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军
“岳家军”是当时人们对岳飞率领的军队的习惯称呼,正如韩世忠率领的军队被称为“韩家军”,张俊率领的军队被称作“张家军”一般。杜充降金后,岳飞开始独立成军,在江南坚持抗金。岳飞收复襄汉六郡后,岳家军移屯鄂州,襄汉地区自此成为岳家军的主要防区。经过数次扩编,岳家军截至绍兴五年的兵力达到了三万余人。绍兴五年(1135年),岳家军的规模扩大到十万人左右。这是因为杨幺军的壮丁五、六万人大都编入岳家军,南宋朝廷此后又增拨了数万人编入岳家军的缘故。岳家军以后也大体维持十万左右的数量直到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所害。
岳家军至少有十二统制“军”:1.背嵬军;2.前军;3.右军;4.中军;5.左军;6.后军;7.游奕军;8.踏白军;9.选锋军;10.胜捷军;11.破敌军;12.水军。其中背嵬军是绝对主力,名字学自韩世忠的同名统制军;游奕是巡回的意思;踏白是武装侦察的意思;其它军名都是增长士气的军号。据绍兴九年(1139年)统计,这十二军共由22名统制、5名统领和252名将官分别率领,其中有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各84名。王贵任中军统制,张宪任前军统制,这二人是岳飞的副手,可代替岳飞指挥其他统制,主持岳家军全军的事务;徐庆、牛皋和董先三人最为善战,此五人是岳家军的中坚人物。此外,岳家军中还拥有一批文官,如薛弼、朱芾、李若虚、胡闳休、黄纵、于鹏、孙革等。
岳家军曾经有神武右副军、神武副军、神武后军、行营后护军等正式军号,随着时光的流逝,人们早已忘记了这些军号,而韩家军、张家军之类的称呼也退出了历史舞台,惟有“岳家军”一词,却独享盛名,流传千古,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纪念。
精忠报国
南宋抗金英雄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四字,昭示爱国心迹,历来为人称道。但是岳飞背部的字究竟是何人所刺,《宋史》没有详细记载,民间流传有多种版本,一种说法是岳母刺字,激励岳飞报效国家。也有人考证说,岳飞背上刺字乃是宋朝兵制使然。岳飞背上的“尽忠报国”究竟从何而来,历史上仍然是一个未解之谜。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历史上确有其事,很有可能源自岳母鼓励儿子上战场的意愿,但不是岳母亲手所刺。《宋史·岳飞传》有记载,当岳飞入狱之初,秦桧等密议让何铸审讯。岳飞义正词严,力陈抗金军功,爱国何罪之有?并当着何铸面“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里”。浩然正气,令何铸汗颜词穷。岳飞的母亲姚氏是一个农家妇女,识字的可能性不大,所以不可能亲手在岳飞背上刺上“尽忠报国”四个字。但极有可能的是,他母亲为了鼓励他放心去战场打仗,请人在岳飞背上刺的。关于岳飞背部刺字还有一种说法,岳飞久怀报国之志,曾三次从军抗金杀敌。他于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十九岁时第一次应募入伍,背部刺字大约是此时所为,因为北宋末年“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贯彻执行。所以岳飞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两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国家正规军完全靠募兵的时代。汉唐和元明清都是实行征兵制,所谓征兵就是一种兵役,只要是国家的公民,都要被强行服兵役。两宋的募兵制则是国家从老百姓中招募士兵,国家出钱雇佣他们。所以宋朝的军队都是国家花钱养的雇佣兵,人员来源比较复杂,游民、饥民和犯过法的人都可以应募入伍,这就加大了管理的难度。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管理和控制,“刺字为兵”就成为了一种规范运作的制度,只要是应募入伍的士兵,都要刺字作为标记。赵匡胤认为应该把兵和民分开,兵民分开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有利于皇帝的统治。南宋人牛弁《曲洧旧闻》也说:“艺祖(宋太祖)平定天下,悉招聚四方无赖不逞之人,刺字以为兵。”