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谱内序文,无许妄自颂美,超越本份,书中诋毁族人言词者,不得录用。
二:谱内名字,不得妄嵌古帝王,圣贤,家族名人等字,有犯者俱改正,谱内名字必须有字辈,“一字名如“陈某”或妄自改字辈者,俱改正。
三:修谱是吾族支,贫贱必书,非吾族支,富贵不录,切记。不得因个人恩怨,妄自录除。犯者,生必见恶与宗族,死且得罪于祖先矣。
四:正室、侧室之子必注明,欲其知所自出,不忘宗祀、追赠也。谱内配氏,原配不书原字,继配可书继”字。
五:谱内同名,宜行改正。但改生不改死,改少不改老,至于已入学历身份证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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