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
沈诸梁即叶公(约公元前550年—约公元前470年),芈姓,沈尹氏,名诸梁,字子高,春秋末期楚国军事家、政治家,约生于公元前550年。因其被楚昭王封到古叶邑(今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邑镇)为尹,故史称叶公。
楚国左司马沈尹戌阵亡后,楚昭王任命沈尹戌的儿子沈诸梁(字子高)做叶公(今河南叶县南旧城)。叶公在叶地治水开田,颇具治绩。
当时,叶公到叶邑上任不久,便了解到该地水患严重,百姓苦不堪言。由于竹简不适合画水利施工图,他只能将自家的墙壁作为图纸,画沟绘渠。又,叶公考虑到龙王是主管行云降雨的灵异神物,便在每个出水口画上龙,并称之为“水龙头”,以求风调雨顺。
与此同时,前来拜访的客人络绎不绝。有的客人见到墙壁上的水利施工图,不解其意,且又对叶公的地位、声誉暗生嫉妒,他们在出了叶公家的大门后,逢人便说“人人皆知龙能腾云驾雾,而叶公却画龙不画云,可见他并不真的喜欢龙。”至汉朝时,文人刘向根据此事,在其所编的《新序·杂事》中,写下了“叶公见龙而走”的段子,成为后世“叶公好龙”之说的来源。
公元前479年,楚国发生了白公胜叛乱,叶公率叶地之军前来讨伐,入都城北门,率军勤王,打败白公胜,救出君主,重振国风,被楚惠王封为令尹与司马,掌握全国文武大权。
叶公不迷恋权位,后将令尹一职让给公孙甯,司马一职让给公孙宽,自己退居叶地,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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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得(1077年—1148年), 宋代词人,字少蕴,苏州吴县人。绍圣四年(1097年)登进士第,调丹徒尉。徽宗时官翰林学士。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授户部尚书,迁尚书左丞。绍兴元年(1131年)起为江东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
八年,授江东安抚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宫留守,总管四路漕计。致力于抗金防备及军饷勤务。
晚年隐居湖州弁山玲珑山石林,故号石林居士,以读书吟咏自乐,所著诗文多以石林为名,如《石林燕语》、《石林词》、《石林诗话》等。绍兴十八年卒,年七十二。死后追赠检校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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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适(1150年—1223年),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生于瑞安,后居于永嘉水心村,世称水心先生。
淳熙五年(1178年),叶适中榜眼。历仕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历官平江府观察推官、太学博士、尚书左选郎、国子司业、知泉州、兵部侍郎等职,曾参与策划“绍熙内禅”。
叶适对外力主抗金,反对和议。但在韩侂胄谋划北伐时提出异议,被改授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叶适不肯为北伐草诏。其后又建议防江,但韩侂胄仍不采纳。开禧北伐失败后,叶适出任沿江制置使等职,节制江北诸州。因军政措置得宜,曾屡挫敌军锋锐。累迁至江淮制置使,曾上堡坞之议,实行屯田,均有利于巩固边防。
韩侂胄被诛后,叶适以“附韩侂胄用兵”罪名被弹劾,夺职奉祠长达十三年。
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
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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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鼎(1200年—1279年),字镇之,号西涧,浙江宁海东仓上宅人。本姓陈,六岁出继母族,改姓叶。少从学于郑霖。及长,复从学鄞县赵逢龙,天资颖悟,读书过目成诵;南宋绍定五年(1232年)入太学。嘉熙元年(1237年)以太学上舍试入优等,初授信州军事推官。后曾在袁州、吉州、隆兴等处任地方官。景定三年(1262年)升兵部尚书,兼任国史编修及实录检讨。次年,调任吏部尚书。咸淳三年(1267年),拜右丞相兼枢密使。
景炎元年(1276年),南宋大势已去。益王即位于福建,翌年以太师太乙之衔召梦鼎往。此时,局势危如累卵,亡宋即在旦夕,叶梦鼎以七十八高龄,仍受命南行,舟至永嘉(温州),以道阻不能进,恸哭而归。后两年病逝于家,享年八十。著有《西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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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李(1242年—1292年),字太白,一字舜玉,号亦愚,杭州富阳庆护里(今环山乡)人。少聪慧,性耿直。20岁入太学读书,与朱清相友善。南宋末年因反对投降派被流放。终宋只为国子监生,大才不能仕。但是后出仕元朝,六年就做到了一品官职。
如今史届坊间评价不一,一方面清朝乾隆帝评价:“才德兼优者,上也;其次,则以德为贵,而不论其才焉。当宋之亡也,有才如吕文焕、留梦炎、叶李辈,皆背国以降元”这一句话闻于世人,另一方面也有世人提出南宋在时叶李欲为国效力反而受到冤屈贬斥报国不能,及至仕元清明廉正不可不谓是一位好官,这不应为仕元朝就刻意贬低和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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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琛(1314年—1362年4月12日),字景渊,明初大臣,浙江丽水高溪村人。元至正四年(1344年)任歙县县丞。至正十二年(1352年),升任处州路总管府判官,元将石抹宜孙在处州一带镇压农民起义,叶琛积极为其出谋划策。至正十八年(1358年),官至行省元帅。次年,朱元璋军攻取处州,琛随石抹宜孙避走福建建宁。
