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远堂第七次续修《匡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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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远堂第七次续修《匡氏族谱》
时间:2012-1-17 9:04:55 作者:佚名 来源:匡氏宗亲网 查看:259 评论:0
前 言
吾祖自江右迁徙楚北,著籍双溪,历二十余世,越五百余载,人丁兴旺,已达数千之众,瓜瓞远绵,遍及五湖四海。
民国末年,田二河裕祥、裕美、裕枝、裕舫和远瀛诸公鉴于清光绪丁亥年修谱已满“六丁”,时间久远,支派散乱,于是倡修族谱,并筹集资金,汇聚人才,不辞劳苦,不惧战乱,近搜远溯,正本清源,历时三载,始克成编,名曰《文溪匡氏迁楚宗谱》。
国初,政治运动频仍,宗庙丧失,谱牒废绝。数十年间,对宗族事务无人敢于问津,同族之谊、宗亲之情,日渐淡漠。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族中有识之士不忘尊祖敬宗之心,惟念传承先辈之志,冲破重重阻力,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修成《匡氏族志》。由于条件所限,亦留有诸多遗憾。
进入新的世纪,国家蒸蒸日上,人民日益安康,社会步入和谐,百业发达兴旺。逢当今之盛世,惟修谱之必然,上可成祖宗未竞之功,下可启子孙不朽之业。我们本着顺应社会发展之潮流,一改男尊女卑之陋习,传承先辈之美德,服务当今之社会的理念,全族上下,同心协力,克服资金不足、人手缺乏等困难,历时三个春秋,终于成编。
由于编者水平所限,缺点、错误一定不少,望后世修谱者斧正。
编 者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七次续修族谱序
匡氏宗族历史源远流长,据族谱史载,吾族尊句须公为始祖,可溯二千余年,相传百世有余。至八十一世,尊世可公为泰和文溪始祖,其后八十三世分房,八十五世别支,共传六房二十二支。明成化年间,部分房支后辈陆续迁徙双溪,开创吾族分堂——庆远堂。至今庆远堂已历时五百余年,相传二十余世,人丁兴旺,达数千之众,且瓜瓞远绵,辐射全国。
虽岁月沧桑,朝代更替,战火不断,吾族宗谱仍延绵有章,祖宗功德世世相传,后裔繁衍支支可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吾族有识之士登高一呼,族人纷纷响应,领事议事,组织井然,倡建祠堂,续修族谱,渐显吾族繁荣景象。吾族双溪一九九〇年版《匡氏族志》为建国四十年以来首次编篡刊印,文字体例较旧谱变革颇深,适于时代发展。然时间仓促,资料隐约,数据失准,排版凌乱,校对粗疏,留下诸多缺憾。
今借中华匡氏研讨之成果,新建宗庙之良机,计算机排版之便利,理事会成员通力合作,煞费苦心,求实而富创新,浩淼而明纲目,终能完成此次修谱之大功。
族谱可使族人不忘根本,教化孝悌,增进亲情,激励进步,是吾族世代弟子传家之宝,望善珍之,藏之。
一○四世孙禩杰(国光)恭撰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注:禩杰(国光)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现为河南工业大学教授。
庆远堂第七次续修《匡氏族谱》理事会名录
(二○○五年至二○○七年)
顾 问 裕秀(振汉) 裕海(志超)
主 任 远成(昌廷)
成 员 远璧(连成) 远富(义庭) 远华(转安) 裕文(秋林)
远照(炯阶) 远宝(运宝) 远葵(汉忠) 远兴(贤木)
奕耀(国正) 奕衎(会甫) 奕美(海洲) 奕礼(金汉)
禩合(宽清) 远文(双全) 远涛(国庆) 远魁(柏凯)
奕桂(桂华) 裕筱(之足) 裕平(之平) 萃飞(鹏飞)
奕飞(一飞) 奕友(从志) 奕汤(复兴) 远祥(丙元)
远谱(中年) 远璠(亚坪) 远禄(政中) 远栋(荣木)
奕华(爱华) 奕先(政安) 奕豪(元成) 奕祥(国良)
奕刚(晓华) 禩雄(碧光) 萃祥(国祥) 远斌 远金
编 纂 奕汤(复兴) 禩雄(碧光)
电脑录入 禩雄(碧光)
版面设计 禩雄(碧光)
