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令: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尹: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史: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楚义帝熊心(?-公元前206年),芈姓,熊氏,名心。楚怀王熊槐之孙,楚顷襄王熊横堂侄。秦末诸侯王之一。
熊心本是楚国贵族,在楚国灭亡后,隐匿民间为人牧羊。项梁起事后,采纳范增的建议,自称武信君,立熊心为楚怀王,以从民望。项梁在定陶败死,熊心以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率兵救赵。又令刘邦西向略地入关。与诸将约,先入关中者为王。项羽矫杀宋义,在巨鹿之战中大败章邯,之被迫以项羽为上将军。刘邦先入关中,项羽使人还报熊心。熊心答复:照原约办,项羽因此怨恨熊心,于是佯尊熊心为义帝,徙于长沙郴县,而暗中令英布等人将其弑杀。
熊心是楚国王族,楚国被秦国灭亡后,熊心在乡间地方隐居,以牧羊为生。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陈胜、吴广于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县)起事反秦,夺取陈县后,遂立国号“张楚”,陈胜自称楚王。天下英雄响应,九月,楚人刘邦起兵家乡丰县(今江苏丰县),响应陈胜吴广起义,东攻沛县(今江苏沛县),被萧何等人拥立为沛公。同月,楚国名将项燕之后项梁、项羽叔侄起兵于会稽(今浙江绍兴),项梁自号武信君。十二月,陈胜被秦将章邯击败,下落不明。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六月,项梁获悉陈胜确已遇害的消息,于是召集刘邦等各路将领至薛县(今山东滕县)商议反秦大计。谋士范增献策说:““陈胜的失败是本来就应当的。秦朝灭亡六国,楚国最没有罪过。且自从怀王到秦国后一去不返,楚国人怀念他直至今日。因此楚南公说:‘楚国即便是只剩下三户人家,灭亡秦国的也必定是楚国。’如今陈胜首先起事反秦,不拥立楚王的后裔而自立为王,他的势力不能长久。现在您在江东起兵,楚地蜂拥而起的将领都争相归附您,正是因为您家世世代代是楚国的将领,故而能够重新拥立楚王后代的缘故啊!”
项梁采纳范增的建议,在民间寻找到楚怀王的孙子芈心,熊心这时正在为人家放羊;项梁拥立他为楚怀王,以顺从百姓的愿望。陈婴任楚国的上柱国,赐封五县,跟随怀王建都盱眙。项梁则自号为武信君。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九月,秦将章邯于定陶(今山东定陶县)击败楚军,项梁兵败丧命。此时,刘邦、项羽仍在攻打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而陈胜旧部吕臣驻守“张楚”旧都陈县(今河南淮阳),均位于定陶西南边,倘若秦军乘势南下,盱台危矣。刘邦、项羽为稳定军心,保卫怀王,抵御秦军,急移师东归,并请怀王北上迁都彭城(今江苏徐州),吕臣也觉形势严峻,弃守陈县,投奔怀王,驻军彭城东,与驻彭城西边的项羽,驻砀郡(今安徽砀山),刘邦彼此形成犄角,互为声援。而秦将章邯“已破项梁,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北击赵”。楚正面军事压力暂时消退,熊心开始着手整顿楚国政局。并亲理楚国军政事务,积极策划伐秦灭秦总的战略布置。
熊心将项羽、吕臣二支军队合并一处由自己直接统帅,开始掌统南方各路反秦义军。熊心破格提拔宋义为卿子冠军,确立自己亲信掌握兵权,率项羽、范增、英布等将北上救赵。同时发表了著名政治宣言,与诸将约定先破秦入咸阳者为王,并同意刘邦收集项梁、陈胜余部西行攻秦。但项羽不愿北上救赵,更愿与刘邦西行入关。熊心没有答应项羽要求,而只遣刘邦西行攻秦。
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十月,沛公刘邦攻破咸阳,秦朝灭亡,同时,项羽于巨鹿大破秦军主力后拥兵四十万继刘邦之后入关。
虽然项羽希望怀王封他为王,但怀王的答复是“如约”。项羽见情势不对,不愿继续听命于怀王,向诸将表示怀王是项氏拥立的,但是怀王没有战功,灭秦定天下的功劳在于项羽自己与其他出武力的军人。项羽尊熊心为“义帝”,随后自行分封天下诸侯,刘邦被封为汉王,项羽则自立为“西楚霸王”,定都彭城。当时怀王已被项羽架空,无力阻止项羽分封。
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四月,项羽欲还都彭城,派遣将士迫熊心徙郴,熊心无奈只得出都就道,但左右群臣,依恋故乡,怨声载道,未肯速徙。项羽大怒,暗令义帝途经之地的三王(九江王英布、衡山王吴芮、临江王共敖)欲将义帝击杀于途中。十月,英布遣将追杀至郴县,将熊心弑于郴城穷泉傍。郴人怜之,将熊心葬于城邑西南边的后山。
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三月,刘邦统大军东渡黄河直指洛阳,途经新城(今河南商丘),遇三老董公获知熊心死讯,令三军发丧,缟素三日。发檄文布告全国,指斥项羽弑君,大逆不道,天下诸侯群起响应,刘邦得各路大军,共计五十六万人,杀奔彭城,讨伐项羽,揭开三年楚汉之争序幕。
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灭项羽,统一天下,建立汉王朝后,派王陵、周勃、樊哙三侯至郴祭祠义帝。
苏轼:“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而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
张俞:“戡乱之谓武,除暴之谓仁,知人之谓智,复仇之谓孝。备四者以成大功,则千三百年惟义帝有焉……夫其遣诸侯以诛暴,可谓武矣;出秦民于汤火之间,可谓仁矣;令沛公先入关以平秦,可谓智矣;灭秦以复先王之仇,可谓孝矣。位虽不终,功亦伟烈,虽少康诛羿,句践沼吴,齐襄迁纪,子胥鞭楚,论德比义,我无愧焉。”
刘汝楠:“牧羊何意起民间,祸隐当年遣入关;千古兴亡君莫问,江东曾见一人还。”
袁了凡:“楚怀王孙心,亡国之残孽也。项王徒以名义起牧羊而王之。一日在上,乃独运大柄,挥置诸将若素君臣然。虽羽之慓悍,且有宿德,固亡假也。入关之役,独遣沛公以宽大长者,就此一事,而知人之哲,安民之惠咸具焉。及羽入关,使人致命怀王,王乃曰如约,不以羽动也。可谓有帝王之英略矣。天命不在,卒死于贼,惜夫。”
《义帝本纪》,清吴非著,原附于《楚汉帝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