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所以能够长久,这是因为它的生存出发点不是为自己,所以能够长久生存。因此圣人总是主动把自己放在最后,不汲汲于争先,结果反而能够处处占先总是将自己置之度外,结果反而能够保全自己。
这正是由于圣人们从不怀抱自私之心的缘故。让万物顺其自然的变化是修身的大『道』。狂风不会永不停息地刮下去,暴雨也不会一直下个不停,是谁造成这种局面的呢?是天地。天地的狂暴都尚且不能长久,更不必说我们人类了。因此汲汲于追求『道』的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凡是寻求皈依『道』的,就和道相同,寻求皈依『德』的,就和德相同;寻求皈依『失』的,就和失相同。和道相同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 和德相同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和失相同的人,失也乐于得到他。有不值得信任的情况存在,才会有不信任的事情发生。
精神和形体合二为一,积聚精气以致柔顺,能达到婴儿那样的状态吗?排除杂念,澄清心灵,能做到不留半点瑕疵吗?爱护民众,治理国家,能做到放弃运用聪明才智吗?面对自然的对立变化,能做到甘心退居柔雌的地位吗?通晓事理,了解奥妙,能进入清静无为的境界吗?让万物生长、繁殖,生养了万物却
不据为己有,推动了万物却不恃为己功,导引万物却不妄加主宰,这就是至高无上的美德。
抛弃所谓的文化学问,才不会招致忧患。唯唯诺诺和高声呵斥,两者究竟相差多少?善良与罪恶,又究竟能相差几何?别人所害怕的,就不能不害怕,这风气自古以来就是如此,而且还不知道到何时才是尽头。
众人都无忧无虑、兴高采烈、心情舒畅如同参加盛大的筵席,志得意满恰似在春天登台眺望美景,独有我淡泊宁静、无动于衷,就像婴儿还不会发出微笑。其他人都丰足有余,独有我一人似乎什么都欠缺,看似一副愚蠢之徒的心肠,混混沌沌,无知无识。其他人都是那么清楚明白,独有我是这样的昏聩糊涂。其他人都清醒精明,独有我懵懂无知。心胸宽阔恬淡,它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行为飘逸洒脱,它就像不停疾吹的长风。众人都拥有一套本领,独有我显得笨拙无能、愚顽鄙陋。但我偏要跟普通人不同,因为我追求的境界是顺乎自然守道养性的。老子认为:凡事处处要求圆满,不如趁早歇手不干"恃才傲物锋芒毕露,必然难以保持长久,黄金美玉堆满屋子,到最后谁也无法守藏 因财产丰厚、地位显赫而骄傲自大,必定留下祸患、埋下隐患。功成名就,即谦让告退,这样做才符合天道的规律。曲能保全,空洼反而能够充实,破旧反而能够崭新,少取反而会多得,贪多反而会落空。因此圣人坚守『道』这一原则,作为修炼心智和治理天下的纲领。不自我表现,所以才显赫于世,不自以为是,所以才是非昭彰不自我标榜,所以才功勋卓著。低调所以才出人头地,人不争我,我不争人。古代所谓的『委曲可以保全』这些话,绝不是空话。
万物都在生长发展,我就此观察它们循环往复“万物复杂众多。纷纭变化,但最后都各自回归到它们的本原。回归到本原叫作『静』,『静』就是所谓的『复命』。『复命』叫作『常』,认识『常』叫作『明』。
不认识理解『常』而轻举妄动,肆意胡为,那么必然导致灾难。了解认识『常』,才能兼容包涵一切。包涵一切,才能坦然公正,无私无偏。大公无私,才能使天下景附归从。天下归从,才算是顺乎自然。顺乎自然,就是合乎大『道』。只有合乎大『道』,一切才能永恒长久,才能终身安全无危。
故事一:
魏晋是一个异常混乱的年代,变故层出不穷,互相倾轧、互相陷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苟合于世的清正人物,尤其难免杀身之祸。名士阮籍眼见世事浑浊,自己既无肃清之力,又无法离群索居,所以只好放纵地饮酒,让满腔的理想、满腔的怨愤,从酒杯中发泄。在别人眼中,只把他视为酒徒,不会有什么心计,也就不算计他了。阮籍也从不谈论政事,只是借酒度日,消极地生活。身为权臣的司马昭看中了阮籍的女儿,想把她娶了来做儿媳妇。阮籍哪肯与权贵打交道,但是又不敢正面拒绝,所以终日耽于酒中,借酒装疯,大醉几十天,不来见司马昭的面。司马昭不知阮籍是有意规避,所以在屡至不得见的情况下,只好打消了娶阮籍女儿为儿媳妇的念头。
钟会是个大奸臣,想陷害阮籍。因为司马昭老是庇护阮籍,钟会分外眼红,好几次钟会都想用时事考问阮籍的态度,想从阮籍话中找漏洞,借机陷害他。但是阮籍有他的保全之道,那就是时常酩酊大醉,借酒装疯,避而不答。这样,钟会想陷害他的目的最终未能实现。
故事二:
王之涣(公元688-74N年)是唐朝的著名诗人,还是个判案如神的清官。
王之涣在文安县任上时曾办过一个案件。有户人家,当家人长年在外做生意,家中只有姑嫂二人相依为命。嫂嫂能干体贴,姑娘温柔美丽,日子过得很安定。但在一天晚间,姑娘突然惨死在房中。嫂嫂发现案情,立即呈报县衙。王之涣问那嫂子:『你是怎样发现案情的?』嫂子说:『晚上,我正在磨坊推磨,忽听小姑惨叫救命声,我就立即奔向卧室,在院内看见一个人影,因为天黑,看不清面目。只见他光着上身,我上前抓他,谁知他身强力壮,脊梁又光滑,被他脱身逃走了。』王之涣又问『你们两个年轻女子在家,难道平素不做防备吗?』『我家饲养了一只黄狗,但不知怎的,晚上没听见狗叫声。』王之涣闻言大怒: 『那狗不为主人效力,实在可恶!』
次日,正值庙会,王之涣决定在庙会上当众审问恶狗。这可是件新鲜事,赶庙会的附近村民闻讯都来观看王之涣审狗。人越聚越多,整个庙宇都挤满了。此时王之涣吩咐差役把庙门关紧。他把孩子、老人、妇女分批地赶出门外,只留下百来个青壮年男子。这些人你看我望,不知王之涣要干什么。王之涣一声断喝:『都把衣服脱了,面朝墙站好!』那些人不敢违抗,只得照办。王之涣一个个验看那些男子的脊梁,其中有一男子臀梁上有两道红印,他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小的叫阿狗。』『你与死者可相识?』『不……』阿狗支支吾吾,但又不得不实说。『我与她是街坊邻居,当然相识。』『给我将阿狗拿下,其余的人都可自行离庙。』经过审问。阿狗承认了自己强奸姑娘,进而将姑娘杀死的罪行。
王之涣如何在众多的赶庙会的人中认出罪犯的呢?事后他对提出疑问的人说,『根据案情,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那就必定是青壮年作的案。那晚黄狗不叫,说明了作案者是个熟人。再加那人曾被死者嫂嫂遇见,而且在光脊梁上抓过一把。只要逐步排除不可能者,那么具备上述几个条件的阿狗就必定是凶犯无疑。』
至于审问黄狗,是王之涣故意为之,以吸引众人来赶庙会,可麻痹作案者的心理,使之上钩。王之涣根据狗不咬熟人的道理,逮住了杀人犯。为官者一定要注意细节,抓住主要的细节,便能够一下找准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