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柽章(1626年—1663年),明末清初史学家,字圣木,号力田,江苏吴江平望镇溪港人,潘耒之兄。明亡,隐居故里,用功读书,尤精于史学,康熙二年(1663年)因浙江南浔庄廷鑨明史案牵连,与吴炎同被凌迟於杭州弼教坊。著有《国史考异》、《松陵文献》。
人物生平
早年治学
潘柽章9岁从父潘凯就读,十五岁补县学生员,是周道登之姻戚,与吴炎、朱鹤龄友好。所著《国史考异》,顾炎武推其精审。潘柽章年二十即综贯百家,上至天文,下及地理,无不通晓。尤酷爱史学,注重乡邦文献、乡贤事迹的搜集整理,曾编有《松陵文献》一书,把在读前代史书、志乘、文集过程中,凡涉及松陵的内容摘录下来,积累成编,献以纪乡贤事迹,文以录乡贤诗文。史称该书“文辞简朴,不事浮华,无溢美,无支离,读者服其精博,谓史才略见”。
入清撰史
明亡后,亦不忘故国,经常到南京去谒观明孝陵,称颂明太祖的功绩,并用诗文歌颂宋末名将陆秀夫、谢翱等人誓不仕元的民族气节,以自勉励。还欲作《通鉴后纪》一书,记载宋元史事,更欲撰一部明史,以寄托自己的故国之思。明亡后五年,亦即清顺治五年(1648年),潘柽章便着手明史编写体例,决定采用《史记》纪传体裁,并初步拟定写本纪18篇、书12篇、表10篇、世家90篇、列传200篇,定名为《明史记》。还决定在撰写《明史记》的同时,把搜集到的明代遗闻轶事以及当世赫然在目足以激励后人的资料,用史诗的形式加以编辑,题为《今乐府》。 潘柽章在《今乐府》序言中曾谈到创作此书的宗旨:“《明史记》草创且半,或谓余两人固无因循失实之病,然所褒贬多王侯将相有权力者,且草创之始,见闻多隘,子其慎诸。两人谢不敢。私念是书义例出入,必欲法之当今,取信来世,故不得已而托之于诗,则《今乐府》所为作矣。”收在此书中的诗作仿效白居易的新乐府体,每篇作品多以二字为题,并且在目录各诗题之下标出创作此诗的旨意,例如“《雅鹘关》,讥李宁远弃地也。”“《客夫人》,纪乳媪乱政也。”“《红阁诏》,纪甲申之变。”“《仙霞关》,悲失守也。”此书上下两卷标目相同,卷上为吴炎所撰,每篇后附有潘柽章所作的评语;卷下则为潘柽章所撰,吴炎作评语,表现出了两人互相标榜的宗旨。
此后几年,潘柽章广搜资料,埋头著述,先作长编,把所有资料分门别类,然后比较异同,严加考核,直到归之于当才笔之于书。同时,潘柽章又虚心向老前辈顾炎武、钱谦益等大学者请教。顾、钱对潘柽章的志向早就敬慕,对他们的事业也非常支持。从《明史记》的取材、体例到内容的编写,都提出许多意见。特别是顾炎武,早就与潘柽章有交往,并视为“畏友”,为支持他编写《明史记》,顾特地将自己所珍藏的有关史料一千多卷全部借给他们参阅。
经过几年的努力,到顺治十一年(1654),《今乐府》全部完成,此外,潘柽章在著《今乐府》和《明史记》的同时,还仿司马光著《通鉴》别著《通鉴考异》、李焘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将考异备载于分注之中的体例,著成《国史考异》一书,以便与将成之《明史记》相表里。《国史考异》著成后,钱谦益、顾炎武等都一致称赞此书。当时钱谦益本人正在著《太祖实录辨证》一书,及读到柽章的《国史考异》,深感受赐良多,自感不如,于是对所著重加修改。以顾、钱二人在当时的辈份之高、学术之精,尚且如此推崇潘柽章的《国史考异》,足见潘氏史学造诣之深。
涉案凌迟
人们等着一部敢与司马迁《史记》比高下的明代史巨著《明史记》早日问世,然而,正当潘柽章埋头著述,且大功即将告成之际,“明史案”爆发,清康熙二年(1663年)二月潘柽章因受牵连而被官府逮捕。 原来,庄氏后人在刻印《明史》时,曾仰慕潘柽章之名,邀请二位参阅,并在印行的书中,将潘柽章姓名列入参阅名单之中,引以为重,使潘柽章遭受牵连。在审讯时,有的“同案犯”向清廷百般求饶,以求活命。吴炎破口大骂官员,“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柽章因家有老母,怕她受到株连,于是不骂也不辩,但也始终不向清廷屈服求饶,同年六月,与吴炎同被凌迟于杭州弼教坊,妻沈氏流放至广宁(辽宁省北镇县),中途流产,沈氏服药自杀。所著《明史记》书稿也全部被抄没焚毁,连顾炎武借给他们的千余卷藏书也都被付之一炬。
众人祭悼
顾炎武写《汾州祭吴炎潘柽章二节士》纪念他与吴炎:露下空林百草残,临风有恸奠椒兰。韭溪血化幽泉碧,蒿里魂归白日寒。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巫招虞殡俱零落,欲访遗书远道难。
所著《松陵文献》等由其弟潘耒编成《遂初堂集》。潘耒《国史考异序》:“亡兄力田,以著作之才,盛年隐居,潜心史事,与吴赤溟先生搜讨论撰,十就六七。亡兄尤博极群书,长于考订,谓著书之法,莫善于司马温公,其为通鉴也,先成长编,别著考异,故少抵牾;李仁甫仿其体为九朝长编,虽无考异之名,而事迹参差者,备载于分注,盖必如是而后为良史。”

