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文鼎墓

梅文鼎墓位于宣州区峰山乡柏枧村的独山。墓地似荷花瓣状,墓前恰有一池塘叫荷花塘,塘内长满莲荷。墓家为圆形,高2.4米,直径12.2米,坐西向东,南、西、北方筑椭圆形罗围护堤,高0.6米,周长21.4米。
整个墓地占地面积9.13亩,墓前原有的石坊、翁仲、祭台等均毁于清咸丰年间。墓前有一片很大的开阔地,现一部分已改为水田。
1988年,宣州市政府公布梅文鼎墓为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墓周的旱地征作墓地,并栽上松柏,现已成林。墓前立有数块有关梅文鼎的碑刻和保护碑。
1989年6月,梅文鼎墓被安徽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梅清墓

梅清墓位于宣州区新田镇梅清社区内,梅清(1623年—1679年)是一位集诗、书、画于一生的大家,和石涛、渐江等列为“黄山画派”的代表人物。梅清死后葬于新田镇上街头(今陵园所在地),1987年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梅清墓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