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职表

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张华(232年—300年),字茂先。范阳方城(今河北固安)人。西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藏书家,西汉留侯张良的十六世孙、唐朝名相张九龄的十四世祖。

张华年轻时便多才多艺,受到时人赞赏。在曹魏时历任太常博士、河南尹丞、佐著作郎、中书郎等职,西晋建立后,拜黄门侍郎,封关内侯。他学识渊博、工于书法、记忆力极强,被比作子产。后拜中书令,加散骑常侍,与杜预坚决支持建晋武帝司马炎伐吴,战时任度支尚书。

吴国灭亡后,张华进封广武县侯,因声名太盛而出镇幽州,政绩卓然。后入朝任太常。晋惠帝继位,任太子少傅,因功拜右光禄大夫,累官开府仪同三司、侍中、中书监,被皇后贾南风委以朝政,张华尽忠辅佐,使天下仍然保持相对安宁。后封壮武郡公,又迁司空。永康元年(300年),赵王司马伦发动政变,张华被杀害,享年六十九岁。

张华工于诗赋,词藻华丽。编纂有中国第一部博物学著作《博物志》。《隋书·经籍志》有《张华集》十卷,已佚,明人张溥辑有《张茂先集》。张华雅爱书籍,精通目录学,曾与荀勖等人依照刘向《别录》整理典籍。《宣和书谱》载有其草书《得书帖》及行书《闻时帖》。


人物生平

博闻强记

张华的父亲张平,曾任渔阳郡太守。张华少年时孤苦贫寒,靠帮别人牧羊来养活自己。与他同郡的卢钦见到张华后非常器重他。张华的同乡人刘放也对张华的才能感到奇异,于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张华的学识渊博,辞藻和顺而华丽,他聪敏而多才,图卦谶纬方技之类的书没有不详细阅览过的。少年时即注意修养身心,言行谨慎,举止一定要合乎礼度。见义勇为,周济危难。器量宽阔,胆识弘大,当时的人大多都不能测出他的学识程度。

他开始并不为人所熟识,于是创作了《鹪鹩赋》,通过对鸟禽的褒贬,抒发自己的政治观点。名士阮籍在看到这篇赋后,感叹道:“这个人是王佐之才啊!”张华的声名从此开始显著。被渔阳太守鲜于嗣推荐任太常博士,卢钦又把他推荐给司马昭,转任河南尹丞,还未上任,就被授职佐著作郎。不久,迁为长史,兼任中书郎。张华对于朝政所发表的意见以及所上的奏章,大多都被采纳施行,因此得以正式担任中书郎。

泰始元年(265年),晋武帝司马炎受魏元帝禅让,建立西晋。拜张华为黄门侍郎,封爵关内侯。

张华的记忆力极强,而且学识渊博,对天下古今的事物都了如指掌。武帝曾向张华询问汉朝宫室制度及建章宫千门万户的情况,张华都应对如流,让旁听的人都忘了疲倦,他又在地上画出图样,武帝身旁的人都注视着他。武帝自己也感到很奇异,时人把张华比作是春秋时郑国的良相子产。数年后,被拜为中书令,后来又加官散骑常侍。张华在母亲去世时非常悲哀,武帝下诏劝勉,并强令他管理政事。

力主伐吴

当初,武帝与羊祜秘密谋划伐吴,群臣大多不赞同,只有张华赞成这一计划。

咸宁四年(278年),羊祜病重,武帝派张华到羊祜那里询问伐吴之计。羊祜对张华说:“现在主上有受禅让的美名,但功德还未被世人所称颂,孙皓的暴政已到极点,此时伐吴可以不战而胜。统一天下而兴办文教,那陛下可比尧舜,而臣下就好像稷契,这是百代难逢的盛事。如果放过这个机会,孙皓不幸死去,吴人另立明主,那么就算有百万大军,长江是难以越过的,这不是留下后患吗?”张华很赞赏羊祜的主张。羊祜又对张华说:“能实现我这个愿望的是你啊!”