据古书零星记载,一般是取“松烟墨”,入管针(管状针头)画字于身,直刺肌肤,涂以药酒即成。宋朝有两种军队需要刺字,一种是禁军,就是国家的作战部队;一种是厢军,相当于现在的工程兵,国家的大型公共工程,比如修桥补路等,都是由厢军来完成。禁军和厢军都有各自固定的番号,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士兵刺字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各自所属部队的番号,不会是其他的内容。这样使得士兵不能随心所欲地流动和逃跑。还有牢城兵,比如说水浒传里面的林冲,他犯罪之后被发配到沧州当兵,这种兵是带有徭役性质的,也会刺上诸如牢城第几指挥之类的标记。从岳飞背部刺字的内容——“尽忠报国”来分析,不可能是他应募当兵的时候刺上去的。而且刺字的部位也不符合宋朝的规定,宋朝给士兵刺字叫做黥面,最开始刺在脸上,人为地把士兵和社会普通阶层分开,这对士兵是一种歧视。宋朝是一个重文轻武的社会,武将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文官尤其是进士出生的人,社会地位都很高的,武官都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因为当时就是一个尚文的时代,连军官都受到歧视,更不用说普通的士兵了。当然也不乏有开明的士大夫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这种歧视士兵的做法并不太好,希望做一些必要的调整。后来有很多刺字就改刺在手臂、手心、手背或者是虎口上了。而且给士兵刺字的目的是防止士兵逃跑或者犯法,便于管理和控制,所以才会选择刺在脸上和手心手背这些相对明显的地方。如果像岳飞那样刺在背上,太隐蔽了,根本没有任何标识作用。所以这也说明岳飞背部的“尽忠报国”不符合“刺字为兵”的募兵制度。有一些关于岳飞的史料记载,把“尽忠报国”写作了“精忠报国”。这很可能和宋高宗有关系。岳飞在对抗金兵入侵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了表彰岳飞,当时的皇帝宋高宗御赐了“精忠岳飞”四个字给岳飞,并且让手下人做成了一面写有“精忠岳飞”的旗帜。以后凡是岳飞出征的时候,都会带上这面写有“精忠岳飞”的大旗帜。到了明清以后,“尽忠报国”就变成了“精忠报国”,这实际上是明清人的误解。明清时期,把“尽忠报国”变为“精忠报国”,更多的是在宣扬一种帝权,因为“精忠”这两个字是宋高宗御赐的。想要激励当时的老百姓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发扬这样一种精忠报国的精神。实际上,在元朝的时候,蒙古人占统治地位,汉人的社会地位相对低下。到了明朝,尽管朱元彰建立起汉人统治的政权,但实际上明朝时期,外患仍然很严重,北方的蒙古势力很强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全体老百姓用这种“精忠报国”的精神来巩固和捍卫汉人的政权。所以“尽忠报国”就慢慢流传成了“精忠报国”。
岳飞与大肉面
南宋朝廷奸臣弄权,赵构又怕岳飞迎二帝还朝而失去宝座,所以一天之内竟连下十二道金牌,火速催岳飞班师。在岳飞返京途中,曾在一古寺停留。方丈见民族英雄到此,送上香茶热情款待。方丈学问高深,他想:元帅奋战疆场,屡败金兵,令人敬佩,此番他回来,定是奸臣阴谋陷害忠良,凶多吉少,他暗示元帅不如造反,或是潜身林野、隐迹江湖,再另选良策。方丈难以直言,只得在送上面条时,故意将大肉藏于面底,请元帅用膳。岳飞见是一碗光面,也只得吃了,方丈用手示意翻一翻,岳飞这才发现碗底里还有一块大肉。岳飞明白方丈要他翻一翻的用意是要他造反,岳飞想:以身许国,一生立志恢复中原,雪国之耻,尽忠报国。圣上旨意怎好违抗。岳飞与方丈谈了自己的想法。方丈见他如此忠心不敢相劝了。岳飞离寺返京,不久便屈死在风波亭。消息传来,人们谈起这个吃面的故事。就这样,这种面也流传开来了。等到岳飞平反昭雪后,人们将大肉放在面的上面,成了经济实惠的大肉面。几百年来,现在又改成了大排面、子排面,成为杭州面类中很有特色的一种。
岳飞与荷叶粉蒸肉
在杭州的夏季时令菜中,荷叶粉蒸肉是杭州传统名菜。岳飞被害后,人们用各种方式祭奠哀吊。老百姓买了老酒和荤素菜肴到岳飞坟上祭祀。某日,有人途中用纸包着的熟肉纸包破了,他就顺手在西湖里摘了张新鲜荷叶,将肉包起来,祭毕回家,将肉连荷叶包在一起蒸后食用,啊奇怪,发现荷叶包着的肉,味道更清香可口,传来传去,后来人们都用此法将荷叶包肉供奉岳飞了。饭店酒楼知道后,都用新鲜荷叶包肉加上多种佐料,制成了荷叶粉蒸肉。就这样,相传了数百年,召集已成为夏令时节杭州的一道传统名菜。
