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政府机构与官职
【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 部:古代中央主要行政机构。隋初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唐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宋代沿用,元统归中书省管辖,明废中书省,各部独立,相沿到清末。其长官为尚书及侍郎,其中吏部为六部之首。
吏 部:六部之一。主管官吏任免、调动、封赏、改核等事。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部曹,汉末又改为选部曹;魏晋以后都称为吏部。置尚书等官。班列秩序在各部之上。
户 部:朝廷掌管户口、财赋的官署,中央六部之一。周礼为地官大司徒之职。秦为治粟内史,两汉为大农令,又有尚书民曹,亦户部之职。三国至唐为度支、左民、右民、户曹、民部。唐永徽初,改为户部,五代至清因之。光绪末,改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事。
兵 部: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选用、考查,以及有关兵籍、军械、军令等事宜。相当于周礼夏官大司马之职。魏至五兵尚书,至隋始改兵部尚书,历代王朝皆沿用,清末改官制止。
工 部:六部之一。掌管营造工程事项。如城市建设、水利、交通。汉代有民曹,魏晋以来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设立工部,历代相沿。
刑 部:六部之一。主管国家法律、刑罚的政令。汉成帝时,有尚书三公曹,主管断狱;东汉改为三千石曹,为中都官,掌管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称贼曹。晋为三公尚书。南朝、宋朝以后改为都官尚书。隋开皇三年改为刑部尚书,历代相沿。清末改为法部。
礼 部:六部之一。掌礼乐、祭祀、宴乐、外宾礼仪及学校贡举的政令。后汉尚书吏曹兼齐祀。魏晋为祠部,北魏又称仪曹。后周有礼部而不言职事,隋唐皆为礼部。清末改为典礼院。
唐九寺: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枢密院:唐代宗永泰中始置枢密使,以宦官为之,掌承受表奏。五代后梁为崇政院,改枢密使为崇政使,知院事。后唐时改为枢密院,为最高国务机关、主管国家军事机密、边防等。枢密院的长官称枢密使(或称枢密院事),参于朝政,和宰相分掌文武事,其权尤重。唐以后沿用。
丞 相:又称宰相,相国,为百官之长,是朝廷的最高行政长官,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唐时废丞相,而以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侍中、尚书令、仆射行使宰相职权。北宋因之,南宋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朝则以内阁大学士行使丞相职权。秦时有相国和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元时中书省及行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太平天国也设丞相,是官阶不是职务,地位低于王、侯。
宰 相:历代辅佐皇帝,统率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宰相的名称历代不同:殷朝称尹,或阿衡、保衡。周朝春秋时称太师、太保、太宰。战国时称相国或丞相,独楚国称令尹。
内阁大学士:明、清两代掌管政务机构人员。明洪武十五年不设宰相,仿照宋制,置诸殿阁大学士(同宰相之职),收阅奏章,批阅文稿,辅助皇帝办理政务。中叶以后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关。清初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省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清末便徒有虚名。
大司马:周礼夏官有大司马,掌邦政。汉承秦制,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武帝元狩四年废太尉,设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无印绶、官属。东汉改名太尉。明清用作兵部尚书的别称。
太 师:周时以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为辅佐国君的高官之一。秦代不置,而汉代每一个皇帝即位,都设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为重臣之首,而位在“三公”(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之上。西晋时,因避讳改太师为太宰,仍为最高官职。以后各代沿制,但三公之职一般只是一种荣衔,以示尊荣而无实职。另外,各代均设有太子太师一官,负辅导太子言行,传授知识之责。古代乐官之长,亦称太师。
