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前者是朴治社会,后者是专制社会,不同的社会制度,带来不同的社会面貌。在朴治社会里,圣人莅临天下,施行『无为之治』和『不言之教』,根据人民的心声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法律制度,不搞形式,不搞运动,不搞个人崇拜,各级行政官员都默默无闻地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工作程序按部就班,循序渐进。表面看来,政府里并没有什么天才人物,也没有轰动天下的大手笔,但是,社会却在健康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道德水平日益提高,淳朴、厚道的社会风气自然形成。相反,在专制社会里,统治者独断专行,唯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失去了既得利益。人民失去了自主权,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得不到发挥,致使生活越来越贫穷,国家越来越混乱,人民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百姓所遭受的灾祸,就是统治者穷奢极欲的幸福生活所依赖的;而统治者的幸福又为他们或者他们的子孙后代埋下了祸根。但是,这些愚蠢的统治者谁又能预知自己的最终结果呢?他们不『以正治国』,百姓必然『以奇用兵』,本来善良的劳动人民必然变成推翻其统治的『妖军』。
这一节,老子用辩证的观点,深刻揭示出事物的对立转化规律,说明祸与福、正与奇、善与妖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只是迷恋于权力的统治者不明其中道理罢了。
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们迷恋名利的思想观念,实在是太牢固,太长久了。所以,圣人最初的治国方针是,用道德来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而不割舍法律,使各级政府官员为政清廉而不为名利所害,给百姓言论自由,让他们各抒己见而又不肆意妄为,使人人都为自己所做出的奉献感到光荣而又不自我炫耀。
本章是老子的政治论,主要阐述了『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的具体方针政策,并且通过对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为政措施所带来的不同的社会效果的比较,说明一切社会弊端都是统治者『有为』『有欲』『好动』『有事』造成的,从而主张朴治、否定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