潘季驯(1521年—1595年),字时良,号印川,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朝治理黄河的水利专家,世界水利泰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曾于江西、广东等地任职。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到万历年间止,他奉三朝简命,先后四次出任总理河道都御史。官至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卒,年七十五。著有《宸断大工录》、《两河管见》、《河防一览》、《留余堂集》等。
潘季驯曾四次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27年。在长期的治河实践中,他吸取前人成果,全面总结了中国历史上治河实践中的丰富经验,发明“束水冲沙法”,深刻地影响了后代的”治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世界著名河工专家恩格斯教授叹服道:“潘氏分清遥堤之用为防溃,而缕堤之用为束水,为治导河流的一种方法,此点非常合理。”西方人这才开始对中国古代的水利科技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人物生平
潘季驯为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寻以丁忧去。
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
隆庆五年(1571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
万历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
万历五年(1577年),召为刑部右侍郎。
万历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
万历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书。
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余口。潘季驯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神宗看后不悦。而在御史李植、江东之等人与内阁申时行、吏部尚书杨巍相攻讦,潘季驯帮助申时行等,因而被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
万历十三年(1585年),御史李栋、董子行分别上言,认为潘季驯“罪轻责重”,均被神宗罚俸处理。其后多次有人推荐潘季驯。
万历十六年(1588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万历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病辞休。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四月十二日(5月20日),潘季驯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主要功绩
治理黄河
潘季驯是明末著名的治河专家,也是明代治河对后世影响的人物之一。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到万历二十年(1592年),潘季驯曾经四次主持治河工作。第一次开始于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和尚书朱衡一起负责治河,时近一年,次年十一月即因母丧丁忧回籍。第二次始于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被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总理河道提督军务,因“槽船行新溜中多漂没”,隆庆五年十二月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弹劾,受免职处分。第三次始于万历六年(1578年)二月,这一次是有首辅张居正的支持,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右侍郎、总理河槽兼提督军务的头衔,对黄河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治理。万历八年(1580年)秋,功成升任南京兵部尚书。第四次始于万历十六年(1588年)四月,后因年老有病乞求离职。前后总计,潘季驯四次治河将近十年之久,明代治河诸臣任职时间之长无出其右者。