咸宁五年(279年),西晋大举伐吴,武帝任命张华为度支尚书,负责策划及运输粮草,又与武帝一起制定作战计划。当时众军已经进发,但还未获成果,贾充等便奏请武帝腰斩张华。武帝说:“伐吴是朕的主意,张华只是与朕的意见相同罢了。”当时众人都认为不可以贸然轻进,只有张华坚持己见,认为伐吴必胜。

太康元年(280年),吴国灭亡,武帝下诏晋封张华爵为广武县侯,增加食邑一万户,封他的一个儿子为亭侯,食邑一千五百户,还赐绢一万匹。

受忌外放

张华在此后声名显赫,为众人所推崇信服,把撰订晋史及修改礼仪规章的任务,都托付给他,有许多增减与修改。当时的武帝诏书诰文,都是张华起草的,他的声望名誉更加显赫,有任宰相(三公)的威望。而荀勖认为自己出身大族,凭着武帝对他的宠信,憎恨张华,常想伺机将张华调到外镇任职。适逢武帝问张华:“国家大事以后可以寄托给谁?”张华回答说:“才德兼备而又与陛下是至亲的,不如齐王司马攸。”此话与武帝的本意不符,荀勖离间张华的阴谋得逞,外调他为持节、都督幽州诸军事,又兼任护乌桓校尉、安北将军。张华在任内招抚接纳新归附的人,各族百姓都感念他的恩德,马韩、新弥等依山傍海,远离幽州、历代都不曾归附的二十多个国家,都遣使朝贡。当时幽州遥远的少数民族臣服,边疆安宁,粮食连年丰收,兵马强壮。

朝中议论想要让武帝召张华回京任宰相之职,又想要为他进号仪同三司,却遇到了冯紞的阻挠。不久,武帝征召张华为太常,因为太庙屋梁折被免官。从此,张华在武帝在位期间,一直以列侯的身份朝见。

尽忠匡辅

永熙元年(290年),晋惠帝司马衷即位,任命张华为太子少傅,与王戎、裴楷、和峤都因有德望被杨骏猜忌,不得参与朝政。

元康元年(291年),杨骏被杀后,皇后贾南风将要废黜杨太后(武悼皇后杨芷),当时群臣在朝堂商议此事,众人大多都顺承旨意,认为太后应该被废黜。只有张华认为应该仿效汉废赵太后为孝成后的例子,贬太后称号,仍然称武皇后,居于别宫。意见不被采纳,于是废太后为庶人。

同年,楚王司马玮受密诏杀害太宰汝南王司马亮、太保卫瓘等人,当时内外兵乱繁起,朝臣都感到恐惧,手足无所措。张华告诉惠帝说:“司马玮矫诏擅自杀害二公,将士仓促行事,认为是国家旨意,所以才听司马玮的。现在陛下可以派特使持幡让外军解除戒严,事件就可平息。”惠帝采纳了张华的意见,司马玮果然兵败。等到司马玮被杀后,张华因首先献谋有功,被拜为右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侍中、中书监,佩戴金印紫绶。张华辞去开府仪同三司之职。

张华尽忠国事,辅佐朝政,弥补缺漏,尽管在惠帝昏弱贾后残暴肆虐的时候,但天下仍然安定,这都是张华的功劳。张华怕贾后亲族势力强盛酿成灾祸,于是创作了《女史箴》来讽劝。贾皇后尽管性格凶暴,但还是敬重张华。几年后,朝廷追论张华前后的功勋,晋封他的爵位为壮武郡公。张华推让十几次,惠帝下诏敦促开导,张华这才接受。

元康六年(296年),张华接替已去世的下邳王司马晃为司空,兼管修史之事。

谏废太子

元康九年(299年),贾后想要废太子司马遹,便让人作祈祷神灵的文章,文章含有叛逆的意思,让太子在酒醉时抄写,上呈惠帝。惠帝在式乾殿会集群臣,把太子的抄本遍示群臣,大家都不敢说话。只有张华进谏说:“这是国家的大祸患。自汉武帝以来,每每废黜正嫡,总要引起动乱,况且大晋拥有天下的时间不长,希望陛下慎重考虑此事。”裴頠认为先要审讯传书的人,又请求检验字体真假,认为如果不这样,恐怕其中有诈。贾后便拿出太子平时写的启事十几张,众人比照,也没人敢说不是太子亲笔所写,议论一直到太阳偏西仍不能决断,贾后明白张华等人保护太子的意志坚定,因而上表请求将太子免为庶人,惠帝同意了贾后的意见。

