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墓葬

邝埜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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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埜(1385-1449),字孟质,别号朴斋,宜章县城南乡新田村邝家门人。其幼时勤奋好学,天资聪颖。明永乐九年(1411)考取进士,遂入都察院审理刑狱。永乐癸已年(1413)官拜监察御史,政绩卓著。永乐十六年(1418),任陕西按察副史,素以“刑政清廉”而得名。后任应天府尹、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等职。1449年,北方瓦剌也先部落进犯边关,邝埜带病随驾远征,征战中病逝于怀来县土木堡。其忠骸未归,此系衣冠冢。邝埜一生勤政社稷,历代均有封赠,《明史》省、州、县志均有记载。后邝埜后裔奉旨将衣冠运回故里安葬,并在墓前俑道上分两边排列翁仲、石羊、石虎、石马各一对,并置石龟负华表,由明代礼部尚书何孟春题写碑文。

邝埜墓位于宜章县城西郊玉溪河畔箭岗岭飞天凤形,环城西路西边约50 米。墓体比一般葬墓大三四倍,宽约3米,长约5米,平地高出约1.5米,墓辖约1000平方米,墓碑距墓体前约50米立有墓碑,为石碑,高约2.5米,宽约1.2米,厚约0.2米,原碑刻为兵部尚书王直撰写,现存的墓碑是清同治二年宜章知县麻维绪所树,墓碑左右各5米为一对石马;从墓碑近墓体段10米处,左右分别是一对石虎、一对石羊;一对文武官石人;横向间隔约5米,纵向间隔约3米,尚书墓后是邝埜夫人墓。

朝廷为表彰邝埜一生“勤政廉洁,匡扶社稷”的功绩,特诏书明户部尚书王直、礼部尚书何孟春各撰文修功德碑一块,以示悼念。并在墓前竖有翁仲、石羊、石虎、石马各一对,均对称排列向东延伸50余米,正中竖神龟负碑华表一方,气势宏大,甚为壮观。明宪宗即位后,也遣官来宜章谕祭,也有评价其一生的谕祭书文。 

2011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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