特别是后两次,治河大权全归于潘季驯,朝廷特准“便宜行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潘季驯在一生四次治河中,不辞辛劳,上到河南,下至南直隶,多次深入工地,“轺车所至,更数千里”,“日与役夫杂处畚锸苇萧间,沐风雨,裹风露”(王锡爵《潘公墓志》),对黄、淮、运三河提出了综合治理原则:“通漕于河,则治河即以治漕,会河于淮,则治淮即以治河,会河、淮而同入于海,则治河、淮即以治海。”在此原则下,他根据黄河含沙量大的特点,又提出了:“以河治河,以水攻沙”的治河方策。他在《河议辩惑》中说:“黄流最浊,以斗计之,沙居其六,若至伏秋,则水居其二矣。以二升之水载八斗之沙,非极迅溜,必致停滞。”“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有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有河底,止见其卑。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以愈于分也。”
为了达到束水攻沙的目的,潘季驯十分重视堤防的作用。他把堤防比作边防,强调指出:“防敌则曰边防,防河则曰堤防。边防者,防敌之内入也;堤防者,防水之外也。欲水之无出,而不戒于堤,是犹欲敌之无入,而忘备于边者矣。”他总结了当时的修堤经验,创造性的把堤防工作分为遥堤、缕堤、格堤、月堤四种,因地制宜地在大河两岸周密布置,配合运用。他对筑堤特别重视质量,提出“必真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居费”,“逐一锥探土堤”等修堤原则,规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修堤措施和检验质量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潘季驯主张合流,但为了防御特大洪水,在一定条件下,他并不反对有计划地进行分洪,如在《两河经略疏》中就明确指出:“黄河水浊,固不可分。然伏秋之间,淫潦相仍,势必暴涨。两岸为堤所固,水不能泄,则奔溃之患,有所不免。”
在束水攻沙的基础上,潘季驯又提出在会淮地段“蓄清刷黄”的主张。他认为:“清口乃黄淮交会之所,运道必经之处,稍有浅阻,便非利涉。但欲其通利,须令全淮之水尽由此出,则力能敌黄,不能沙垫。偶遇黄水先发,淮水尚微,河沙逆上,不免浅阻。然黄退淮行,深复如故,不为害也。”(《河防险要》)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根据“淮清河浊,淮弱河强”的特点,他一方面主张修归仁堤阻止黄水南入洪泽湖,筑清浦以东至柳浦湾堤防不使黄水南侵;另一方面又主张大筑高家堰,蓄全淮之水于洪泽湖内,抬高水位,使淮水全出清口,以敌黄河之强,不使黄水倒灌入湖。潘季驯以为采取这些措施后,“使黄、淮力全,涓滴悉趋于海,则力强且专,下流之积沙自去,海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谓固堤即以导河,导河即以浚海也。”
潘季驯不仅是“束水攻沙”方策的提出者,而且是这一方策的大力实践者。万历七年(1579年),他第三次治河时,本着“塞决口以挽正河,筑堤防以溃决,复闸坝以防外河,创滚水坝以故堤岸,止浚海工程以省靡费,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的治理原则,“筑高家堰堤六十余里,归仁集堤四十余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余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余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砀缕堤百四十余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于甘罗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费币金五六十万有奇。”经过这次治理后,“高堰初筑,清口方畅,流连数年,河道无大患”,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万历十六年(1588年)潘季驯四次治河后,鉴于上次所修的堤防数年来因“车马之蹂躏,风雨之剥蚀”,大部分已经“高者日卑,厚者日薄”,降低了防洪的作用,又在南直隶、山东、河南等地,普遍对堤防闸坝进行了一次整修加固工作。根据潘季驯在《恭报三省直堤防告成疏》所指出的,仅在徐州、灵璧、睢宁、等12州县,加帮创筑的遥堤、缕堤、格堤、太行堤、土坝等工程共长十三万丈。在河南荥泽、原武、中牟等16州县中,帮筑创筑的遥、月、缕、格等堤和新旧大坝更长达十四万丈,进一步巩固了黄河的堤防,对控制河道起了一定作用。