被捕遇害

永康元年(300年)四月,司马伦、孙秀准备废黜贾后,孙秀让司马雅连夜前往见张华,告诉他说:“赵王想要与您共同匡扶朝廷,为天下除害,派我来通知您。”张华拒绝。司马雅生气地说:“刀都要架在脖子上了,还说这样的话吗!”头也不回就走了。

不久,张华正白天卧床休息时,梦见房屋忽然倒塌,醒后心中厌恶,当天夜里便发生政变,司马伦诈称惠帝有诏召张华入宫,于是张华与裴頠一起被捕,在前殿马道南处被杀,三族夷灭,终年六十九岁。朝野群臣没有不悲痛的。

张华爱惜人才,劝勉荐拔他们从不厌倦,即使他们身份穷贱,从事杂役之类的工作,但只要有一技之长、些许之善,张华便赞叹称道他,使他们的声誉得以传播。

终获平反

永宁元年(301年),司马伦、孙秀被诛杀,由齐王司马冏辅政,他向惠帝上奏请求为张华等人平反并追赠官爵。群臣议论时意见不一,而多数人认为张华被杀是冤案。

太安二年(303年),惠帝下诏为张华平反,恢复张华侍中、中书监、司空、壮武郡公、广武侯县的官爵以及被没收的财产、印绶、符策,派使者专门吊祭。

当初,陆机兄弟志气高昂,自认为是东吴的名族,刚到洛阳时,不重视中原人士,见到张华感到一面如故,钦佩张华的德望风范,以师长的礼仪对待。张华被杀后,陆机为他作了诔文,又创作《咏德赋》来悼念他。


主要成就

文学

张华工于诗赋,词藻华丽,钟嵘《诗品》评其作品多为“儿女情多,风云气少”,实际上其作品多有“侠骨柔肠”,可谓诗如其人。《文心雕龙》称其短章“奕奕清畅,其《鹪鹩》寓意,即韩非之《说难》也。”《晋诗》收录有《门有车马客行》、《轻薄篇》、《游侠篇》、《博陵王宫侠曲二首》、《游猎篇》、《壮士篇》、《萧史曲》、《纵横篇》、《苦寒行》、《真人篇》、《励志诗》、《祖道征西应诏诗》、《祖道赵王应诏诗》、《太康六年三月三日后园会诗》、《诗》、《上巳篇》、《答何劭诗三首》、《情诗五首》、《感婚诗》、《杂诗三首》、《拟古诗》、《游仙诗四首》、《赠挚仲治诗》、《招隐诗二首》、《荷诗》及七篇《诗》。《全晋文·卷五十八》辑录有张华的辞赋奏疏。

张华编纂有中国第一部博物学著作《博物志》。《博物志》共十卷,分类记载了山川地理、飞禽走兽、人物传记、神话古史、神仙方术等。为继《山海经》后,中国又一部包罗万象的奇书,填补了中国自古无博物类书籍的空白。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地位,对后世小说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此书原四百卷,晋武帝令张华删订为十卷,《隋书·经籍志》杂家类著录《博物志》即为十卷。《隋书·经籍志》录《张华集》十卷,已佚。明人张溥在《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收有《张茂先集》。

藏书

张华雅爱书籍。精通目录学,曾与荀勖等人依照刘向《别录》整理典籍。家中藏书甚多,曾经搬家,光书就拉了三十车。身死之日,家无余财,只有文史书籍满架盈箱,且多珍善之本。他见多识广,知识渊博,当世没有人能与他相比。秘书监挚虞撰写官史时,都要借阅张华家藏图籍,以资取正勘对和参考。《册府元龟·聚书》称其“天下奇秘,世所稀有者,悉在华所”。他对汉代典章制度,知其源流,武帝和群臣无不感到叹服。

书法

《宣和书谱》载有张华的草书作品《得书帖》及行书作品《闻时帖》。称他“作字尤工草书,不在模仿,其规矩气度似其人物。见索靖,遂雅相厚善,深与结纳。”《淳化阁帖》有其《得书帖》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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