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故居

樊城堆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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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堆遗址位于江西省樟树市城区偏南24公里的刘公庙乡庙下村东侧,雌溪上游,是江西赣江——鄱阳湖水系具有代表性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经1977年至1979年的三次考古发掘 ,揭露面积累计达825平方米。

遗址文化堆积自上而下有七个自然层,第三至七层是早期堆积的下文化层,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第二层是晚期堆积的上文比层,属于商周时期青铜文化堆积。 最具特色的是下文化层出土的浅盘鼎、壶形鼎,各种式样豆类器、以及器盖和彩陶器等。

樊城堆文化的南限目前已达于都,北界已到长江边缘,它是分布在赣江——鄱阳湖水系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是江西地区土著文化,现已提出命名为樊城堆文化。可见其在历史文化长河中的重要程度。

2006年被国务院核定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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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家河二号遗址

樊家河二号遗址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咸阳城东北60公里处三原县嵯峨乡樊家河北面的原畔上。龙山文化至周代文化遗址。

该遗址北高南低呈阶梯状,东西横距300米,南北纵距370米,遗址断面可见多处居住白灰面,长3~8米,厚0.5~0.7厘米,灰坑多处。出土器物有夹砂灰隐陶和泥质灰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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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敏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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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樊敏阙及石刻,位于四川省芦山县沫东镇黎明村(俗称石马坝)飞宝公路东侧。阙及石刻均为东汉巴郡太守樊敏墓的地面建筑石刻遗存,现存左阙、碑、石兽三具,兽胚一具,石龟一具及右阙部分残件。建于东汉建安十年(205年)。据樊敏碑阴丘常《跋》,樊敏阙在北宋时即已倒塌,以此不见于金石著录。原阙为有扶壁式双阙,现存左阙为1957年四川省文化厅拨款组织修复。

樊敏阙1957年被发现。为红砂石堆砌而成的仿木结构建筑,高4.95米。主阙檐下有“龙生十子图”浮雕,斗拱层转角处刻双手托拱力士像。阙顶为五脊式。阙前有天禄、辟邪二石兽。阙旁为樊敏碑,高2.5米,宽1.7米;上为圆顶;碑身刻"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下刻碑文,凡18行、557字;末行镌刻“建安十年三月上旬造石工刘囗囗书”。一般认为阙当为樊敏墓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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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村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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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村戏台亦称戏楼、樊村明代舞台,原为关帝庙附属建筑。创建于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明成化、清康熙、乾隆年间均有修葺,基本结构仍为明代建筑。是研究明清时代建筑的典型代表,现为山西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戏台坐南朝北,筑于高1.5米的砖砌台基上。面宽五间,进深三间,单檐歇山顶。梁架结构为四椽栿后乳栿,通檐用三柱,前檐设檐柱四根,两檐柱向两侧移动,使明间较为宽敞。檐柱上承阑额、普柏仿。前檐置三踩单昂平身科斗栱五攒。两山及后檐筑砖墙,左侧开壸门一道,台内后金柱将戏台分为前后两台,前台为表演区,后台为化妆区。前台两侧设有八字形墙。

樊村戏台为河津八大景之一,是拱木的典型结合,现为樊村戏台休闲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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