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家训

  (一)敦孝弟(悌)

  孝悌者百姓之原也。孩提之愛本諸良能稍長之敬原于善何以狃于習俗,頓失初心,為子弟這不知孝當體父母生我之恩,勤不知弟當思長上待我之友愛誠能服勞竭力奉養。無違隅坐,徐行恭讓而不懈,則一門之內,和順雍容,孝悌敦,而人倫斯重矣。

  (二)睦宗族

  自古鄉田并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異姓尚敦親睦,矧同族人而漠不知耶。務使視如一體,疴癢相關,慶吊必互相往來,緩急必互為通義,鰥寡孤獨,必為之哀矜;困苦顛連,心為之照顧。能與祖宗濟一日子孫,即能與祖宗免一日憂慮。若乃個顧身家,視祖宗如秦越,甚則每因小事,輒起紛爭,則怨積日深,其不視如仇敵者幾稀矣。書曰:“以親九族,尚其念之。”

  (三)力本業

  士農工商,均有長業,所貴恒心,自勵而各勤乃業耳。蓋人有一定之勝境,不拘所肆何業,即隨可以自致,立受其效。君乃既居于此,又慕乎彼,則此心一縱,遂不免怠忽其業矣。無何身入他岐,依然故我,業精于勤,荒于嬉。事雖勤于始,猶貴勵乎終。皇天不負苦心人,尚需自勉之。

  (四)慎交友

  交接之際,不可不慎。正人入室,所講者好話,所行者正事。則子弟之所見所聞,則不得引入邪僻。不然,習俗移人賢者不免,況子弟之庸者眾乎。語云:學好千日不足,學歹一時有余,麗澤求益,尚慎旃哉。

  (五)和兄弟

  兄弟之間,原稱手足。言人之有兄弟,即一身之有手與足,斷不得隔膜相視者也。何今之人見識淺狹,或因兄弟弱于我,或因食口多于我,加于婦言唆拔,遂日思析著而各煙。甚至每因小事,入室操戈,同氣參商。外人因而構害,折籬放犬之弊可勝道哉張公藝九代同居,江州陳氏七百口共食,均是人也,何弗思之。

  (六)訓子弟

  易曰:蒙以養正圣功也。凡子弟無論智愚賢否,均當以讀書為上。即或賦質不齊,亦須為之謀成,立慎擇術,以為久遠計,斷不可溺于姑息,聽其放浪形形骸。蓋人惟年幼每令人憐偶有過失,恒以無知恕之。不知中人之性,成敗無常,若不預加防微,則驕奢淫逸,現有不為俗所染者。甚至寡廉沒恥,無所不為,不大貽祖父羞哉。須知水隨器為方圓,教子讀書,需趁光陰,有可太遲。世人常謂,太幼則無知,俟其稍長讀一年算一年。不知即長,則外曠多端,雖讀而難刻苦,無怪乎三四年庸師之教,念一轉而盡歸烏有矣。惟其幼者嗜欲未萌,心無旁騖,即此一片之靈機,加以嚴師之提命,啟其穎悟,收其放心,則成童之年,自可斷其優劣之性。曾思十二歲之癢,人豈一、二年功課哉?頑子切勿諉以家道,艱難遂件往荒誤,子弟而不教也。凡我族人,共體此意。

  (七)尚勤儉

  勤儉乃居家之本。勤者才之來,儉者財之蓄。常見好閑之輩,似乎情氣天成,稍有盈余,即喜豐而好勝。不思一時侈欲,轉向囊空悔何及哉。故不勤不得以成家,即不儉不可以守家也。冠婚喪祭,稱家有無衣食,人情隨分自適。與其奢情而終搓不足何。若勤儉常欣有余,為祖宗惜往日之勤勞,為子孫計將來之生業。語云:一勤天下無難事。又曰:有錢不可使盡。愿后人其敬聽之。

  (八)戒爭訟

  居家戒爭訟。凡是非之來,退一步,讓三分,自然少事。蓋以汝既有包容之度,必彼生愧悔之心。若乃因微逞忿,忘身及親不顧,傾家盡產與人人抖訟,則是鷸蚌之爭,漁翁獲利。縱令僥幸得勝,而家資受累矣。于是,所用不足,勢必稱貸,宿債莫嘗,勢必鬻產。此訟之所以終也。圣語云:小不忍,則亂大謀。其試思之。

  (九)端品行

  朝廷定律例,以懲愚頑。凡酗酒賭錢,奸淫強盜,即一切不法之事,示諭煌煌,極度為嚴重。倘自蹈非僻,不是三尺之條,一經發覺,身陷囫圄,爰書不宥,鄉論不恥,上辱父母,下累妻孥,終何益哉。縱不明法律之嚴,亦當知身命為重,與其追悔于事后,何若遠慮于事前。

  (十)禁非為

  人生斯事須趨正道,始謂正人。乃有一等丑類,外逞豪強,心懷狡詐,每每持能挾制,籍徑刁唆,壞名分而不辭,犯王章而不顧。此等敗行,大辱宗親。凡我族人,均宜惕戒,毋游手好閑,而失本業,毋博弈飲酒,以廢居渚,毋身陷不法,以自罹于刑章,毋肆態胡為,而見憎于鄉黨。修其身,安其分,勤其業,不居然秩秩之佳子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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