴英等出身同邑或门下。无论对谁,崔与之都出于公心。他的弟子李昴英应试荣登榜首之后,写信向老师致谢。崔与之告诉他,读书人成名后要坚持操守,盛名之下,更要谦虚;初入仕途不必挑拣官职和地方,朴素谨慎是日后发展的开始。后来李昴英官至龙图阁待制、吏部侍郎,为官不畏强权、敢于伸张正义。崔与之一个同乡人的孙子,姓吕,考试及第初出茅庐,就来求崔与之疏通举荐。崔与之正色道:“入仕之初,应当以职业为重,不要担心别人或上司不了解自己。”以后崔与之知道他居官清廉谨慎,就向有关方面推荐。那小老乡升迁了,还不知道崔与之出了力。崔与之的姐姐也曾为她儿子求官的事向崔与之说情,但崔与之却说:“当官贤能与否,事关百姓的欢乐和忧愁,官位断不可私相授受。”他始终没有循朝廷恩例为外甥求官。

福星临川

金兵进犯四川,四川制置使董居宜弃职逃跑,蜀地大乱,人心惊惶。朝廷调安丙为四川安抚使,调崔与之为知成都府本路安抚使。安丙久在蜀中握有重兵,以攻为守,甚得朝廷倚重,但他一向猜忌朝廷从东南调来的人。崔与之赴任后,却能与安丙以诚相处,迅速稳定四川局势。一天,西夏国来书安丙,约他夹攻金国。崔与之知道此事后,以为不可,急致书安丙说:金国已处于颓势,我方宜于此时招纳豪杰,选将练兵,巩固阵地,等候时机。四川连年动兵,士气未振,不宜轻率举兵。西夏只是区区小国,不足以作为我方犄角。一旦出战失利,就后悔莫及。不料安丙不听劝阻,出兵攻打秦州、巩州,拿不下来,大将王仕信还兵败皂郊,西夏兵也退走了。时局发展一如崔与之所料,安丙不得不深表敬服。

安丙任内去世后,朝廷任命崔与之为四川路安抚制置使,统率四川全军。崔与之整肃军政纪律,扭转各州军政不合局面,训令诸将汲取教训,同心卫国,告诫边防将领不能随便接纳西夏请兵要求。

后来西夏又出兵攻打金国,派百余骑兵到凤州请宋军守将增援。崔与之命都统李冲前去答复,说:两国交往应派使节持国书传达信息,不应派兵直入,边民不了解情况,如果误伤西夏人,便损害了两国友好,还请西夏兵退回原驻地。西夏人知崔与之不为所动,不再提夹攻金国之事。

金国名将呼延棫及其部属诚心投宋,崔与之大胆收留并使用他们,让呼延棫在抗金作战中发挥特殊作用,造成金人内部互相猜疑残杀,使部署于川、陕、甘的金兵再无力侵犯宋境。

崔与之善于理财,他调整粮食征购措施,发展边境贸易,通过边民买卖,将金、夏统治区大批战马、粮食买入,使四川很快成为军政协调、纪律严明、兵精粮足、百姓富裕的地区,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安定局面。

一日,他同部属到大慈寺游览。看河山壮丽,满目葱茏,崔与之神清气爽,仪态安详。幕僚洪平斋见状,不禁赞道:“大帅真是岭南古佛,西蜀福星!”

宰相史弥远见蜀中局势安稳,便派心腹郑损替代崔与之。朝廷调崔与之回京,崔与之移交了大量库存金钱物资给郑损,自己不取丝毫。金国得到情报,马上调集大兵侵蜀。崔与之这时年已六十七岁,正请求归粤养病,目睹此情此景,奋然再次亲临前线。金兵见崔与之仍在,惧而撤军。那郑损乃趋炎附势的无能之辈,他放弃崔与之重兵扼守的要地,致令宋军失势,又挥霍无度,使军需无以为继。西蜀自此一蹶不振。

辞官归故里

崔与之四川为帅五年,清廉自持,政绩斐然。朝廷召崔与之入京任礼部尚书,但他三次上疏请辞,毅然返粤。离蜀之际,各路官员特来相送。四川盛产美锦、奇玉,1220年,崔与之到任之初,下属众官争相馈赠,全被崔与之推却了。现在送别,各路官员的赠礼更加可观,登时五彩缤纷,光艳夺目。但崔与之看都不看一眼,一一婉拒,分毫不取。