采 录 远璧(连成) 远富(义庭) 远华(转安) 裕文(秋林)
远照(炯阶) 远宝(运宝) 远葵(汉忠) 远兴(贤木)
奕耀(国正) 奕美(海洲) 奕衎(会甫) 禩合(宽清)
远文(双全) 远涛(国庆) 远魁(柏凯) 奕桂(桂华)
裕筱(之足) 裕平(之平) 萃飞(鹏飞) 奕飞(一飞)
奕友(从志) 奕汤(复兴) 远祥(丙元) 远谱(中年)
奕华(爱华) 奕先(政安) 远成(昌廷) 禩雄(碧光)
萃祥(国祥) 远斌
财 务 远谱(中年) 远璠(亚坪)
初 校 奕汤(复兴) 禩雄(碧光)
复 校 奕汤(复兴) 禩合(宽清) 禩雄(碧光)
匡氏庆远堂续谱理事会成员合影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
前排左起:之足 之平 志超 振汉 秋林 昌廷 贤木
二排左起:双全 丙元 汉忠 亚坪 远金 连成 远斌 中年
三排左起:柏凯 转安 宽清 一飞 复兴 海洲 从志 会甫
后排左起:碧光 爱华 国祥 鹏飞 国良 晓华 元成 桂华
田二河匡氏宗祠立面
田二河匡氏宗祠大厅
田二河匡氏宗祠大院
田二河名胜古迹—春秋阁
凡 例
一、本谱以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双溪续修《匡氏宗谱》(代称“民国谱”)为依据,参照一九九○年双溪续修《匡氏族志》(代称“一九九○年谱”)、文溪立本堂《匡氏宗谱》和监利林溪《匡氏族谱》等内容编纂而成,谱名曰“庆远堂第七次续修《匡氏族谱》”。“民国谱”中明显错误,本谱已予修正,疑有错误而尚无充分依据则仍按“民国谱”记述。
二、本谱以句须公为一世祖,历汉、唐、宋、元、明、清、民国至今,依世系顺序记载。
三、谱宗苏式,横排版式。采用简体字,但古代人名中的异体字、繁体字照用。古文断句,加上标点符号。本谱以江西泰和文溪匡氏八十三世分房,八十五世分支,从八十六世开始,按五世一更替记述,页眉处注明某房某支某公后。
四、前一○○世和卒于民国时期及以前者,依次书派名、字、号、住址(当时地名,上辈有记载无变迁,不注)、科举名位、官职、主要事迹、生卒年月日、安葬地(葬地相连者书“合葬”,同地不相连或以下从上者书“袝葬”)、配偶、子嗣情况。从一○一世开始,不分男女均单独记述,依次书派名、学名、小名、住址(今地名,不详时记老地名,上辈有记载无变迁,不注)、文化程度(高中以上)、主要职务、职称、事迹、生卒年月日、安葬地、子嗣,并记载配偶姓名、出生地、生卒年月日及安葬地。
五、民国及以前,以朝代年号农历纪年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公历纪年汉字记载。
六、凡继嗣者,在生父项下注明立于某兄弟名下为嗣,世系上辈为生父,嗣父项下注明立某为嗣。生父资料不明者,世系上辈为嗣父,并注明。凡兼祧者,须在生父项下注明某子兼承某兄弟之祧,如双祧者必须两者注明。前一○○世凡无子、无继嗣者,则书“止”。从一○一世开始,凡无子女或无继嗣者,则书“止”。
七、凡出嗣他姓为婿者书“赘居”,为子者书“出继”,随母者书“寄寓”,并详载其姓名和地址,以便备查。
八、如实属本宗一脉,但失其先人名字、不知属何房何支者,归收于《失源录》中,待将来查实正载;如已归入某房某支某人之后,并注明。
九、本族自江西迁楚后转徙他地者,特立《迁徙志》,以便相互联系。因迁徙频繁,本谱只录“垂”字派以上迁徙情况。
十、旧祠原址虽存,但已面目全非。由于历史原因,产权丧失,现按“民国谱”照刊,并补以平面图和正面图,供后世查阅。
十一、现在所建新祠其购置及建筑情况,本谱予以说明,并附平面图和正面图。
十二、凡入《卓行志》者,须德高望众,对国家、社会或宗族有较大贡献,方可载入,但生者不载。
十三、《闺范志》虽是封建时代的产物,但必竟是宗族历史的一部分,因此照录“民国谱”。
十四、《宗约志》乃旧时族规,对维护宗族成员行为规范曾发挥过很大作用,为启迪教育后人,照录“民国谱”。
十五、《艺文志》收录水平较高的文艺作品及有关地域风俗、庆典或重大事件的纪念之作,其他作品适当选录。
十六、因绅士的标准尚难掌握,“民国谱”中《绅士志》本谱不再编篡,诸公功名或职位已列世系项下,名人另有小传。
原作者: 庆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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