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本谱以始迁万四公为始祖,各村(石步坑、华山、竹下)以(旻一、旻二、旻三、旻四)为该村分支系的始祖,其世系为第一世,迁出本村的支系一般只注明何年迁往何地。如果聚集地人口数量多的亦可以分支系,但应注明何时何地何世迁入,并接在所属的本村支系版本后面。居住国外的华侨编入所属的本村支系中,但应注明侨居国的具体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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