回到广州,崔与之建住宅于城西(今朝天路崔府街),从此深居简出,不再过问地方政事。次年,宋宁宗驾崩,并非太子的宋理宗继位。为了报答史弥远拥立之功,宋理宗任史弥远为太师、右丞相枢密使,让史弥远独揽大权九年,到史弥远死后,他才主理朝政。这时他御笔诏令崔与之赴京,称崔与之“年高德邵,国之望也”。崔与之答复说:“我已经七十有六,老病缠身,实在不能从命。”

然而一起事件令崔与之又一次为国出力。

广州有支部队,叫摧锋军,被调到建康(江苏南京)驻守,长达四年。撤离卫戍后未过五岭,又在江西逗留了四年。这支部队转战各地,所向披靡。但幕府不上报功劳,驻守期满又不让回广东,于是激发兵变。

叛军由曾忠带领自江西经梅州返粤,焚惠阳扣官员,陷博罗杀知县,直取广州。广州知府曾治风连夜逃遁,庾使黄山成见事态紧急,率一班官员到崔与之住所,请崔与之出面抚谕。事关全城百姓安危,崔与之没有推托。他登上城楼与叛军相见,查问叛乱原因。叛军一见,立即拜伏于城下,说明兵变缘由。崔与之派弟子李昴英、杨汪中坐吊篮从城墙上缒下,到叛军营中晓之以逆顺祸福道理,宣谕允许叛军自新。叛军大部分人归家散去,曾忠带少数人退踞端州(肇庆)。

朝廷得知广东动乱,任命崔与之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广州知府。崔与之临危受命,在家里办理公务。

崔与之调集各路军队合围叛军,并且对叛军进行政治瓦解,使叛军最终尽数投降。崔与之将曾忠等几名首领以军法处死,降兵分散编入各军。摧锋军兵变平息了。

崔与之向朝廷举奏黄山成等有功人员,并要求解除自己的职务。他将为帅广州六个月所得的薪俸、大米,全部交回官库,分文不受。

晚节留香

崔与之谢绝政事之后,安居广州。他一生酷爱菊花,更喜欢北宋名臣韩琦的名句:“不羞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亲笔书写这句诗悬于崔府堂前。他很赞赏韩琦之言:“士之保初节易,保晚节难。”将自己寝室题匾“晚节堂”,表示自己将永远保持清白晚节的操守。他将处士刘皋的语句修改后命门客写成隶书贴于书斋:“无以嗜欲杀身,无以货财杀子孙,无以政事杀民,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作为座右铭。又自号为“菊坡”。

崔与之中年丧偶之后,不再续娶。做了大臣,生活仍然俭朴,不养歌姬。老来居家,左右只有书籍相伴,家里连亭园台榭都没有增建。一生所得俸禄,除自用外,其余都用来接济亲友。退休以后,朝廷发给的退休金,则一概辞谢不受。有人问他为什么,崔与之说:“我当官受薪,尚且怕尸位素餐;现在退休了,怎么还能贪图朝廷的俸禄呢?”闻者无不赞叹。他儿子崔叔似结婚,媳妇带来七百多亩“嫁妆田”,他让儿子尽数退回外家。

宋理宗一直想让崔与之赴京主政,亲自下七道诏书,任崔与之为右丞相,前后四年留着相位等待崔与之赴任。宋理守甚至命令在京当官的李昴英暂停公务,去广州专门劝说崔与之,侍候崔与之出发。但崔与之终因年老体衰,数月间先后上疏十三次请求辞免。这一年,他已八十一岁。

次年,八十二岁的崔与之溘然长逝。

临终,他嘱咐家人:不许作佛事,薄葬即可。

崔与之病故后,有一次李昴英为宋理宗讲学,谈到他老师一生的事迹与操守,宋理宗深为感动,愈加赞叹,于是大书“菊坡”二字赐给崔与之家人。


人物评价

总评

崔与之在岭南历史上开创了多个第一:宋代岭南由太学中进士第一人;被尊为“粤词之祖”:开创的“菊坡学派”是岭南历史上第一个学术流派。他完美地实现了人生“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守淮五载,卫护四蜀,淡泊名利,激流勇退,七辞参知政事,十三疏辞右丞相兼枢密使,与张九龄合称“二献”。

历代评价

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这样赞誉崔与之:“盛德清风,跨映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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