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令: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尹: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史: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杨延昭(958年—1014年),本名杨延朗,后改为杨延昭,亦称杨六郎,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北宋抗辽名将杨业的长子(小说中为杨业六子),辽国人认为北斗七星中的第六颗主镇幽燕北方,是他们的克星,辽国人就把他看做是天上的六郎星宿(将星)下凡,故称为杨六郎。他自幼随杨业征战,雍熙三年北伐,杨业率军攻应、朔等州,延昭为先锋,时年二十九岁,战朔州城下,流矢穿臂,战斗愈勇,终于攻下朔州。其父死,便担负起河北延边的抗辽重任。雍熙北伐之后,延昭在景州(今河北景县)、保州(今河北安新县)等地抵御辽军侵扰,死后陪葬于永安县(今河南巩义宋英宗永厚陵)。在与辽兵作战中,杨延昭威震边庭,人们称杨延昭守卫的遂城为“铁遂城”。宋真宗称赞他“治兵护塞有父风”。
人物生平
委以重任
杨延昭幼时沉默寡言,儿童时喜欢多做军阵之类的游戏。杨业曾经说:“这个儿子像我。”杨业每次出征,一定让他跟随军中。太平兴国年间(976年―983年),杨延昭被补选为供奉官。杨业领兵进攻应、朔二州时,杨延昭担任该军的先锋,奋战于朔州城下,被乱箭射穿手臂,却越战越勇。朝廷派他以崇仪副使职外任景州知州。当时长江、淮河一带受灾歉收,朝廷任命他为江、淮南都巡检使。又改任崇仪使,知定远军,调任保州缘边都巡检使,委以重任如同京师的使者。
败辽宽罪
咸平二年(999年)冬,辽军骚扰边疆,杨延昭当时在遂城。城小而无准备,辽军攻城又很急,合围攻城数日。辽圣宗的母亲萧太后督促指挥作战,宋军人人自危很害怕,杨延昭召集城中的所有丁壮登上城上的矮墙,给予兵甲器械使之守护城墙。正好天气十分寒冷,取水泼洒城墙,天明,水全结成了冰,坚硬光滑,敌人不能爬上来。辽军于是瓦解退去,宋军缴获敌人丢下的兵器很多。杨延昭以战功升任莫州刺史。当时宋真宗驻军大名,傅潜握重兵停留在中山。杨延昭与杨嗣、石普多次请求增加兵力去作战,傅潜都不答应。等到傅潜获罪,宋真宗召杨延昭前往皇上的行营处,他都能回答皇上询问的边疆要务,宋真宗十分高兴,指着他对诸王说:“杨延昭的父亲杨业是前朝的名将,杨延昭统率军队保护边塞,有他父亲的遗风,很值得嘉奖。”宋真宗丰厚地赏赐他,仍令他还任。
咸平三年(1000年)冬,辽军南下入侵宋境,杨延昭把精兵埋伏在羊山(在今河北徐水西50里,今称“杨山”)西边,从北面乘敌不备袭击辽军,边战边退。等退到西山,宋伏兵发起攻击,辽军大败,俘虏辽军将领,用匣子装着敌将首级献上报功。杨延昭进升本州团练使,与保州杨嗣一起受命。宋真宗对宰相说:“杨嗣与杨延昭,一同在遥远的外地任职,以忠心勇猛亲身效命国家。朝廷中妒忌他们的人众多,我尽力为他们庇护,才至于此。”
咸平五年(1002年),辽军进攻保州,杨延昭与杨嗣率领宋军前往救援,宋军尚未摆成阵列,就被辽军袭击,宋军损失较多,朝廷命李继宣、王汀代还,将要治他们的罪。宋真宗说:“杨嗣这些人向来以勇猛闻名,将来可获得他们的效力。”随即宽宥了他们。咸平六年(1003年)夏,辽军又进攻望都,李继宣逗留不敢上前,获罪被削去官职。朝廷又起用杨延昭任都巡检使。当时正谋划秋天御敌的策略,宋真宗诏令杨延嗣和杨延昭分条列出利弊上奏,又调杨延昭任宁边军部署。
增兵御敌
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诏令增加杨延昭的军队达到一万人,如果辽国骑兵入侵,就屯军于静安军的东边。命令莫州部署石普屯军于马村西边用以保护屯田。切断黑卢口、万年桥敌人骑兵奔击的道路,仍会集各路军队互为掎角追袭敌军,令魏能、张凝、田敏用奇兵牵制敌军。当时王超任都部署,听任事不隶属之。杨延昭进言说:“契丹驻军澶渊,距北边境千里,人马都很疲乏,虽兵众但易被击败,凡是抢劫掠夺的物品,都放在马上。希望诫勉诸路军,扼守各自的险要道路,敌兵就可歼灭在此,那么幽、易数州就可袭击而夺取。”上奏皇帝而没答复。杨延昭于是率兵直抵辽境,攻破古城(今山西广灵西南),俘获敌人甚多。
受蒙告诫
等到与辽国议和时,宋真宗选守卫边境各州的官员,亲笔录用给宰相看,任命杨延昭为保州知州兼缘边都巡检使。景德二年(1005年),追叙杨延昭守边御敌的功劳,升任他为保州防御使,不久调任高阳关副都部署。杨延昭在屯所九年,不通晓吏事,军中的文书和诉状,常派小军官周正处理,深为周正所蒙骗,周正借机为奸作恶。宋真宗知道此事,斥责周正,令回兵营,而后以此事告诫杨延昭。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杨延昭去世,终年五十七岁。
人物评价
杨延昭智勇善战,他把所得的赏赐都用来慰劳军队,未尝问及家事。他进出的排场像小军官一样,他号令严明,能与士卒同甘共苦,遇到敌人必定身先士卒,作战获胜报捷,把功劳归于部下,所以人人愿意为他效力。他在边防二十余年,辽军畏怕他,称他为杨六郎(虽然他是长子)。到他去世时,宋真宗叹息、悼念他,派宦官护送灵柩回他的家乡,河朔一带人看到他的灵柩大都痛哭。朝廷录用他的三个儿子为官。对他的亲随、门客也都量材选择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