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谱为繁衍于山东省泰安市的曹氏家谱。
二、一参考主修《曹氏修族谱》编纂。
一参考主修《曹氏支谱》编纂。
三、本谱以“敬宗收祖,弘扬祖德,正本清源,理 顺脉络,教育后代,耀国荣族”为宗旨,运用 历史唯物史观记述族情,力求思想性、科学 性、资料性相统一,反映曹氏风貌和支派特 色。
四、续谱原则:
一旧谱照录,旧谱中的错误处不进行更改,设 考证栏目详细罗列错误之处。
二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修谱原则。力求源 流世系之衔接有序。
三客观反应家族的繁衍生息,迁徙分化,荣衰升 沉的史实,不夸张,不溢美,力求资料丰富。
五、本谱纪年原则
旧谱涉及之纪年,照谱不变,必要之处加纪年 公元补注。
新谱涉及之纪年,凡属清宣统以前之纪年,衍用 朝代年号纪年法,凡属一九四九年以后之纪年, 用公元某年纪年。
六、凡此例未及者可参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