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系氏族的迁移历史

十几年来,徙居各地的孟氏后裔,陆续来邹城座谈协商,查找世系,理清渊源,办理了续修支谱的有关事宜。期间,绝大部分都是按《孟子世家谱》中记载的从五十六代“希”字到一百零五代“昌”的辈份而续修支谱的。但这里需要提出更正的是,在1988至1990年左右,有个别支派,要求增加“西谊裕蹯记、嘉惠馨兰芳”十个宇,而且是穿插在八十五代“扬”字辈和八十六代“建”字辈之间。他们的根据是有回乡探亲的台胞孟氏后裔,持有从在台孟 

氏宗亲会那里得到的复印件。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不就把确立行辈时原定为八十六代“建”字辈下推为九十六代了吗?依次类推,下面的二十代辈份全部下推了十代。那就是把原来确立的行辈全打乱了。我曾经提出若把这十个字放在一百零五代后面,作为后续辈份的顺延,从逻辑上说尚且能符合情况。若无缘无故地在中间穿插了十辈,岂不违背了祖训?可他们坚持一定要载人支谱,并一再表示,责任自负。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坚持住原则,违心地让他们把“西谊裕瑶记、嘉惠馨兰芳“十个字载人了他们个别支派续修的支谱中。虽然为数不多,但影响很大。这些年来,我一直为此事感到内疚和不安。 

几年来,随着少数支派增加、穿插上述十个字为辈份这一消息逐渐传开,受到了全国各地同宗的关注。有的来信询问,有的来人座谈,经过同宗们共同分析论证,终于达成共识。大家一致认为,祖国暂时尚未统一,台湾方面对辈份用字和怎样执行,有在台的孟氏宗亲会负责,因为奉祀官在台湾。就大陆而言,应当恪守祖训,按照《孟子世家谱》和《三迁志》为准则。各支派应把辈份用字统一在这个前提下进行续修。无论哪个支派均不应随意增加或变更。只有这样,才不违祖训,上无愧于始祖,下对得起子孙后代。从而方可渐次有序,世代相传。 

为了此事,在伯父(亚圣七十四代奉祀官)在世时,曾向他老人家作过请示。后来在台湾续修《孟子世家族谱》担任主修的孟庆彝先生,以孟氏宗亲会名义,专程来邹城送来两份台湾近年续修的谱牒,并各有署名,一份是送交孟府存档,一份是署名给我在处理族间事务时作参考。此谱关于“辈系“一章非常清楚。从五十六代“希”字到一百零五代“昌”字,与大陆保存的原版《孟子世家谱》记载的五十个辈份用字不多不少,完全相符。并没有如传言所谓,把“西谊裕瑶记、嘉惠馨兰芳”10个字作为辈份穿插于八十五代“扬”字与八十六代“建”字之间。这不言而喻,大陆和在台的孟氏后裔,都是恪守祖训的,在辈份用字上都是一致的、规范的,都是按照族规进行续修的,没有出现差异和不同。这足以说明,无论社会上任何传言和偏见,都不要听信。 

为此,特别郑重敬告孟氏全族同宗,千万不要轻信社会讹传和少数人的偏见。要加强与邹城宗府的联系与沟通。把辈份统一到《孟子世家谱》记载的五十个字上来,绝不可把除此之外的任何一个字作为辈份用字。同时,我对当时违心答应两三个支派,把“西谊裕蹯记、嘉惠馨兰芳”十个宇作为辈份穿插于谱内而深感内疚和遗憾,在此,我诚心地向孟氏家族谢罪,请求给予谅解。并诚恳地希望那样做了的两三个支派在新续支谱上改正过来,以与全宗族保持一致,以免后世造成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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