少 师:周时以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为“三少”,亦辅佐国君之职,以后各代沿置,职位亦尊宠而无实权。其衡前加“太子”二字,如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其职为教谕太子,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之副职。
大将军:古代最高军事统帅之称,掌领兵作战。汉时,在大将军名号之上冠于大司马之号,其位更尊宠,权过三公。将军在秦时为军中高级武官之称。唐以后将军职位渐卑,成为武散官。宋、元、明的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清代的将军则是八旗军驻防各地的高级将领,此外将军亦作武官封赠之阶
大元帅:全军的统帅。辽以太子、亲王总军,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副元帅;又与大臣总军马之政,有大元帅、副元帅。
侍 郎:秦汉时郎中令的属官有侍郎,本为宫廷的近侍。东汉以后,尚书属官初任称郎中,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隋唐以后,中书、门下及尚书省所属各部均以待郎为长官的副职,官位渐高。至明、清时升至正二品,以尚书同为各部的堂官。
御 史:为诸侯王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置御史大夫,职副丞相,是监察机关的首脑,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弹劾纠察之权。西汉时称御史府是全国监察机关的首脑,汉以后御史职权累有变化,明、清仅存监察御史,分道行使纠察。
太 宰:1.相传殷始置设太宰、周亦名冢宰,为天官之长,辅佐帝王治理国家。春秋列国多称太宰。秦、汉、魏不设。晋改太师为太宰。隋唐时无此官。宋代崇宁间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明、清时也用为吏部尚书的别称。2. 三代掌膳馔的官吏,亦称太宰。
令:朝廷中枢机构要职的长官称令,如令尹、中书令、尚书令等。汉代以后,中层机构的长官也称令,如明、清时宗人府所置宗人令、宗令等。又一县的行政长官也称令。秦、汉时,规定县官管辖万户以上称令,万户以下称长,明清又改为知县。
大学士:官名。唐、宋、明、清皆设。职权不一,宋以首相、次相分领;明初秩仅五品;清秩皆正一品,赞理机务,表率百僚,遂为宰相之职。
辅国将军:1.武散官,汉献帝置。2.清宗室封爵有十四等,十二等为辅国将军,位次镇国将军。
侍 中:秦、汉时为丞相的属官,因侍从皇帝左右,伺应杂事,可以出入宫禁,应对顾问,并代表皇帝与公卿议论朝政,为皇帝之亲信。至魏、晋其地位更重要,往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隋时为门下省的长官。唐时仍称侍中,官位崇高。
给事中:给事中三字,即是在殿廷内服务之意。凡大臣加给事中者,便可出入宫廷,接近皇帝。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明代给事中分治六房之制,设六科给事中,即在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中每科设给事中一人,掌抄发章疏,稽查违误,权大势重。清代的给事中与御史无异。
参知政事:以资历较浅的官与宰相同议朝政,称参知政事,相当于副相,名为执政官,亦为中央最高政务长官。明代废。
尹:古代官名的通称,也用于国家官职的称谓。西周称天子辅弼之臣为师尹,春秋以后凡行政长官均称尹,如京北尹、河南尹,为京城的行政长官。地方设州尹、县尹,亦分别为州、县的行政长
史:官名,有太史,左、右史等称谓。其职责一般为掌管祭祀与记事,起草文书和记载国家政事。周时,太史为历官之史,权位较高。秦以后,则为掌管天文、历法之官。左、右史乃帝王身边的史官。《札祀》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而《汉书》则认为古代是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后世多采此说,并沿用此种制度。
大 夫:古代以大夫为官名,在诸侯国中有卿、大夫、士三级官职。而大夫又有上、中、下三等。秦汉以后,有身居朝廷国职的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有常议论备顾问的大中大夫、光禄大夫等,都是官称。到唐、宋时,置有御史大夫、谏议大夫。明、清则废。但隋、唐以后,大夫都是高级官阶的称号,一般高级文职官阶都称大夫,专为封赠之用;宋以后,称医生为大夫。
