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支派以长次分先后,故其人属长支,年虽幼必列在前;属次支,虽长必列在后,遵支派也。

每名上溯,所出则相承;有自下祥,所生则相继。有人无其子,过继於旁支子者,则注云嗣子,某仍必於其本生一支注明某几子出嗣。

确悉乏嗣者,兼无继嗣者,则注明乏嗣。至前代无可稽考,并不敢直书乏嗣者,则於所生行下注云无考或失传二字。

生徙他乡者,则於所住行下注明某乡,其在本庄者亦为注明。

死葬他乡者,则於所葬行下注明林在某乡,其葬本庄者亦注明林在庄某处。

字号并所配何氏、功名官职,有无皆列名下。

行辈起法向来不定,今於“锡”字下预起二十字:

建宪延鸿绪,兴怀庆繁隆,传家恒学善,培厚乃长荣。

前辈传说,老林向在庄西刘家庄河洼上,因被水患,三支各改卜庄之左右以为葬。此三支分林之由也。据此则刘家庄一支实系嫡族,然予尝考其谱碑,云其可叙者惟河与州,河、州以上无传。夫谱牒散失,宗族几不联属,何胜浩叹,嗣后凡我族类於谱牒一节,可不勤为纂修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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