潘季驯四次治河的成绩是显著的,特别是束水攻沙论的提出,对明代以后的治河工作产生深远影响。不少水利史研究者和水利工作者都以极为钦佩的心情对潘季驯的贡献作出过很高的评价。清康熙年间的治河专家陈潢指出:“潘印川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说,真乃自然之理,初非娇柔之论,故曰后之论河者,必当奉之为金科也。”近代的水利专家李仪祉在论及潘季驯治河时说:“黄淮既合,则治河之功唯以培堤闸堰是务,其攻大收于潘公季训。潘氏之治堤,不但以之防洪,兼以之束水攻沙,是深明乎治导原理也。”这些评论虽然包含有不少过誉之词,但从中可以看出,潘季驯在死后三百多年间,对我国水利界的影响是巨大的。
应该说,在河患十分严重、河道变迁频繁的明代,潘季驯能针对当时乱流情况,提出束水攻沙的理论,并大力付诸实践,是一种超越前人的创举。他在第三次治河后,经过整治的河道十余年间末发生大的决溢,行水较畅,这在当时不少人都是承认的。如常居敬就曾在《钦奉敕谕查理黄河疏》中说:“数年以来,束水归槽,河身渐深,水不盈坝,堤不被冲,此正河道之利矣。”在潘季驯四次治河时,他又大筑三省长堤,将黄河两岸的堤防全部连接起来加以巩固,黄河河道基本趋于稳定,扭转了嘉靖、隆庆年间河道“忽东忽西,靡有定向”的混乱局面。这些成就,是同时代的任何人所未达到的,理应受到充分肯定。
但是,也应当看到,潘季驯治河还只是局限于河南以下的黄河下游一带,对于泥沙来源的中游地区却未加以治理。源源不断而来的泥沙,只靠束水攻沙这一措施,不可能将全部泥沙输送入海,势必要有一部分泥沙淤积在下游河道里。潘季驯治河后,局部的决口改道仍然不断发生,同时蓄淮刷黄的效果也不理想。因为黄强淮弱,蓄淮以后扩大了淮河流域的淹没面积,威胁了泗洲及明祖陵的安全。由此可见,限于历史条件,潘季驯采取的治理措施,在当时是不可能根本解决黄河危害的问题的。
在潘季驯治河三百年之后,一些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西方水利专家兴致勃勃地向当时的清政府提出了“采用双重堤制,沿河堤筑减速水堤,引黄河泥沙淤高堤防”的方案,并颇为自得地撰写成论文发表,引起了国际水利界的 一片关注。不久以后,他们便惊讶地发现这不过是一位中国古人理论与实践的翻版。世界水利泰斗、德国人恩格斯教授叹服道: “潘氏分清遥堤之用为防溃,而缕堤之用为束水,为治导河流的一种方法,此点非常合理。”高傲的西方人这才开始对中国古代的水利科技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人物评价
张居正:公平成之绩,宁独一时赖之乎?仰甚!比闻黄埔已塞,堤工渐竣,自南来者,皆极称工坚费省,数年沮洳,一旦膏壤。公之功不在禹下矣。
王世贞:不佞盖三复公疏而叹曰:纯臣哉,潘公也!……推公意宁不获以其身当上赏,不欲使国被实费而河隙实利于戏,岂不亦皎然纯臣哉!……不佞窃谓公之功一世功也,其言借水攻沙,以水治水则百世功也。
王世懋:国朝称治河功,前有陈平江瑄,宋尚书礼,徐武功有贞,刘尚书大夏,近则潘尚书季驯。
李栋:隆庆间,河决崔镇,为运道梗。数年以来,民居既奠,河水安流,咸曰“此潘尚书功也”。昔先臣宋礼治会通河, 至于今是赖。……今季驯功不在礼下,乃当身存之日,使与编户齿。
于慎行:少保(潘)公当其谢事闲居之日,翛然游于不滓,乃不恡数千金之藏,以为闾阎无穷之利,此岂有所勉不为?徒以先君子一言,视里人之沾溺,不啻繇己博施,善利之仁、此足以推矣。
张岱:我高皇帝奄有四海,留意河渠。历朝以来治河诸大臣,如宋礼、刘大夏、徐有贞、朱衡、潘季驯、王宗沐辈,宣劳效力,屡建奇功,利害相半。
宋征壁:有若刘庄襄(刘天和)之造车、余肃敏(余子俊)之修边、潘司空之治河、徐文定(徐光启)之制器,考其遗制,允为国工。
谷应泰:他如潘季驯之不失故道,不分浊流。杨一魁之首开武墩,次疏具坝,皆良策也。
林时对:本朝一代伟人,皆吾浙产也。……经济则有嘉兴项襄毅忠、仁和胡端敏世宁、兰溪唐文襄龙、桐卢姚庄敏夔、乌程闵庄懿珪、常山樊清简莹、乌程潘司空季驯、平湖陆庄简光祖、山阴朱司马元爕。
阎若璩:考万历六年,潘司空季驯河工告成,其功近比陈瑄,远比贾鲁,无可移易矣。乃十四年河决范家口,又决天妃坝;二十三年河、淮决溢,邳、泗、高、宝等处皆患水灾;天启元年河决王公堤。安得云潘司空治后无水患六十年!大抵潘司空之成规具在,纵有天灾,纵有小通变,治法不出其范围之外。
张廷玉:事功之难立也,始则群疑朋兴,继而忌口交铄,此劳臣任事者所为腐心也。盛应期诸人(盛应期、朱衡、潘季驯等)治漕营田,所规画为军国久远大计,其奏效或在数十年后。而当其时浮议滋起,或以辍役,或以罢官,久之乃食其利而思其功。故曰:“可与乐成,难与虑始。”信夫!
纪昀:季驯在嘉靖、万历间,凡四奉治河之命。在事二十七年,著有成绩。
恩格斯:潘氏分清遥堤之用为防溃,而缕堤之用为束水,为治导河流的一种方法,此点非常合理。
白寿彝:潘季驯的这些理论,是多年的实际经验,考索而得,在当时是难能而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