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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简氏大同谱》的文化价值
2015-11-30 09:24:33 来源:
编辑: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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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简氏大同谱》的文化价值   笔者指出《粤东简氏大同谱》的虚拟性特征,并无低贬它的意向,是提请研究者从学术角度关注简朝亮“重构”简氏共同祖先的手法。笔者要说的另一方面,恰是虚拟“大同”宗族而引至的丰硕成果。 “大同”的理念促使简朝亮把全省一百多个简氏的“房系”共冶一炉,《粤东简氏大同谱》几乎囊括了散居广东(含部分广西)各地简氏族群的资料。简朝亮修谱,深得乃师朱九江家法。简朝亮编《朱九江先生集》,收集的第一篇文是“南海朱九江朱氏家谱序”,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谱牒之学,史学也。”⑨简朝亮就是以古代良史的严谨态度来编纂《大同谱》的,各地各房分部撰述,一定要有族谱转来,言必有据,才有资格入谱。鄱阳房、杏市房、凤岗房都为修谱捐了款,但前两房“未有谱来”,后一房交来一纸,简朝亮认为“世系来历不明,无可据录”,三房俱不得入谱。《粤东简氏大同谱》实际上收录了一百多种简氏族谱资料。从广东省中山图书馆的《馆藏广东族谱目录》、骆伟编《岭南族谱擷录》、《中国家谱综合目录》来看,广东简氏族谱收罗比较少,加以风云多变,民间收藏的简氏族谱也很罕见,《粤东简氏大同谱》收录的简氏族谱资料显得尤为可贵。目前广东各地续修的简氏族谱,几乎都以此为蓝本。   该谱在地方文献研究和撰述中也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笔者前年参与广州海珠区瀛洲(小洲)村志的撰写,该村以简姓为主,但村中旧谱全无,对村民的迁徙情况无根可寻。笔者根据《粤东简氏大同谱》和在各地的调查资料,重新复原了该村简氏的世系和迁徙源流(为节省篇幅,笔者附上瀛洲村志的书影,见附图5、6、7、8)。在检阅《粤东简氏大同谱》过程中,笔者发现简朝亮特别重视对史料的甄别,凡有疑问必详加考证,有谬误必进行辨误,不能解答的一定存疑。即使是字的形意和读音考订,也言必据书史,逐字训诂。虽然有些地方有故意“掉书袋”之嫌。但可见其修谱的精审。《粤东简氏大同谱》是体例最严谨的合族谱,堪称合族谱的典范之作。   在《粤东简氏大同谱》编纂过程中,还有一段小插曲:当时修谱的值事总理是瀛洲村的简宾侯,侵吞修谱捐款一万六千余金,其人身兼简氏的家族自治社的社长,势大财雄,族人不敢开罪于他,致使修谱拖延时日。简朝亮在《粤东简氏大同谱》中申明:“谱者,家史也。从来公例,修史者本春秋大义,据实而书,执简而争,知我罪我,准之公义。” 直指“前社长宾侯兼修谱总理以亏空延误谱事,久办无成”,“当前社长逞威罪大,亏空词穷……其原修谱费一万六千余金,问之前总理可也。”并把简宾侯前三年的征信录捐冊费用收支列出,且开明今后须要退赔的款项⑩。中国古代修谱,族人的劣行及处分经过入谱,是很严峻的事情。笔者在瀛洲村实地调查时,村中父老至今仍然不齿宾侯之所为,认为是本族中的奇耻大辱。此事是很有价值的社会史料,我们不但可从中了解到当时修谱的组织情况,还可从中掂量出简朝亮修谱的“春秋笔法”,亦可窥见简朝亮的人格魅力。即使在今天的地方历史文献修撰中,这种不避权贵,秉笔直书的精神仍然值得称道和取鉴。   《粤东簡氏大同谱》还有很多珍贵的乡村社会史料,这次与会的吳建新教授已有专文论述,恕不赘。   三、宗族文化的现代意义   过去,学者在评论珠江三角洲宗族制度时,多强调它对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障碍,使地方变成“封建势力的堡垒”。近年的研究比较注重珠江三角洲宗族制度演变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双向互动过程,肯定了珠江三角洲宗族制度对农业商业化;乡村工业近代化和商业企业化有过一定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公允的评价。即以合族祠和合族谱为例,诚如牧野巽所言:合族祠和合族谱使宗族不断扩展,从而组织起广泛的社会关系,影响到工商、学业、政治、文化,甚至“革命”。有专家通过深入的实地考察,发现清乾隆以降珠江三角洲纷纷建立祠堂,族谱也大量涌现,称这种现象为宗族制度的“普及化过程”⑾。它所以能普及广东民间,盖源于正统文化的倡导,而主要原因则是由于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度同商品经济互为表里,得到充分的支撑和发展。合族祠和合族谱的出现,更为宗族制度的“普及化”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途。到民国,这一过程仍在延续,产生了《粤东简氏大同谱》这样的“精品”。综上所言,笔者认为这种文化现象说明合族祠和合族谱推进了广东社会整合的多重化和外延拓展,这是宗族制度在广东经济文化发展推动下的演变,珠江三角洲人民作出了符合时代主题的应对,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地方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确实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新中国建国后,宗族制度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完全铲除了,但宗族文化作为历史人文资源仍会长期沿承下去,并且在基层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顺德宗族文化遗存相当深厚,在文化建设中,要积极开发其现代价值,引导这些历史人文资源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优良传统,体现时代精神;开发利用这些资源,降低基层社会的运作成本,增进社会和谐。(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陈忠烈)   注释   ①《粤东简氏大同谱》卷首简朝亮序。   ②《粤东简氏大同谱》卷首 修谱问答。   ③(日)牧野巽《广东の合族祠と合族譜——主として盧江何氏書院全譜につぃて》,刊《中国社会史の諸問題》·《牧野巽著作集》第六卷,御茶の水書房,1985年10月第一版。   ④前文发表在《广东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本文被人民大学列为明清史复印资料。后文刊载于《王钟翰暨韦庆远教授华诞纪念文集》   ⑤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七“祖祠”。   ⑥乾隆《佛山忠义乡志》卷五“风俗”。   ⑦同⑥。   ⑧叶显恩《从族谱看珠江三角洲的宗族伦理和宗族制的特点》,刊《珠江三角洲经济史研究》,台湾稻乡出版社,民国90年。   ⑨简朝亮编《朱九江先生集》卷八。   ⑩《粤东簡氏大同谱》卷十三 杂录。   ⑾DAVIDFAURE.THE STRUCTCRY OF CHNESE RURAL SOCIETY.LINEGE VILLAGE IN THE EASTERN NEW TERNIORIES.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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