散 官:古代用于表示官员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隋代开始设散官之制,以后各代均沿置。其品秩高低,待遇厚薄各不相同。文职散官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武职散官有骠骑将军,辅国将军、镇军将军等。
太 常:官名。秦置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改为太常,为九卿之一,掌礼乐、郊庙、社稷事宜。至北齐时,设太常寺,有公卿、少卿各一人。清末废。
太 史:三代为史官及历官之长。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时,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掌天文历法。隋置太史监,唐初改太史局。元并设太史院与司天监。至明、清遂专于天文、占候之事归钦天监,史馆事多以翰林任之,故也称翰林为太史。
按察使:专主巡察,开元二十二年改称采方处置使,后改为观察处置使。元置提刑按察使。明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又名臬司,清末改为提法使。
刺 史:秦时此设刺史,监察各部。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底于郡守,后改为州牧,魏、晋、南北朝时,各州都置刺史,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隋以后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唐时改州为郡,则称太守。宋亦属刺史,但属虚衔。
布政使:明朝将全国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一人,与按察史同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幕僚,主管一省的财政和民政。
祭 酒:祭酒,是对尊者、老者的一种敬称。古时,飨宴酬酒祭神,必由尊者或老者一人举酒祭地,故称位尊重。西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学之长。隋朝改为国子监察酒,即中央主管教育的机构,以祭酒为长官,历代相沿。至清未废。
安抚使:官名。隋云寿四年,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唐时各州如有水旱灾害,即派巡察,安抚或存抚等使节巡视抚恤;倘由节度使兼任,另有副使。宋代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府、知州兼任。辽、金、元称安抚使,或称安抚司,只在远边地区设置。明清时,安抚使是西南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
宣抚使:官名。唐德宗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宋称安抚使,其职权如两汉大将军。元于西南地区置安抚司,参用土官,处理地方军政大事。明、清宣抚使皆土官世袭之职。
少 卿:官名。1.大卿的副职。2.北魏太和十五年设置的官,是正卿的副职,沿至清朝。
左、右都御史:明代设左、右都御使,为都察院的长官,正二品。负责监察纠劾事务,兼管审理重大案件和考核官吏。清代以左都御史为中央监察部门的最高长官。
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属官。西晋初设置,历代名称和职务不尽相同。东晋至宋齐为中书通事舍人,隋唐初为内史舍人,隋焬帝时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原在中书省主管文书,职位低于中书侍郎。南朝后舍人的实权很大,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到决断政务,往往代行宰相职务。隋代舍人主管诏令。唐掌管诏令、侍从、宣旨、接纳上奏文表等事。宋代主管中书六房(吏、户、礼、兵、刑、工)承办各项文书,起草有关诏令。明代有中书科舍人二十人,属内阁中书科,负责缮写文告、命令等事务。清代沿置。
修 撰:官名。唐代史馆,宋代翰林学士院,都有修撰官,掌修国史。元朝以进士第一名特授集贤院修撰。进士试一甲第一名(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列为史官,故俗称太史。自状元例授修撰一职以后,又称状元为殿撰。
员外郎:官名。员外,本指正员以外之官,晋武帝始设员外散骑常侍,员外散骑侍郎,简称员外郎。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员外郎一人,待郎不在时,代行曹事。唐至清各部均有员外郎,位郎中之次。
左、右拾遗:官名。唐时置补阙、拾遗二官。负责进谏、荐举。唐代门下省称左省,中书省称右省,故属于门下省者,称左补阙、左拾遗;属于中书省者,称右补阙,右拾遗。北宋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南宋增至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不久废。
