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历史资料介绍,何熊祥(1567-1642),字师帝、乾宰,别号玄谷,官至尚书。死后朝廷赠“太子太保”,谕祭葬,谥文懿。所居住的街巷因他当了尚书而改称尚书坊,即今天的会城知政中路尚志街。
何熊祥在万历六年(1578),12岁时中秀才,10年后中举人,1592年又登进土,任职翰林院庶吉士。何熊祥为官期间,斥退佞人,起用贤良,受人尊敬。他曾任浙江道监察御史,奉命视察上谷兼管理学政。他巡按神建兼管理盐运时,发现福建抚臣侵占关税藩饷27万两,便上疏奏劾,并请豁免民饷。一时间,百官恐惧,风气一新。他巡按江苏时,发觉农税、地税、契税浮收苛收,积欠目多,而民输奇重,便先后奏免江苏御额银6万两、旧欠金花60万两、旱涝银50万两。1618年,何熊祥任通议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不久,升任南京左都御史兼署理兵部、工部尚书。1620年,他改任资政大夫、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旋升南京冢宰(宰相之别称),掌南部大权。天启(1621),他任南京工部尚书,次年改任吏部尚书。
何熊祥在南京任尚书期间,间或有户部、礼部、兵部等尚书空缺,在未有新任到职之后,均由他暂行兼署,故有“六部尚书何熊祥”的雅称。不论在何部,他都恪尽职守。
何熊祥的著述有《四巡奏疏》6卷、《马政事宜、平刑八义》10卷、《南都疏略》2卷、《南都续该》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