至正二十年(1360年),与刘基、章溢、宋濂同时被朱元璋征聘至应天府,初授营田司佥事,不久调任洪都(今江西南昌)知府。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降将祝宗、康泰叛乱,叶琛被俘,不降,为叛军所杀。明洪武元年(1368年),追封南阳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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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高(1559年—1627年),字进卿,号台山,晚年自号福庐山人。明朝大臣,福建福清人,生于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明万历、天启年间,叶向高两度出任内阁首辅大臣。在任期间大败倭寇、驱赶荷兰入侵者,粉碎了他们霸占台湾的图谋。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叶向高鼓励、推荐好友沈有容出任福建水师参将,率军平倭。东沙大捷后欣然赋诗相赠。
叶向高在担任内阁首辅期间,善于决断大事,为万历皇帝出谋划策,调剂大臣之间的关系,更对维护太子正统、遏制魏忠贤的势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叶向高卒于明熹宗天启七年(1627年)。崇祯初年,叶向高被追赠为太师,谥号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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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茂才(1558年—1629年),字参之,号闲适,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与顾宪成、顾允成、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并称“东林八君子”。
万历十七年在科举考试中考中进士。不久后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四十年(1612年),起南京太仆寺卿。时朝官树党,排斥东林,他以不满引归。
天启初年,下诏让叶茂才出任太仆寺少卿的官职,后来改为太常。叶茂才都没有前往。到了天启四年(1624年),再次提升他为南京工部右侍郎。第二年才到达就任。仅上任三个月,又称病辞官。
崇祯二年(1629年),叶茂才在老家病逝,终年7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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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袁(1589年—1648年),明末文学家。自幼在袁黄家长大,故名绍袁。字仲韶,晚号天寥道人,吴江分湖人(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北厍镇叶家埭(今叶周村)。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南京武学教授,再迁国子助教,官至工部主事。因反对魏忠贤阉党擅权祸国,以母老为由告归,隐居汾湖,与妻沈宜修及诸子女歌咏唱酬为乐,坚不出仕。妻子沈宜修是副都御使沈琉之女,两人育有八子五女。其后,叶母、女叶小鸾、叶纨纨及妻沈宜修相继去世,绍袁日益幽忧憔悴。
清顺治二年(1645年),他在国破家亡的打击下,虽仰慕吴易反清壮举,却无勇气参加,携三子出走杭州遁入空门,名木弗,号栗庵,《甲行日注》正是在这个时期所写,从1645年一直记录到1648年天寥先生圆寂。《甲行日注》也是叶绍袁生命最后四年行踪、心迹历程的详尽记录。该日注字里行间浸透亡国之恨,抑郁沉痛,令人不忍卒读。后又迁居浙江省平湖外婆家,辑明末死节诸臣一书,书尚未编完,即伤感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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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纨纨(1610年—1632年)字昭齐,吴江(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叶绍袁和沈宜修长女,其相端妍,金辉玉润,三岁能诵《长恨歌》,十三岁能诗,书法遒劲,有晋风。常与其妹叶小纨、叶小鸾以诗唱和。后归赵山袁氏,情郁郁不乐。
崇祯五年(1632),妹小鸾将嫁,作《催妆诗》甫成,而妹讣至,归哭过哀,病发而死,卒年二十三。著有《芳雪轩遗稿》,又名《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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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鸾(1616年—1632年) ,明末才女。字琼章,一字瑶期,吴江(今属江苏苏州)人,文学家叶绍袁、沈宜修幼女。貌姣好,工诗,善围棋及琴,又能画,绘山水及落花飞碟,皆有韵致,将嫁而卒,有集名《返生香》。
父叶绍袁,天启进士,官工部主事;母沈宜修,字宛君,均工诗词,偕隐分湖。小鸾为沈宜修的第三个女儿,刚出生时,宜修念及家贫乏乳也念及表妹张倩倩子女俱亡,将小鸾送予沈自征、张倩倩抚养。小鸾灵慧早熟,工于诗律。“三四岁,口授《万首唐人绝句》及《花间》、《草堂》诸词,皆朗然成诵,终卷不遗一字。”10岁时养母去世遂归叶家,能成妙对,12岁浓发覆额,体质修长,娟好如玉人;随父到了金陵,教之学咏,遂从此能诗,多佳句。14岁能弈棋,16岁善弹琴,清泠可听。又擅绘画,摹山水,写花蝶,书法亦秀劲。
小鸾性格高旷,厌繁华,爱烟霞,通禅理。自恃颖姿,视金钱若污物,淡然无求,而济楚清雅,所最喜矣。能饮酒,善言笑,潇洒多致,高情旷达,仁慈宽厚。许配昆山张维鲁长子立平为妻,婚前五日,未嫁而卒,时年仅十七岁(虚岁)。七日入棺,举体轻盈。家人咸以为仙去。其姐叶纨纨因妹逝,归哭过哀,病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