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母亲名为马石梅,是山东省茌平县洪屯镇人,于公历一九六八年三月一日出生,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五,曾接受过教育,学习成绩优异,但最终因家庭贫寒未能继续学业,戳学下地干活,家中有十亩地,生活很艰苦,兄弟姐妹人又多,有好吃的舍不得吃,留给最小的弟弟的吃,食不果腹,后一家人勤劳致富,在生产队里拔草挣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活压力减小家庭条件日渐富裕,直到二十八岁经人介绍于我父亲相识,并于同年结婚,时年一九九八,并于次年育有一子,推行计划生育,响应党的号召并再无生育,家中贫穷,弟兄众多,被迫去往外地谋生,因我大姨在东营设厂故去往东营谋生,带着不满一岁的我去往东营,至五岁方才回家上学,直至今日已十三个年头,但毫不觉辛苦,日子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