儒将风范
岳飞的文才自不必说,数十首诗词足以说明。除此之外,他爱好读书,书法颇佳,时人称“室有邺架”“字尚苏体”。他还爱与士子文人交往,“往来皆高士”。
岳飞虽是武将,但他文采横溢,有儒将风范。他是寂寞英雄,满腔抱负,无人赏识,“欲将心事付瑶琴”,却无奈,“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他写的《小重山》不似《满江红》那样豪情万丈,可却是借琴弦抒发着心中无言的呐喊。岳飞这一生,为南宋抗金,浴血沙场,赤胆忠心,不为功名,只希望可以得遇明君,慰籍平生寂寥。
勇冠三军
岳飞可以“挽弓三百斤,弩八石,能左右射”。后来岳飞在与敌人作战时,杀敌将黑风大王。后来,贼王善、曹成聚集兵马号称五十万,岳飞部下只有八百,手下士兵都十分害怕。这时岳飞却十分镇定,说:“我给大家破了它。”然后左手拉着弓,右手拿着矛,冲击敌阵,结果王善部大乱,岳飞乘势大败敌军。
赏罚分明
“冻杀不拆屋,饿杀不打掳”,是岳家军的口号,也是真实的写照。损坏庄稼,妨碍农作,买卖不公……斩!所以岳家军所到之处,民众无不欢欣围观,“举手加额,感慕至泣”。
与将士同甘苦;待人以恩,常与士卒最下者同食。士卒伤病,岳飞亲自抚问;士卒家庭困难,让相关机构多赠银帛;将士牺牲,厚加抚恤。李氏亦时常慰问将士遗孀。如此赏罚分明官兵同心的军队,自然是“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事母至孝
岳飞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飞把母亲姚氏接到军营中后,侍奉唯恐不周,每晚处理好军务,便到母亲处问安。当母亲生病时,岳飞亲尝汤药,跪送榻前,连走路都微声屏气而行,生恐吵扰了母亲的休息。凡遇率军出征,必先嘱咐妻子李娃,好好侍奉母亲。
岳母于绍兴六年三月病故。岳飞与长子岳云赤足亲扶灵柩近千里,自鄂州归葬于江州庐山。岳飞认为:“若内不能克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
律己宽人
除了自己俭朴淡泊,刻苦励志外,岳飞对子女教育很严。要求他们每天做完功课后,必须下地劳作。除非节日,不得饮酒。宋时有“任子恩例”,官员品级越高,子女可享受的官阶越高,次数越多。岳飞勉励儿子们“自立勋劳”,仅用了一次“恩例”,还是为张所之子张宗本而用。而岳云屡立殊勋,岳飞却多次隐瞒不报。为此张浚说:“岳侯避宠荣一至此,廉则廉也,然未得为公也!”岳飞答道:“父之教子,怎可责以近功?”又说:“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若使臣男受无功之赏,则是臣已不能正己而自治,何以率人乎?”
虔城百姓暴乱时曾惊扰孟太后车驾,被岳飞平定后,高宗密旨屠城,岳飞冒险屡次求情,保全了一城老小。
生活简朴
衣——全家均穿粗布衣衫,妻子李氏有次穿了件绸衣,岳飞便道:“皇后与众王妃在北方过着艰苦的生活,你既然与我同甘共苦,就不要穿这么好的衣服了。”自此李氏终生不着绫罗。
食——一次,留部将郝晸进餐,碰巧一个荤菜也没有。赦晸进送酸馅,岳飞尝后,把剩下的当作“晚食”。
住——茅屋军帐,与士卒同甘共苦。高宗曾要在杭州为岳飞建豪宅,岳飞辞谢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财产——此外,岳飞不仅乐善好施,而且还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史书记载:“(岳飞)乐施踈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有一次,岳飞命令部下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皇帝“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岳飞幕僚黄纵见到了就提醒岳飞不要为公事破费,黄纵说:“此军器,当破官钱。”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
犒赏——战时,南宋对军队犒赏极厚,岳飞从来不取一文,全数分给将士。有次一名部将贪污赏银,立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