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家庙

  上古时代,宗庙为天子专有,士大夫不能建宗庙。汉朝以前,有官爵者才能建立家庙,作为祭祀祖先的场所,但那时叫宗庙或者祖庙。唐朝始创私庙,以祭祀先祖。宋代朱熹提倡建立家族祠堂改为家庙。

  

  家庙即为祖先立的庙,属于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古时有官爵者才能建家庙,作为祭祀祖先的场所。古代,对庙的规模有严格的等级限制。《礼记》中说:“天子七庙,卿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太庙”是帝王的祖庙,其他凡有官爵的人,也可按制建立“家庙”。汉代以后,庙逐渐与原始的神社(土地庙)混在一起,蜕变为阴曹地府控辖江山河渎、地望城池之神社。“人死曰鬼”,庙作为祭鬼神的场所,还常用来敕封、追谥文人武士,如文庙——孔子庙,武庙——关羽庙。

  

  《礼记.王制》载:古代天子建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至明代,始准许庶人立始迁祖庙,一般建于宗族聚居的近地,岁时由族长率领族人共同祭祀。也称“祠室”、“祠堂”。

  

  《宋史·礼志十二》:“ 庆历元年,南郊赦书,应中外文武官并许依旧式立家庙。” 宋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二:“ 文潞公作家庙,求得唐杜岐公旧址。”各族百姓为了祭祀先祖,常建有“家庙”。后来很多地方逐渐合二为一了,兼具双重功能,但有的地方宗祠与家庙仍然是分开建造的,保持着原有的结构与功用。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 文潞公作家庙,求得唐杜岐公旧址。”《文献通考.宗庙十四》:“仁年因郊祀,赦听武官依旧式立家庙。”清 袁赋正《睢阳袁氏(袁可立)家谱·序言》:“谨按家庙之所奉祀与夫祖父之所面训诠次为谱,纪其世系、字讳以炳来兹。”《清文献通考.群庙五》:“顺治十年,议定郡王以祀追封祖父于家庙,贝勒以下祀追封祖父于坟墓。”清 袁枚 《随园随笔·风水客》:“先生发愤集房族百馀人,祭家庙毕,持香祷於天。” 孙中山 《民族主义》第六讲:“前几天我到乡下进了一所祠堂,走到最后进的一间厅堂去休息,看见右边有一个孝字,左边一无所有,我想从前一定有个忠字,象这些景象,我看见了的不止一次,有许多祠堂或家庙,都是一样的。”

  

  例如:清代名臣阮元任浙江巡抚后,清嘉庆五年(1800年),阮元的父亲湘圃聚族商议说,阮氏从淮安迁扬聚居公道桥,应该建祠堂以祭祀祖先,乃独捐俸银建宗祠于公道桥之南,并购田为祭产,还邀请名师在祠侧设塾,教族中子弟读书。嘉庆八年(1803年),阮元之父湘圃公按清朝品官皆有家庙的习惯,又建议在扬州旧城文选楼北的兴仁街建阮氏家庙。于是这一年,阮元家在“甘泉县辖小东门内兴仁街”(现称毓贤街)购买了常钟英的住宅和废花园,准备用该宅的西部废花园作为家庙的基地。但是依照礼制,家庙应建在住宅的上首,即东边。阮氏住宅在东,家庙反而在西,于礼不合;故又将常宅西边其他人家的余屋买下改建为阮氏西宅。这样,家庙便夹在东西两宅之间,于礼制相合。家庙建筑,严格按《大清会典》规定建造。在家庙二道门东山墙与东宅现第二进西山墙之间,曾建一小楼,称谱研斋,扁额行书“谱研”二字为清代著名书法家刘镛所题,现仍保存。该楼原为阮元藏砚赏玩之所。南为一长巷,东为现东宅头进的西山墙,西为家庙前院的东花墙,称射序巷。巷之南端置活动箭靶,供子孙射箭习武之用。

  

  祠是为纪念伟人名士而修建的供舍(相当于纪念堂)。这点与庙有些相似,因此也常常把同族子孙祭祀祖先的处所叫“祠堂”。祠堂最早出现于汉代,据《汉书·循吏传》记载,“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及时(指诞辰和忌日)祭礼不绝。”东汉末,社会上兴起建祠抬高家族门第之风,甚至活人也为自己修建“生祠”。由此,祀堂日渐增多。

  

  宗祠即是祠堂,是供奉祖先和祭祀场所,是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上古时代,士大夫不敢建宗庙,宗庙为天子专有。宋代朱熹提倡家族祠堂: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 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中心。祠堂中的主祭---称宗子,管理全族事务称宗长,还有宗正、宗直等职。宗祠体现宗法制家国一体的特征,是凝聚民族团结的场所,它往往是城乡中规模最宏伟、装饰最华丽的建筑群体,不但巍峨壮观,而且注入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与古塔、古桥、古庙宇相映,成为地方上的一大独特的人文景观。宗祠记录着家族的辉煌与传统,是家族的圣殿。

  

  民间建造家族祠堂,可追溯到唐五代时期。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于唐末。涵江黄巷村黄氏宗祠,建于北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到南宋,莆田林氏“建先祠”,“置祭产”。(宋濂《宋文宪公全集》卷十二)建阳陈氏家族的祠堂,始筑于元代。各地大规模营造祠堂,则在明清两代。此时入闽各家族经过长期发展和繁衍,族众日益增多,家族为团结族人大兴土木,一时建祠盛行。

  

  据清初《光泽县志》载,当地“从前各族宗祠无几,近数十年,凡聚族而居者,城乡多各建祠。春秋祭祀,序昭穆,崇功德,敬老尊贤,颇有追远睦族遗意。”(清·乾隆《光泽县志》卷四《舆地志·风俗》)一般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称“总祠”),族内各房、各支房,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旧时漳州府诏安县,“居则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陈盛韶《问俗录》卷四《诏安县》)这一时期的宗祠大都保留至今。据厦门大学陈支平教授等调查,连城新泉的张氏家族,除总祠外,另有支祠24座;惠安山腰庄氏家族,族众数万人,大小祠堂超过100座,其准确座数连族人也说不清。福州郊区尚干的林氏家族,族众近万人,大小祠堂不下50座。为显族威,大宗祠堂还盖进省城。一些同姓氏的大家族,有的合建跨地域大宗祠。民国时期,永定“乡村之中,不论大小姓,皆合建祖祠,复合散居各乡及徙居各处之同宗在邑城建祠。”(民国《永定县志》卷十五《礼俗》)仙游县黄氏家族,派下子孙散居30余村,各地黄姓集议,在县城合建黄氏大宗祠。福建林氏是人数最多的家族之一,清初曾会同八闽林氏族人,于福州创林氏大宗祠。此外,在海外及台湾的分支子孙,与乡土宗祠也保持了密切联系。民国时,漳州许氏家族,居新加坡、马来西亚者,曾联袂返乡倡建新加坡许氏大宗祠。

  

  祠

  

0.05635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