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宗谱之前必得有序,今当宗谱修竣之际,作序文列于旧序之后,人阅览知其修谱之原因。

二、此次续修是按照上次之辈分纂修,另立一本特订于后以作两节。

三、此次修谱世系图一行吾世是仿上次老谱之法,至六世即另立世系,以示清晰,易晓于后人不至疑惑。

四、凡有同姓议入谱或上世佚名无考,即另立世系,按联宗合族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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