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规家训

  

  一、敬祖宗。

  

  礼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朱子格言曰: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夫有祖宗然后有子孙,有子孙岂可忘所出之本源哉。须宜恪守彝训,绍美前徽,毋忘先绪也。

  

  

  

  二、孝父母。

  

  夫孝者,百行之先。大则继志述事,小则奉养甘旨。夏清冬温,晨昏定省,下气柔声,此人子之当然。若放纵骄奢而憎其防闲,饮酒嫖赌而憾其拘束,私妻子而吝父母衣食,厚亲朋而薄父母用度,执轮养而致父母饥寒,图名利而不顾父母奉养,岂体胎养之苦,鞠育之劳哉。为人子者,须于亲在之口,曲体其心,孝养及时,庶父母之心得,而人子之心安矣。

  

  

  

  三、宜兄弟。

  

  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无论同胞共乳,所当友爱,即支子庶子,皆属一体。若因财产而衅起阋墙,听教唆而祸生箕豆,何不思天显鞠子之道哉。必也兄友弟,弟恭兄。虽析居分灶,毋分尔我。以念同气之情,敦手足之雅。则兄弟既翕和乐,且耽斯怡怡一堂,绰绰有余裕焉。

  

  

  

  四、和夫妇。

  

  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顾夫必修身齐家以倡于前,妇惟勤俭端庄以随于后。若夫敬翁姑、和妯娌、勤内助,此妇人当尽之职。即凡桑麻蚕织,井臼烹饪之事,亦妇道之当然。倘有素性骄痴不尽妇道者,须再三教训,冀其悔悟。勿因一时愤激,便尔严加责谴,致乖夫妇之谊,而伤天地之和焉。

  

  

  

  五、睦宗族。

  

  范文正公曰:“宗族于吾虽有亲疏,而自祖宗视之,则皆子孙,固无亲疏也。”若谓亲尽情尽而视如途人,以强凌弱,以众凌寡,不亦大伤祖宗之心乎?故当笃念宗族,宁厚毋薄,宁亲毋疏,好恶与共,休戚相关,庶敦睦之道得矣。故周礼教以睦姻任恤为先,况一本之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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