谏议大夫:官员。秦朝置谏大夫掌论议,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东汉时改为谏议大夫。隋朝属门下省。唐朝后,又分为左、右谏议大夫,分属门下省、中书省,并为谏院之长。明朝后期废。
防御使:官名。唐置防御使,位在团练使之下,凡大郡要害之地,则置之,以治军事,刺使兼之。代宗接位、诸州防御使并停,而令刺史兼团练,金朝州置。有防御州、节镇州之别。都属州官。
大 臣:古代官职尊贵者。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内大臣、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等;特派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大 使:1、帝王特派的临时使节。2、唐制:节度使有节度大使、副大使、知节度事的分别。3、事务官称大使。如元朝京都二十二仓有仓大使,内藏各部有库大使。明清亦多沿用。
朝代 | 执政官职 名字 |
汉朝 | 东汉宰相太傅陈藩 东汉宰相司空陈球 东汉宰相尚书令陈忠 东汉宰相司空陈宠 西汉宰相御史大夫陈万年 中国十大贤相之一西汉陈平 |
宋朝 | 北宋名相陈恕 北宋状元宰相陈尧叟 北宋名相陈尧佐北宋名相陈执中陈恕之子 宋朝宰相陈旭 宋朝宰相陈过庭 南宋诗人宰相陈与义 同知枢密院事陈诚之 宋朝宰相陈康伯 南宋宰相陈俊卿 宋朝宰相陈骙 宋朝宰相陈自强 宋朝宰相陈贵谊 陈卓同签书枢密院事 宋朝宰相陈韡 宋朝宰相陈宗礼 陈合同签书枢密院事 抗元状元宰相陈文龙 宋朝宰相陈宜中 宋朝宰相太师陈宗召 宋朝宰相枢密使秀国公陈升之 宋朝宰相参知政事陈彭年 名相陈省华尧叟尧咨尧佐父 北宋名相维护统一的陈洪进 |
元朝 | 元朝宰相陈天祥 元朝宰相陈祖仁 元朝宰相陈敬伯 元朝宰相陈秉 |
唐朝 | 唐末宰相陈儒 唐朝名相陈叔达 唐朝名相陈希烈 唐朝名相陈夷行 唐朝宰相太师颖川王陈敬瑄 唐末宰相太尉陈少游 |
明朝 | 明朝宰相户部尚书大学士陈山 明朝参知政事宰相陈亮 明朝名相陈以勤 明朝名相陈于陛 明朝首辅宰相陈循 明朝首辅宰相陈演 明朝首辅宰相陈文 明朝宰相陈子壮 |
清朝 | 陈泰国史院大学士宁南靖寇大将军户部尚书 陈名夏弘文院大学士吏部尚书太子太保 陈之遴弘文院大学士礼部尚书 陈廷敬文渊阁大学士左都御史工部尚书明史总裁官 陈世倌文渊阁大学士工部尚书 陈大受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 陈宏谋东阁大学士 陈孚恩军机大臣刑部尚书 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陈官俊 文渊阁大学士礼部尚书陈远龙 内阁大学士陈宝琛 |
三国魏朝 | 三国魏朝宰相司空陈泰 三国魏朝宰相司徒陈矫三国魏朝名相陈群 |
南朝齐 | 南朝齐太尉陈显达南朝齐宰相陈霸先(最后自己称帝了,陈武帝) |
其它朝代 | 西晋太傅陈骞北宋太尉状元陈尧咨西晋太尉陈准新朝权臣嘉威侯陈遵北朝宰相司徒陈建 |
齐国陈氏陈完(田完)改它姓政权
次序 | 谥号 | 名 | 在位时间 | 年数 | 备注 |
1 | 齐太公 | 田和 | 前404年—前384年 | 21 | 前386年,被周安王列为诸侯 |
2 | 齐侯剡 | 田剡 | 前383年—前375年 | 9 | |
3 | 齐桓公 | 田午 | 前374年—前357年 | 18 | |
4 | 齐威王 | 田因齐 | 前356年—前320年 | 37 | 前334年,称王 |
5 | 齐宣王 | 田辟疆 | 前319年—前301年 | 19 | |
6 | 齐湣王 | 田地 | 前300年—前284年 | 17 | 前288年,称东帝,不久去帝号 |
7 | 齐襄王 | 田法章 | 前283年—前265年 | 19 | |
8 | 齐王建 | 田建 | 前264年—前221年 | 44 | 前221年,秦灭齐 |
中国陈氏政权
国家政权名称 | 时期 | 建立者之一姓名 | 担任最高职务 |
中华民国 | 1933-1934 | 陈铭枢 | 担任代理国民政府行政院代院长,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国民政府交通部长,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军长,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主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广东省政府主席,京沪卫戍总司令官,兼代理淞沪警备司令,国民革命军右翼集团军总司令,一手创办十九路军,任十九路军司令 |
陈友仁 | 1926年被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委员,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31年被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委员,先后任广州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33年参加福州事变,任福建人民政府外交部长。 |
陈氏近现代国家领导人
姓名 | 领导职位 | 国家级别 | 荣誉(贡献) |
陈独秀 | 共产党主要创始人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
陈望道 | 中共创始人之一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倡导拉丁新文字运动 |
陈潭秋 | 中共创始人之一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创建中国共产党 |
陈公博 | 中共创始人之一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陈公博对于旧小说依然陈公博情有独钟,日间背读四书五经,晚间阅尽广州能够得到的小说。为了证实小说里的事实,他又迷上了历史书籍。先是读《通鉴辑览》和《易知录》,随后嫌纲鉴纪事过于简单,便去翻读二十四史。在阅读顺序上,也是跟着阅读小说的需要走。 |
陈云 | 副总理,商业部部长,党的杰出的经济工作领导人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 |
陈永贵 | 副总理 | 中央政治局常委(正国级) | 他的事迹被中央政府肯定,毛泽东号召全国要“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因此成为全国的榜样。 |
陈慕华 | 副总理( 原国务委员) | (正国级) | 联合国“莫里斯·佩特”奖 |
陈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一,副总理 | 中央政治局委员(正国级) | 新四军军长 |
陈国政权
次序 | 谥号 | 名 | 在位时间 | 在位年数 | 身份 | 备注 |
1 | 陈胡公 | 满 | 前1045年—前986年 | 在位60年 | 开国君主 | 虞舜之后,周武王 灭商之后封于陈 |
2 | 陈申公 | 犀侯 | 前985年—前961年 | 在位25年 | 胡公之子 | |
3 | 陈相公 | 皋羊 | 前960年—前939年 | 在位23年 | 申公之弟 | |
4 | 陈孝公 | 突 | 前938年—前905年 | 在位34年 | 申公之子 | |
5 | 陈慎公 | 圉戎 | 前904年—前855年 | 在位50年 | 孝公之子 | |
6 | 陈幽公 | 宁 | 前854年—前832年 | 在位23年 | 慎公之子 | |
7 | 陈釐公 | 孝 | 前831年—前796年 | 在位36年 | 幽公之子 | 又作陈僖公 |
8 | 陈武公 | 灵 | 前795年—前781年 | 在位15年 | 釐公之子 | |
9 | 陈夷公 | 说 | 前780年—前778年 | 在位3年 | 武公之子 | |
10 | 陈平公 | 燮 | 前777年—前755年 | 在位23年 | 夷公之弟 | |
11 | 陈文公 | 圉 | 前754年—前745年 | 在位10年 | 平公之子 | |
12 | 陈桓公 | 鲍 | 前744年—前707年 | 在位38年 | 文公之子 | |
13 | 陈废公 | 佗 | 前707年─前706年 | 在位8月 | 桓公之弟 | 杀太子免 自立; 《史记》误为 厉公 |
14 | 陈厉公 | 跃 | 前706年—前700年 | 在位7年 | 桓公之子 | 《史记》误为利公 |
15 | 陈庄公 | 林 | 前699年—前693年 | 在位7年 | 厉公之弟 | |
16 | 陈宣公 | 臼 | 前692年—前648年 | 在位45年 | 庄公之弟 | 周惠王娶其女为后 |
17 | 陈穆公 | 款 | 前647年—前632年 | 在位16年 | 宣公之子 | |
18 | 陈共公 | 朔 | 前631年—前614年 | 在位18年 | 穆公之子 | |
19 | 陈灵公 | 平国 | 前613年—前599年 | 在位15年 | 共公之子 | |
20 | 夏征舒 | 征舒 | 前599年 | 在位数月 | 宣公曾孙 | 妫西(少西) 之孙、妫御(御叔)与夏姬之子,自立为君,遭楚庄王讨死 |
21 | 陈成公 | 午 | 前598年—前569年 | 在位30年 | 灵公之子 | |
22 | 陈哀公 | 弱 | 前568年—前534年 | 在位35年 | 成公之子 | |
23 | 陈君留 | 留 | 前534年三月至十一月 | 在位9月 | 哀公之子 | 逃往郑国。楚灭陈 |
楚治5年 | 前533年—前529年 | (5年) | (楚以穿封戌为陈公) | |||
24 | 陈惠公 | 吴 | 前529年—前506年 | 在位24年 | 哀公之孙 | 复国,追前533年为元年 |
25 | 陈怀公 | 柳 | 前505年—前502年 | 在位4年 | 惠公之子 | |
26 | 陈湣公 | 越 | 前501年—前478年 | 在位24年 | 怀公之子 | 前478年,楚复灭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